二舅
小时候,隔壁的远房舅舅常到家里来串门。他在家里排行老二,我们都叫他二舅。他每次来,都和我们说一些在外的见闻,听得我们都瞪大了眼睛,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还谈起在外面总遇到一些喜欢他的姑娘(当时他还是小伙子),这个对他是怎样的好,那个对他是如何的体贴,弄得他都不知道挑哪一个。当时,我对这位远房二舅真是既崇拜又羡慕,非常希望长大了也能有象他一样的本事。
然而,我们眼中这位颇有些传奇色彩的二舅,婚姻却并不幸福。也许正如他所说的,喜欢他的姑娘太多了,挑花了眼,到最后竟找了一个坏脾气的。据母亲说,办喜事那天,新娘对二舅家操办的婚礼很不满意,当着众人的面出言不逊:“你们家这哪是办喜事,简直是在办丧事!”不知是不是这句话的报应,婚后,二舅的生活一直不顺。
婚前,二舅在镇上效益极好的皖江饭店(当时属集体企业,里面的员工都是吃商品粮的)做采购。婚后,二舅费了一番功夫将舅妈安插进饭店里做了服务员。按理说,小两口子脱了“农”门,都有一份让村里人羡慕不已的工作,若是好好打理,小日子会过得越来越红火。可这位舅妈脾气实在太坏,工作时间不长,就和客人吵架,后来和同事吵,最后和领导也吵,闹得沸反盈天。二舅在饭店里也没法呆了,于是双双回了老家。
回老家后,舅妈也不安分,整天和二舅闹,说要去北京给人当保姆(当时外出务工的人还极少)。村里人都知道,她是受不了种田做农活的那份苦。当时他们已有了一个男孩,二舅当然不同意她外出。舅妈说孩子送到她娘家给她妈带,二舅可不用为孩子操心。最后,二舅实在没办法,只得勉强同意她出去。
她去北京的第二年,消息传到村里,说她在北京和一个卖肉的好上了。二舅急了,忙去了北京,可找到她后,她非但不和二舅回来,反提出和二舅离婚。最后,二舅屈服了,对她说只要不离婚,她在外面再怎么着他都不管。半个月后,二舅一个人失落地回了老家。
年底,她却出人意料地回来了。惊喜之余的二舅很快就知道了实情:她和那位卖肉的好上后,被卖肉的老婆知道了,找一帮人在街上截住痛打了几顿。最后一次打得比较狠,她的两颗门牙都被打掉了,实在熬不住,她才离开了那男的,回来了。
二舅对她的回家倒是非常高兴,对她在北京的经历只字不问,包揽了家里全部的活,悉心伺候着她。本以为从此她能安下心来和他过安稳日子,不料几个月后,这位舅妈在养好了身体和心灵的创伤后,又提出要回北京,并要二舅给他筹集盘缠。二舅不想让她走,可又经不住她的闹腾,就把她带到我家,问我父母可有钱借给她。我父母当然知道他俩的情况,说手头上没钱。到了吃饭时间,这位舅妈就坐靠在大门边,赌气不吃饭,指着二舅说:“你们家这都是些什么亲戚,都是穷鬼!”
最终,这位舅妈还是去了北京。从此如黄鹤一去,好几年都没了音讯。几年后她才托人带回话来,说要和二舅离婚。一开始二舅坚决不同意,可到后来,觉得老这样也不是个事。他心里非常清楚:她在外面的情况他一无所知,他们的婚姻其实早就名存实亡了,与其这样拖着,不如来个了断,倒也干脆。
离婚后,二舅的精神比以前差多了,日子过得也一日不如一日,常靠亲戚们接济。从此更是贪恋上了杯中物,有酒喝的地方,他都想着法去蹭。好多次来我家,吃饱喝足之后,还要求把剩下的半瓶酒带走。
更大的不幸又降临到他身上。一次村里一户人家盖房子,请他去帮忙,他在架子板上运送砖块,架子板塌了,架子上的人全落了下去。别人都没事,偏巧一块厚重的木板砸在他身上,当场就昏厥了过去。送到医院急救,总算是抢救了过来,但人是到鬼门关走了一遭——除了一条腿粉碎性骨折外,还有好几处重伤。在医院躺了好几个月,才住着拐棍下了地。一条腿里被植入了钢板,虽可行走,却有些一瘸一拐、颤颤巍巍的,显得非常虚弱。自此,他几成了半个废人。
凭着一在大队当会计堂弟的关系,他去行政村给大队干部们做饭兼晚上守门。他对这份差事非常满意,因为有很多蹭吃蹭喝的机会。此后,他似又恢复了往日的风光,和村里人说话,底气也足了些。
然而,命运似专爱和他开玩笑。他那个早年送到外婆家借养的宝贝儿子,由于缺少父母的管教,成年后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外公把他送到北京他妈妈那儿,他妈给他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可他不象个做的,总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常在外面若是生非。也不知哪一次在外面和人家结下了梁子,一天晚上他下晚班回家路上,被人上从后面用两块板砖照着两边的太阳穴重重地拍了一下,当时就倒地昏迷不醒。送到医院,医生说脑部有积血,要立刻做开颅手术,不然人就没得救。亲戚们凑了几万块钱,他妈妈也把在外面多年攒下的好几万块幸苦钱全拿了出来,在一起一共凑了十几万。手术成功了,人也活了过来,但却成了植物人,至今仍躺在医院,要人从头到脚不分昼夜地伺候着。那帮肇事者却都逃之夭夭,至今仍逍遥法外。
这件事对二舅是个不小大打击,从那以后,他的精神委靡多了,和人说话也常走神。
一个寒冷的冬夜,夜半酒渴的他想喝水,摸到身边的水瓶是空的,起床去屋外庭院中央的天井打水。外面正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他走到庭院中央,一跤滑倒在地,挣扎着想站起来却没有成功。这竟成了他人生的最后一跤,他没能再站起来。第二天早上,几个上学路过的孩子,从门缝里往看,见他伏在井沿上,已经僵硬了。走时,他才四十多岁。
年轻时的二舅,虽说不上是有为青年,却也风流潇洒,颇有人气。那时的他烧得一手好菜,模样也俊朗,到哪里都颇受人欢迎。傍晚时分,他常坐在门前,拉起他那把心爱的二胡,独自陶醉在悠扬、婉转的二胡声里。许多人闻声而来,来到他面前或坐或立,仔细聆听,和他一起沉醉。有的傍晚,他将早年购置的音响效果极好的录音机打开,任美妙的乐曲声随磁带的转动四处飘扬,仿佛是想让人们和他一起欣赏。
曾经的英俊少年是怎么走到后来这一步的,我至今都想不太明白,难道是老人说的宿命?如果是,上天何以赐予他年轻时的一切好的条件?如果上天真的有眼,总不至于希望看到一个人一味地沉沦、走下坡路吧。也许上天是给了他机会的,只是他自己没把握好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