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陌生,所以违犯;因为无知,所以盲从
1
如今走路行车已是生活中的重要组成,不论是货车跑运输还是私家车行驶代步,总得要和交通规则打交道。如果对规则陌生,违反交规行驶,就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但,还有重要的一点,即,不知事故的责任归属。此时,不论是哪一方强词夺理、推卸责任,还是主管部门出警人员现场判定,因不能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辩护或先声夺人,就只有被动地接受他人裁定了。
这里,至少有两方面的分析:一是个人性格;二是对法律交规是否了解、熟悉。先来看第一条,人的性格多样且各异,单就强势还是软弱而言,前者自信心强、不服输,不轻易承担责任;相反,后者忍耐心多一些,能接受来自他人的强势归责,以相安无事为诉求,不愿多事,宁愿自己多承担一些,也不愿和他人发生无谓的争执,且,面对他人的过失,能宽容对待,不争强好胜是他的明显特征。如此以来,面对同一问题或争执,强势者较软弱者更能够争取到利益和权利;相反,后者承担的责任较前者多,损失也大。
性格大致分析过了,再来看因对法律、交规的熟悉程度,在处理同一交通事故时的态度分析。对熟悉的东西很容易归类,且能快速找到对错、是非的界限,明确谁是谁非的责任归属,且不会花费过多的精力、时间,办事效率也高。相反,在对交规陌生的情况下,一旦出现交通案例,就会乱了方寸,束手无策,谁是谁非,不能分辨,凭人评说。对自己权益的界定、利益争取就大打折扣。这是以对交规的熟悉程度为例,从认知的角度做的观察分析,小结为:熟悉促进自信,陌生增加盲从。
再来看性格与认知的匹配。性格强势的人在有知的情况下,自然当仁不让,据理力争;在无知的情况下则有可能争取一番,试图避免或减少损失,增加自身权益。若是性格既强势又不讲理,无理赖三分,就比较难缠了,但,这种人在现实中就实实在在地存在着。性格软弱的人在有知的情况下,面对争辩或索取,会慢条斯文地解释或应对。在对方强势而又无理的纠缠下,则有可能退而求其次,牺牲自己权益,以让步来息事宁人,快速摆脱问题或纠缠。性格软弱又无知,最容易出现盲从了,即,任由他人定责,想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任凭时间后延,解决问题低效。性格原因,在咄咄逼人面前,没有优势,劣势明显,若再加上无知,基本就无优势可言了,完全处于劣势状态,维护自身权益自然也无从谈起了,更多的是自身权益的损失。
(此处“无知”,并非贬义,指对某一问题的解决办法缺乏经验和指导,或对解决问题的法律条款缺乏必要的认识,导致在解决问题时束手无策、不知所以。)
2
以上分析是在以下案例基础上的思考。且来看案例:
某日下午16:50分,一大型运输车在过红绿灯后50余米处,经由三车道变二车道正常往前行驶,三变二车道处有一横向人行道路标及栏杆开口,方便行人由此通过,进入道路左侧的小区。在人行道垂直方向标有向左的提示箭头,用来提示车辆提前变道(由三变二)。交通事故案例现场地点在人行道前方5米左右处,小车车身被大车右后车轮挤压在右侧护栏处,无人员受伤。
大车司机年龄30岁左右,无交通事故经历,事发后主动报警,警察现场询问大车司机是否在中间车道(三车道)行驶,大车司机慌乱之下记忆不清,诺诺称是。询问小车有无人员受伤,小车回答没有。交警看现场后便以大车司机称是为由当场定责为大车责任,并负责给小车修车。大车司机依次给交强险、商业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人员到现场查看拍照定损。
小车驾驶员也是一30岁左右的年轻人,据他说是带着父母从省城医院看心脏病回来碰上了这起交通事故。
任何交通事故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出了事故,往往都有急躁情绪,且处理问题容易慌乱。
小车见交警定大车责任,便主动给当地汽车维修店打电话让其来拖车。出险公司人员见状,便告之小车,有指定的4S店修车,且定损数额固定,不承认其他维修店发生的多余费用且不垫付修车费用,让小车考虑清楚后做决定。小车司机又询问,修好车后谁去开车,在得到自己去开车后,越发急躁,嘴带脏话随口说出:X,又得请假,耽误时间……。
保险公司的人拍照完毕,建议大车把车贴边,别阻碍交通。保险公司人员指挥大车贴边后,闪出了受损后的小车:左侧侧面挤压凹陷,车轮摩擦面积较大,前后两个车门损坏,左侧后视镜碰掉。小车司机见状,心疼不已,出口不逊,偶有脏话冒出,也更加让他坚定了向大车额外索赔的决定---心疼产生气愤,气愤要索赔来偿还。
保险公司人员催促询问小车司机能不能决定去省城4S店修车,如果能的话,他们打电话让人来拖车。小车司机在频频打电话找“智囊”,并说他也不知道怎么办?见小车司机迟迟不能做决定,保险公司人员留下联系方式后,离开了现场。
(事后,保险公司人员说,交警出警确定责任后,双方签字,由责任方负责修车费用,双方即可离开现场,其他人员没有权利阻止车辆离开,不论是责任方还是非责任方。若是哪一方向对方索要其他赔偿费用,可到法院起诉申请。若是在交警确定责任时,无任何其他权利或费用主张,被索赔方完全可以不予理会,离开现场。)
3
事故发生后,小车司机频频打电话询问朋友如何处理此事?且有一年龄相仿的男性朋友全程陪他在现场帮场。或许是他从朋友处获得了索赔的建议和其他指导,在保险公司的人拍照定损时,小车司机悄悄向大车司机索要5000元的损失费。损失费用包括:他母亲心脏不好的惊吓费,车辆维修后不能复原的补偿费,车辆修好后去开车的误工费,车辆修理期间(他估计约5天)不能开车的补偿费等等。
大车司机始终没有答应小车的额外索赔,如果要,就跟保险公司要去吧。
大车车主40岁出头,性格温和,待人礼貌,第一次购买运输车,且是头一回面对交通事故,没有任何处理此类事故的经验,事故发生后,赶到现场。面对事故,安慰司机:不要紧,只要没有人员受伤就好,这也是多数人对待此类事故的基本态度。
保险公司的人走了,大车便礼貌性地告之小车车主:你给4S店打电话吧,我们得走了。小车司机在打电话的同时,极力表示:不能走,你走了我的损失怎么办?
大车司机和车主一致表示:修车等费用由4S店负责,大车不承担费用。是大车的责任大车承担也不推脱,至于其他额外索赔可向保险公司索要,或到交警部门在出“事故认定责任书”或其他手续时,由交警部门协商确定,私下里不做赔偿。
……
见大车不答应小车的额外索赔,小车车主仍就频频打电话且不让大车离开现场。
随着时间的拖延,又来了一个熟悉小车车主的60岁左右的年长的男性,并留下来帮场。熟人的缘故,他自然地站在了小车一边,同样主张让大车给小车赔偿损失,并时刻监督着大车,生怕离开现场,还一度非常大胆地在大车启动加水时,站在了大车前边,极力阻拦。
还有一个不熟悉双方的60岁左右的男性老年人,说了句让大车适当补偿点费用给小车的建议,并表示这句话不是调解,而是随便一说,目的是协商完事了,都可以早点回去,各忙各的。
或许是见有人帮腔,又有人给他站台打气,使得本来就索赔之心坚决的小车司机更加坚定了索赔的决定。
大车见小车车主不依不饶,纠缠不休,表示如果再不让走就打110报警。
时间在一分分地过去,大车的几个朋友也来了。
……
小车见索赔迟迟没有结果,越发气愤,便打电话询问其母亲本来就不好的心脏病被交通事故的惊吓之下的严重感消退了没?得到的回答是:没有,心脏还是一个劲地在扑腾。这下正好合了小车司机的意,恼怒之下让他快速决定:妈,你来吧,让他们(大车)去医院给你看病!
毕竟是一家人,儿子的话还是很管用的---得听,不管对还是错,关键时刻统一战线牢不可破,一致对外。不长时间,小车司机的父母,由爸爸骑着电瓶车驮着据说是有心脏病的妈妈来到了现场。从时间上判断,他们家离事故地点不远。
夫妻二人一到现场,便指责大车的不是,口口声声地说惊吓的心脏病还在一个劲地扑腾扑腾地跳着,言外之意是惊吓感还没退却,并表示他们又不是不讲理,只是要点赔偿。小车案发现场时共三人,这下到齐了,人多势众,说话硬气,干脆不要索赔了,让大车给小车妈妈去医院看病吧!小车司机也迅即改变了说辞:车辆受损事小,心脏病加重是大,先给人看病吧!并说也不协商索赔了,打120按交通事故处理吧,态度坚决,语气强硬。
……
大车见小车又唱了这出戏,便让小车报警,让主管部门来处理。小车嘴上说的强硬,却迟迟不报警。最后,还是大车再次拨打了120,接警员再次转给了出警的交警,接警员因事不能来现场,便在电话里询问大车后,建议大车适当给小车点补偿,两下协商好,各走各的。接警员也在电话里给小车做工作,只听到小车司机还在坚持申诉他的损失、主张他的索赔。
交警最后的答复是:协商不成,就把双方车辆拖走。
交警的这个决定,决定了小车的处理方式:那就拖车吧,也不协商索赔了。
小车只是交通工具,而大车是要跑运输挣运费的;小车修车的时间往后延迟一点,关系不大,而大车被扣压一天却少干一天的活。也许是小车司机早就看准了这点,导致他在起初就跟大车索赔5000元的“综合损失费”,并在索赔不成后,坚定了让交警部门扣车的处理方式。
不长时间,交警部门的拖运车到了。
拖运人员询问小车司机:还协商不?协商成了,就不用拖车了。
扣车是大车不愿看到的,哪怕是不情愿地受点损失,给小车点补偿。无奈之下,大车的两个同事,找小车司机协商表示愿意支付给其一点补偿。
小车司机这下更加牛气了:不用协商了,直接拖车吧!
那就拖车吧!
小车开上了拖运车,拖运人员坐上了大车的副驾,指挥着开向停车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