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贵财的相遇,是一场偶然,也是一场必然。
高二那年有幸参观了很多大学,那时候在鼎新湖旁驻足时,浮入眼帘的是砖红色长栏,优雅宁静的古亭,惬意悠然的五彩鱼。最神往的是矗立的“大书”——图书馆,真的有一种跨过山和大海,沿着阶梯走向知识殿堂一般的意境。
那时候就在想,要是有一天我能安静地温一杯香茗,手捧一本喜爱的书,坐在最高的楼层,窗外有山有水还有行色匆匆的人,困了倦了就望一眼他们,那将是一种美妙的体验。
后来为了这个梦,在一年后八月的尾巴上,我拖着沉重的行李辗转路途终于抵达这个神往之地。
一下大巴车,袭来的是热浪腾腾,学姐学长们举着标有学院名称的小牌子迎接我们,路的两旁彩旗飘飘,头挂一道道欢迎新生的大红横幅,五四广场满是驻扎着办理入学流程的鲜艳帐篷,还有各种社团、学生组织的招新。
我这个他乡来的女子,普通话生涩,说个话脸上就会火辣辣的,生怕闹出什么尴尬的笑话来。还好接我的学姐热情温柔,个子跟我一般高,却非要帮我提行李箱。她带我领宿舍钥匙,领军训服,还带我摸清校园大概位置,让我这个地道路痴别出什么意外。但我还是会傻傻地原路返回,绕很多冤枉路,不想在偌大的校园里迷路。
开学的第一个挑战就是军训。印象里,我只是在一天天扳着指头数日子,而当真正离别之时,李教官一声没说就悄悄离开了,广播里放着《再见》这首歌:
我怕我没有机会
跟你说一声再见
因为也许
就再也见不到你
明天我要离开
熟悉的地方和你
要分离我眼泪就掉下去
我会牢牢记住你的脸
我会珍惜你给的思念
这些日子在我心中
永远都不会抹去
兴许是空气中离别的气息太重,或许是真的舍不得,一向泪点很高的我使劲用白手套擦着倾泻不止的眼泪,我们连队的人或蹲或站,眼泪珠子像掉了线一样满脸跑。
我脑海里全是教官带我们训练的场景,一边踏正步一边踩着乐章点子,太阳大就背对太阳休息,不让太阳晒我们的脸,晚上训练休息时,他就教我们唱军歌,例如《军中绿花》、《捉泥鳅》等等。军训原意就是军队式训练,但教官却给我们带来别样的体验。让我们在这短暂的时光里不那么疲乏,总是想尽各种办法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该严格训练时就一本正经,该娱乐放松时就肆意开怀。
熬过军训,接下来是学生组织招新。起先我觉得自己表现不佳,说话竟要思考半天,不成章法,让人听上去觉得逻辑很混乱。但令我意外的是,青志联和学生会的面试都通过了。这是人生当中的第一次面试,它大大增强了我的信心,支撑着我做出与高中截然不同的行动。
以前在高中就是尽最大努力逃避发言机会,因为害怕别人知道我不行,害怕自己做得不够好,就绝不主动争取。而面试通过以后,自己变了一个人似的,主动去竞选感兴趣的班干,但表现不佳以失败告终,主动去竞选学生会部门小组长并顺利当选。上课也不再唯唯诺诺,只要是心底里想要去表达自己时,就会自然地举起手来先表达见解,说完以后再来评判自己讲得好不好。
这样的态度转换也使自己性格变得更加活波开朗。从前我都是内敛者的代表,现在遇到有趣的人会主动,连讲PPT这样的事也不抗拒了。这一切都来源于自己迈开了第一步,心态上发生了巨变,觉得现在勇敢一些,多犯错误多碰壁,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就会有经验可循。
因为之前不知道为了避免时间上的冲突,学生只能参加学校四大组织(学生会、青志联、学生社团和新媒体)中的一个。而我是两个都参加的类型,初期没出现什么问题,两边都能协调过来,一个多月后时间出现冲突,我必须在两个组织间做出选择。
当时真的是很纠结,不知道选哪一边,因为两边都建立了感情。这一次,我无法快刀斩乱麻。后来还是种种权衡选了一边,在另一边递交了五千字的退部申请。
经历这件事后,遇到需要做出选择时,我就显得不再那么纠结了,而是把利弊都列出来,做出相对理性的抉择,一旦选择后,就忠于选择。
通过学生组织,自己第一次知道简报、推文、主持稿和策划。发现任何简单的事情都需要反复练习改进,它的背后都有人为此付出了很大的心血。也可以说是最简单的音调需要最刻意的练习。
在大一的时候,时间比较充裕。这样一来,我就有很多时间去做想做的事情。最悠闲的事莫过于游后山了。
学校的斗篷山,我去了不下十次。每一次去都有新的体验和感受。第一次是军训拉练,没有爬上斗篷山,只是沿着马路走了一遭回来。上山的路有四条,这是多次亲身体验得出的结论。
校园里的春天并不明显时,我和室友就决定去后山探访春天。我们从玉兰苑(学生宿舍,食堂名称由周边宿舍名称而定)的路口出发,油路几乎没有车经过,颜色深黑发亮。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脚下的一潭小绿湖,不,那是一条河,只是在地形平缓处,冲积成了一个椭圆形的小湖。
路的两旁全是吐新芽的蓄势待发,竞先比着早慢。峰回路转,远处有小山和高楼,还有在建工程,近处是自然界的一草一木,枯木长新芽,腐朽化神奇。在半山腰处,惊奇于樱花盛开,听见新叶舒展身体的声音,用手机仔细对焦,生怕错过这精彩时分。
过了不久再次上山时,山上繁花遍野,树木茂盛。这次我和同伴在夜幕未降时,眼疾手快,幸得一捆蕨苔,用草绳牢牢绑住。把这果实赠给宿管阿姨后,竟也体味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滋味。
夏日里去后山看夕阳最合适,你看那太阳一点点下沉,散去余热,小湖,远山,房景还有落日的余晖,构成了一幅宁静祥和的画面。夜晚,油路两旁白灯串串,在两旁树荫茂盛处,路的中间全是树叶树枝的魅影,去马路上仰面朝天“躺尸”最适合,这样可以望见群星和月亮,走到大风口处,旁边的路灯抵御不住狂风,摇摇欲坠,脑海里总是浮现它坍塌下来的样子。但为了晚风轻揉脸庞,将你头发后抚,也就顾不得这些了。大风“呼呼”的声音清脆得像铃铛,这风没有白天的燥热,冬天的刺骨,有的是它对你虔诚的欢迎仪式。
九月回到校园已经是秋日了。这时后山皆被叫双荚决明的小黄花覆盖,这小黄花没有浓郁的香味,有的是超强的繁殖能力。那豆荚只要一长成,历经几个太阳的洗礼,豆荚一裂开,种子就爆开四射,开始下一年的生命历程。
记得在细雨朦胧的冬日里,我们宿舍三人爬到斗篷山顶,俯瞰群山时,四周云雾缭绕,公路楼层都显得异常渺小。突然想起一位美国宇航员的话,我们只不过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地球这个浩渺深邃整体中的整体罢了。我意识到,登高望远,修炼的是一种心境。
每天的夜跑是我认为最闲适的时刻,这也是一个人在一天当中必要的独处时间。我喜欢插上耳机,听一段书或几首喜欢的歌,听书时就注意逻辑发展,听歌时就浮现想象歌词场景。保持着三步一呼,慢跑或最后的冲刺都是一种享受,我喜欢大汗淋漓的感觉。夜跑时可以嗅到桂花的氤氲气味,受其味不见其影;还可以注视着银杏叶落叶归根的整个过程,它枯黄,折断,漂浮,轻轻地平躺在路面幽径上,只是尽可能离根近一些。也许这就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吧,落叶始终还是向往着归根的。
我喜欢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手拿面包屑去鼎新湖喂鱼;我喜欢在书架上随意找到一本喜欢的书坐下来慢慢品味;我喜欢跟好友在立德楼前面的小亭子碰撞出思维的小火花。
在贵财的日子里,我不仅喜欢游后山,泡图书馆,夜跑,还更喜欢这里的人文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