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朋友小杨最近郁闷不已,起因是他们找的房产中介拿着他们的半年的房租跑路了。

        小杨跟老公带着孩子从河南老家到苏州打工,因为疫情的原因,之前租的房子退了。孩子开学后,他们就找了一家中介租了一套房子,房租直接打给了房产中介一个姓王的业务员。心大的他们便以为没事了,就搬东西住了进去。过了大概一个月时间,从来没有见过面的房东敲了他们的门,说他们的房租没有交,让他们补交房租。小杨一听糊涂了,说到房租不是交给中介了吗?而且中介说了他是房东的全权代理,可以收房租的,她把房租和中介费都转给了中介啊。房东支支吾吾了半天才说,那个姓王的中介跑路了,好几个房东都没有收到房租。小杨一听明白了,她告诉房东,这个与他们一家没有关系,这样想来,他们也是受害者。

        可是房东并没有消停,时不时就把他们的水电断了,不但吃饭成了问题,孩子放学后因没有电写个作业都成了困难。无奈,他们选择了报警,可是警察来也调节不出个所以然来。隔几天房东又敲门,让他们要么补交房租,要么搬走。他们跟房东理论根本无济于事,双方彻底翻了脸。

        他们想要是搬走,一万多块钱的房租就白白打了水漂,不搬走真的忍受不了房东的咄咄逼人。出门在外,远离家乡,已经很不容易了,谁又想遇到这样的糟心事呢?一想到要跟这样的房东对抗四五个月,她说自己都要精神奔溃了。

        我告诉她,虽然报警没有用,跟房东讲理讲不通,但是也要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建议她找一位律师咨询一下,如果法院受理这样的事情,就起诉吧。

        希望小杨的事情能够得到圆满的结果。

你可能感兴趣的:(记住: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