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成本

013.成本的定义:成本是放弃了的最大代价。当一个资源有若干个选项时,被选中的那个选项,它的成本就是所有放弃了的选项当中价值最高的那个。沉没成本不是成本,因为成本是向前(未来)看的沉没成本已经发生,无法再收回或放弃。放弃的东西的价值,只能靠想象。

014.负面感受不是成本,我们需要放弃的最大代价才是成本(放弃了的最大收入),而这个成本是由别人决定的,社会上别人的看法与评估,决定了你的成本的大小。甚至我们的职业,我们生命的用途,都是由社会上的其他人共同决定的。

015.不要只盯着钱,货币成本并不是全部成本。在大多数情况下,中间商在帮我们减少成本,而中间商之间的竞争,会使物流的总成本降到最低。

016.凡是盈利都是意外,是在我们意识到这个商品的价值跟预期不一样的瞬间产生的,盈利提高了资源未来使用的成本。相反,亏损会降低资源未来使用的成本。盈利windfall profit和亏损windfall loss都是意外发生的,这是我们会重新调整资源的未来估值,而成本,就按照这个新的估值来计算。困难就在于找出盈利或亏损的资源及其原因。

017.成本决定论是错的,供需关系决定商品价格,商品价格决定资源成本。把钱赚到手以后,再把赚来的钱倒过来归结到前面每一个环节的生产要素里去,从而给这些生产要素定价,决定他们的价值。

018.对资产的付费,就叫“租”。能都带来收入的资源都叫资产,对资产的付费就叫“租”。租是一种“旱涝保收”的收入,是“白赚”的收入,“赚多赚少都是白得的”。但是“旱涝保收”的概念是相对的,随着时间的变化,随着竞争条件的变化,是不存在真正的“旱涝保收”的。

019.“寻租”的过程本身是有竞争的,而竞争本身也是要消耗资源的。寻租这个词的特定含义是, 那些向政府政务争取优惠政策,让自己得到好处,同时导致社会总资源发生耗散的行为。某些国家由于制度设计不当,寻租行为非常普通,致使整个国家很穷。

020.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的,不是一方在伤害另外一方,而是双方为了不同的用途,在争夺相同的稀缺的资源。谁避免意外成本最低,谁的责任就最大,这样的责任分摊方式,,整个社会为了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总成本就会降到最低。

021.科斯定律:在交易费用为零或足够低的情况下,不管资源最初的主人是谁,资源都同样会流到价值最高的用途上去。“谁用得好就归谁”。一项有价值的资源,不管一开始他的产权归谁,最后这项资源都会流动到最善于利用它,能最大化其价值的人手里。在制度设计中,我们应该尽量让这种资源的流动和分配更方便,更容易,从而提高各项经济资源被重新配置和使用的效率。

022.科斯定律在环保问题方面的应用:我们必须用持平的眼光看待污染问题,这是双方或者多方争用稀缺资源的问题,我们要做的就是在现代化生活和环境污染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科斯对价”:什么都是有代价的,程度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的,关键还是看平衡,“值得不值得”。

023.社会是由无数人组成的,需要达成资源争用的协议。凡是在一人社会里不存在,而在多人社会里存在的成本,就叫交易费用。现实生活中的交易费用,因为种种复杂的原因,常常是非常高的,致使很多资源无法落到使用价值更高的人手里,因此,我们有时候要鼓励第三方(政府法院)发挥作用,例如制度法规,风俗习惯,乃至道德规范,对资源,责任,权利进行初始的界定。

024.科斯定律一个非常重要非常现实的应用,就是对政府征地问题要有一个持平的看法。我们必须在私有产权和政府的征地权之间取得一个平衡。因为如果资源没在用途更好的人的手里,第三方(政府法院)动用手中的权力重新分配资源究竟是否有效呢?

025.找一个平衡点,这是科斯定律给我们的重要启发。“不讲理,只讲数”,在现实生活的各种冲突中积极的寻找合作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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