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解读完定期寿险,本篇再来说说大家最关心的重疾险。在解读重疾险合同的时候,有一种更容易看懂保险合同的方法,那就是“计划书法”。
我们在有意向购买重疾险的时候,通常会收到一份来自保险营销人员的“计划书”,如果对照计划书来看保险合同,往往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计划书中一般会有以下内容:
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年龄性别、保额、保险期、缴费期、首年保费(每年保费)、保险利益、条款详情(完整条款等),其中条款详情(完整条款)就是保险的具体合同条款。
下面,让我们对照着计划书来看看,保险合同我们到底需要关注哪些内容。
1、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年龄性别
可别小看这一条,重疾险的购买价格跟年龄和性别有着非常大的关系,性别一般不会填错,而年龄以出生记0岁,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满一年不计。例如2000年12月31日出生,到今天的年龄应该是17岁,到2018年12月31日才年满18岁。
2、保额、保险期、缴费期、首年保费(每年保费)、等待期
以上的部分,一般在计划书的最开始部分,而购买后的保险合同往往会在第一页的“保险单”内呈现。而保险单内还会有合同成立日、合同生效日、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证件号码,拿到合同后,应该第一时间确认这些内容正确无误。
需要注意的是,经常有销售人员推销时会提到“现在购买20年保费优惠一年”的说法,而事实上19年缴费的重疾险,保险公司的精算定价就是按19年来计算的,并不存在优惠一年保费的情况。至于等待期自然是越短越好,目前终身型重疾多为90天,定期型或无身故责任的重疾多为180天。
3、保险利益
这部分是计划书的重点内容,也是一份重疾险合同中内容最多、大家也看得最晕的部分。我们可以把它拆成六个方面来看。
01 现金价值表
某些计划书中可能没有这一项,在合同中保险单后紧接着一般就是现金价值表,为退保时返还的金额,或作为保单借款时使用。对大部分消费者来说,也没有什么用处,大家知道就可以了,如果真的用到的时候再去了解也不晚。
02 身故保障
计划书中会有相关说明,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等待期内疾病身故,多数为退还保费。
意外或等待期后疾病身故,且未满十八岁,一般为退还保费或保费的固定倍数。
意外或等待期后疾病身故,且年满十八岁,按合同约定的数额赔付。
如果重疾险本身不含有身故责任(计划书中未写明),则身故后可退现金价值。
03 重疾保障
重疾保障内容我们需要对应看两部分:
001 保险责任
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什么时候赔钱,赔多少。
计划书中一般会写明赔几次、每次赔多少钱,对应的我们就不需要再去合同中看晦涩的条文条款了。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赔付金额会以“基本保险金额”这个词的形式出现,而不是具体的数字,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就是前面“保险单”中所列明的保额。合同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1、多次赔付重疾需看清是否分组,同一组中的重疾仅赔付一次,所以癌症单独一组是非常好的分组形式。
2、等待期内,首次发病后合同如何进行。目前大部分合同是退还保费,也有除外本项疾病合同继续生效等其他方式。
3、首次赔付重疾后,身故和轻症责任是否还存在。目前大多数重疾赔付后,是不再赔付身故和轻症的。
4、两次赔付之间的间隔期是多久,目前大多数多次赔付重疾间隔180天。
002 重大疾病定义
由于2007年之后的重疾险,保监会制定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和使用规范》,包含了25种重疾,覆盖了95%以上的重疾理赔,所以对于病种的定义,我们不需要太过于纠结。只需要注意三点:
1、合同内重大疾病的释义,是否写明包括全部二十五种重疾。
2、只要是重大疾病保险,必须包含规范前6种疾病,并且顺序用词都不能更改。如果使用后19种,名字、定义、顺序都不能改变,但有六种疾病的保障时间可以调整。
所以我们经常看到有些保险公司的产品,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只保障到70岁,双耳失聪、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3岁以后理赔,都是允许的。如果两款产品类似,自然选择没有限制年龄的一款。
3、如果自己有特别关注或担心的疾病,可以查看下是否有对应保障。
04 轻症保障(中症保障)
轻症(中症)保障内容我们同样需要对应的看两部分内容:
001 保险责任
与重疾责任类似,计划书中会列明几次赔付、赔付金额。而合同中,我们看到的是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比例,同样需要注意的是:是否分组、等待期内责任、间隔期等。
002 疾病种类和定义
目前轻症(中症)是没有统一标准的,但也是重大基本保险的标配了,大家买重疾险普遍已是50-100万。轻症也有十几二十万了,如果两个产品的各方面都相同,保费也没有区别,当然是要买有轻症保障了,并且轻症保障高的那一款,最好还需要配置上最常见的几类轻症。
高发轻症是所有轻症报案的90%以上,大多是前6种重疾对应的相关轻症,大家可以搜索相关的轻症测评文章,关注几种高发轻症和自己比较担心的轻症即可,不用太过于纠结于数量。
05 保费豁免
保费豁免分为两种:被保险人豁免和投保人豁免,一般被保险人豁免出现在有轻症责任或多次赔付重疾中,多数为保单自带责任;投保人豁免基本为需额外缴费的附加责任。
如果在给子女购买保险的时候,最好能附加投保人豁免。夫妻相互投保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必太过纠结。
06 其他保障
主要指的是癌症多次赔付、附加险以及其他完成特定条件后增加保额等等。
癌症多次赔付需注意首次患病不是癌症,责任是否还有效,以及多次赔付的间隔期是多久。
大多数附加意外、医疗等不建议大家购买,原因在解读意外和医疗险合同的时候会跟大家继续解释。
至于诸如每天多少步增加多少保额之类的更不是我们选择保险的重点,了解即可,大多只是一个噱头,对于很多人来说,有可能达不到要求。
通过以上计划书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这份重疾险合同的主要内容,除计划书里的内容之外,在购买保险之前,我们还需要了解合同内的一些内容,以便我们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1、免责条款(也叫责任免除、除外责任等)
我们购买保险的作用是为了在风险到来的时候,能有足够的保障,那就先要了解什么情况下这份保险不能赔。重疾险的除外责任在之前提到的《规范》中也有明确定义,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有寿险责任的重疾险,寿险的免责条款通常要少很多,如果身故和疾病的免责一致,对消费者来说就非常不利了。
2、犹豫期
签收合同次日起,一般为有10-20天的犹豫期,具体以合同为准,所以大家一定要拿到合同后再签回执,犹豫期外退保,则会有较大的损失。注意网销产品是没有回执的,自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
3、保险事故通知
每家公司对此规定的时间不同,发生重疾或身故后,不管是否可以赔偿,首先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最为安全。
4、保险费自动垫交
在投保时,应勾选这项,尽可能避免因未能及时缴纳保费而造成的合同失效。
以上就是选择、购买和投保后检查重疾险合同的要点,至于合同的其他内容,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去了解一下,如果按时缴费,基本不影响大家的购买、选择和后期理赔,也可以不必花时间研究,等到需要的时候再去了解也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