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暴力犯罪怎样为国家做贡献?

在《魔鬼经济学4》中看到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一名叫伯尼斯·盖格的银行职员,1961年因挪用公款200多万而被捕。

银行的老板是她的父亲。

据说,伯尼斯为人慷慨,不少赃款都赠予别人。

她被捕后,银行也破产了。

锒铛入狱,5年后获得假释,搬回与父母同住。

据说,盖格被捕之时,已经疲惫不堪。

为什么呢?

因为她从来不休假。

事实证明,这是她作案的关键一环。

从不休假的原因是,她登记了两套账目。

不敢冒险让临时员工顶替她的工作,担心被发现挪用公款的行为。

最有意思的是,盖格出狱后,就职于一家银行监管机构。

负责协助制止挪用公款的行为。

她最大的贡献是找出不休假的员工。

事实证明,这一简单的衡量标准,对制止挪用公款行为有着极强的预测效果。


可以说盖格是幸运的,找到了能够发挥她才能的用武之地。

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只要有过犯罪记录,职场的大门差不多关了一大半,甚至是被封杀了。

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讲,有很好的威慑作用。

让那些图谋不轨的人有所顾忌,有利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但从社会资源的角度来说,可能是一种智力资源浪费。

首先说明,这并不是要为那些犯罪的人开脱。

而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问题。

相信一般的正常人很难有罪犯的逻辑思维,但罪犯对自己同类的思维逻辑应该是比较熟悉的。

就像顶尖的网络安全专家,往往也是黑客高手。

主要是看他的才能用在了才能地方。

用对了创造价值,用错了损人不利已。

而在那些已经犯错的人中,已经有迷途知返的,应该给予改过的机会。

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

如果黑客回归正义,那网络将更安全;

如果小偷回归正义,那一定能帮警察侦破更多的盗窃案,还可以告诉我们如何有效防盗。

如果贪官回归正义,不但可以将正在贪污的人绳之以法,能更快识别潜在的贪污行为。

同类对于同类的识别一定是最快的。

如果有一天出现了一个监狱课堂,就像TED一样。

相信他们一定可以对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让他们讲讲自身的特点,有怎样的心理活动,有什么样的作案技巧,正常人应该如何防止受害。

这些都可以做为科普来进行讲解。

甚至可以帮助犯罪心理学和犯罪行为学有新的进展。

就像开篇的故事一样,通过找出不休假的员工,便可以阻止一些人挪用公款。

这样我们可以用较低的成本来预防犯罪。

相信只要愿意,任何人都可以为社会贡献出一份自己的力量。

不看曾经,不看过往,对于迷途知返的人,我们可以给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相信人性本善。

我们也相信正义会迟到,但从来都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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