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饭的乐趣

较之洗碗,我更喜欢烧饭。当然,这里的“饭”不限于主食。

我觉得烧饭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同样一个菜可以不断改进烹饪方式,或加料,或减料,或像拍电影一样,保留主角,换个配角,变化流程等等,一切都为了满足享用人的原始欲望,当然能够挖掘出,甚至激发出食客更深的情感,流连忘返、回味三日、思之涎生,则是最佳。

毫无疑问,洗碗不是。

君子不器,能被机器取代的工作,咱是不屑的。

近来,我把功夫都用在了酱烧排骨上面。随着研究的日益精进,终被小儿列为第二好吃,这已是极高的褒扬,他认可的第一永远是可乐鸡翅。不中不洋,毫无文化气息,什么玩意儿?

先说选材。取自于猪脊骨,上海人称之为小排,这点很奇怪。

通常我理解的小排,应系腋下那一根根、一排排、摸得出的物件儿,当然有的朋友可能摸不出,甚至够不到。上海人不管这叫小排,叫肋排,而且发音是le(四声),不是lei,因为品相好,差不多是所有猪骨头中卖得最贵的。

以前不懂,去菜场买半斤小排准备炖个冬瓜汤,结果摊主挑出粗粗一段脊骨,咔咔地剁成小块。看着一堆肉中带骨、骨中带肉,且毫无章法的块状体,我记住了这才是小排——上海菜场的小排。剁碎的小排卖相虽不好,但口感极佳,除了骨头渣滓经常会垫牙,肉质其实极嫩,且比单纯的、一通到底的肋排骨多出一些乐趣,得啃、咬、抠、吸,不论你如何努力,丢弃之时多少会留下那么一点点没吸嗦干净的遗憾。

似乎意犹未尽,望着盘中弃物,凭素生出“此情可待成追忆”的丝丝怅然。

但我喜欢精致的东西,烧菜亦是这般。美食讲究色香味俱全,这第一便是卖相要好。虽生于北地,但我很难对北方,特别是黄河以北的菜肴给出高的评价。量不必足,点到为止;味切忌杂,清新爽口;色不可乌,明亮雅致。总之,宁求食之稍无尽兴,不可一眼看过就饱。

还是回到主题。

酱烧小排原材料的选择尤为讲究,第一便是肉的腥膻气。自家附近有三家菜场、四家超市,去的多了自然会对不同的肉摊进行比较。价格虽相差不大,但炖出的味道不可同语,这断不可贪便宜,否则端盘之际腥膻气隐隐浮出,真是吃也不是,丢却不舍。所以,我一般都是固定摊位,也不还价,看准哪块,提了便走。

第二便是品相和吃口。上海菜场一般是把小排在摊头剁好,因为谁家里也没那么厚的刀。我则不然,只拿整的。前面提到,剁过的小排不但品相失格,而且垫牙扎嘴,口感太差。一段脊骨买回,清水洗过,放于案板,提起小刀,顺着骨缝,慢慢切入,挑筋切脉,待其骨节松动之时,提起左右稍拧,登时断开,一节长长细细的白色骨髓还挂在沟槽。出锅之后,挑起一块,品相完整,啃咬吸嗦,无需顾忌,复捞锅底,亦无半分肉屑骨渣。

是否有几分庖丁解牛的意思?

炖的程序大同小异,如汆水去腥、起锅过油、小火慢炖等无需细赘,这里只谈重点。上海人烧小排喜欢老抽、生抽一起上,结果往往是浓油赤酱,色泽和口味都有些过了。我比较钟意黄酱,即豆瓣酱,过油出香,挂于肉上,味清色亮,恰到好处。当然,文火慢炖之时,不妨放些配菜。此季春笋最佳,切成滚刀块或笋片,炖于一锅,看着袅袅蒸腾的香气,靠在灶边,偷偷夹它一筷,滋喽一口小酒,真正是: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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