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职相关梳理

很久没写东西了,今天整理了下以前收藏的跟官职相关的资料,七七八八的梳理汇总一下,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之前有梳理过一篇(古代科举制梳理),所以不再展开,下面就补充一些点。

    古代帝王把帝位让给贤能的人称为禅让,是原始社会末期部落首领的选举制度。尧、舜、禹那时便是禅让制。

   “举孝廉”是古代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即中央和地方一定级别的官吏根据考察情况,将未有官职的士人推荐给中央政府。

   “征辟”是自上而下的选官制度。一般由皇帝派人去聘任特别有名望的人叫作征召,三公以下召举布衣入仕叫作辟除,合称为“征辟”,为汉代选用官吏的一种制度。皇帝征召的士人,多授予博士或待诏的称号,公府辟除的士人一般通称掾吏。

二、 官职任免

我国古代常取爵名封赐大臣,分别为“公、侯、伯、子、男”五等,一直沿用到清代。

对于官员的任用或调动,常用词有:征、辟、任、除、拜、授、补、迁、转、徙、出、入。

征:是从民间征召而授官,皇帝特聘。

辟:是官府或高官聘用。

任:又称“保”,指高官保任其子弟为官。

除:是改任,有“除旧官,任新官”之意。

拜:古代授予官职的一种相对比较隆重的称呼,如拜某人为相,为大将军,一般都要举行隆重的仪式以授予官职。

授:就是授予官职、爵位,常见用法。

补:指任命某人填补缺额。

迁:指官职晋升或调动。

转、徙:泛指调动。

出:专指调离京师。

入:专指调入京师。

古代任官,还有摄官、兼官、加官、试守的制度。汉代以低职兼高职为“行”,以高职兼低职为“领”。而到了唐宋,以低职兼高职为“守”,以高职兼低职为“行”。

摄官:“摄”是代行职守,表示暂时代理。

兼官:“兼”指兼职,在本官职以外,又任他官。

加官:一指于本职外兼领的其他官职,一指晋升官阶,如"加官进禄"﹑"加官进爵"。

守(试守):正式任命前试行代理某一职务,就像是考察试用期,诸官初加皆试守一岁。  

古代官员遇父母亡故,一般均解除官职,守丧三年,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以尽孝道。期满后起复,称为丁忧,“丁忧”又称“丁艰”,其中父忧指父丧,又称“丁父忧”或“丁外忧”,母忧则指母亲的丧事,又称“丁母忧”或“丁内忧”。

起复:服丧期未满而应召任职,或是降职、革职之后重被任用。明清两代也指官员服丧期满后复任官职。

夺情(夺服):丧期未满﹐官员应诏除去丧服﹐出任官职。

古代官吏的退休制,形成于春秋时期,汉代承先秦,并进一步完备。古代官吏告老退休称“致仕”,也称“休致”。官员年老有病,由本人提出申请,获准后致仕,国家据其职位,给予一定的赏赐。汉代丞相以下皆须致仕,称“归老”“乞骸骨”。自魏晋以后,历代相沿。

 “终养”又称“归养”,是指因亲人年老或病重而辞官侍奉。

 告老本指古代社会官员因年老辞去职务,有时也是官员因故辞职的一种借口。

 移疾,指官员上书称病,多为居官者求退的委婉语。

三、 政务机构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始于隋朝五省六曹制,确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

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六部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长官称尚书,各部副职称侍郎。

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长官称侍中,尚书省长官称尚书令。

唐代门下省称为“左省”,中书省为“右省”,故补阙在门下省为“左补阙”,在中书省为“右补阙”,与“拾遗”合称“遗补”。

尚书省下辖六部:

吏部:管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长官为吏部尚书。

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

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在明代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司,分别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等事务。

兵部: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宜。

刑部:管司法刑狱。

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

西汉时建立了独立的监察机构——御史府,后改称御史台。历代御史台的长官称御史大夫或御史中丞等。明代把御史台改为都察院,长官为左右都御史,清代沿袭。

四、皇室官职

皇帝始于秦王嬴政。公元前221年嬴政统一六国,建立秦王朝,其臣下依据三皇之名,上尊号为秦皇。嬴政自以为“德兼三皇,功过五帝”,自称为“始皇帝”。此后,历代封建君主均称为“皇帝”,俗称皇上。

图片来源于网络

自秦代开始,皇帝的正室称皇后,皇帝的母亲称皇太后,皇帝的父亲称太上皇。祖母称太皇太后,历代相沿不变。

中宫是皇后所居之宫,后来又借指皇后,这与东宫又可借指太子是同样道理。

太子:皇帝指定的皇位继承人称为“皇太子”。一般为皇帝的嫡长子,但也有例外,由皇帝选定册立。建储义为确定储君,也即确定皇位的继承人。

公主:帝王之女皆称公主,始于战国。汉代以皇帝之女称“公主”,帝之姐妹称“长公主”。公主封地称邑,以后各代基本上都沿用汉代的这种称谓。

图片来源于网络

驸马:是驸马都尉的简称。西汉武帝时始置,主要职责是掌管皇帝副车之马,原为皇帝的近侍官。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才加此称号,已非实官。

五、中央官职

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显的三个官职合称为“三公”。但朝代不同、时期不同,三公之官名称不同,职掌也不同。

三公,始于周朝,或以司徒、司马、司空为三公,或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秦汉通称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位最高,尊称为相国,通称为宰相,秉承皇帝旨意辅佐朝政,太尉掌管全国军事,御史大夫负责监察并帮助丞相处理事务。唐宋沿用此称。明清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已无实际职权,只用作大臣的最高荣誉。

其实,我国战国时期中央就设有监察官,称为御史,一直沿袭至清代,主要职责是对百官进行纠察弹劾。

其他官职:

首相:指宰相中居于首位的人,与当今某些国家内阁或政府首脑的含义并不相同。

太师:西周始置,原为高级武官,军队的最高统帅。春秋时晋楚沿用,战国后废,汉又设置,位在太傅之上。

司徒:春秋时负责掌管国家的土地和人民,制定贡赋。汉时,主管教化。

枢密使:唐代宗时以宦官掌机密,其后掌权的宦官以枢密使的名义干预朝政,所以,至唐昭宗时开始改为士人任职。

中书令:汉武帝始置,西汉后期改为中谒者令,魏晋为中书省的长官之一。南北朝时期,中书令多为有文学名望的人。至唐代,非有特殊资望者不授此官。宋制略同。元代中书令权位尤重,明代废除。

参政:唐初以参知政事为他官参与宰相事务的官职名,宋以资历较浅之官与宰相同议朝政,称为参知政事。

宰执:参政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均为中央最高政务长官。宋代范仲淹、欧阳修和王安石等都曾任此职。

尚书:始置于战国,历代相沿,是执掌文书的官员,因尚书在皇帝左右办事,掌管文书奏章,地位很重要。

侍郎:本为宫廷的近侍,东汉以后,为尚书的属官,初任称郎中,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

史官:中国历代均设置专门记录和编撰历史的官职,统称史官,掌文史星历,兼管国家图书。各朝对史官的称谓与分类多不相同,但主要的可以分记录类和编纂类两者。

有司:泛指官吏,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即有具体职务、做具体工作的官吏。

六、地方官职

 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郡的长官称郡守,由朝廷任命。郡下设县,县内以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汉承秦制,把郡守改称“太守”。和郡平行的还有“国”,也称“诸侯王国”,设官全仿中央。

唐代县以上的行政单位称州或郡,长官是刺史或太守。首都或陪都所在地的州叫府,长官叫尹或少尹。唐初中央派官员出巡各州,监察地方行政,称为黜陟使,有权罢免或提升地方官吏。职权和汉代的州刺史相似。

宋代的州由中央派官员前往管理,称为“知州”,与之平行的还有府、军、监。州、府、军、监以上的行政单位是路。路设经略安抚司掌军权,以经略安抚使为长官。

至元﹐郡名完全废弃,州县制取代了郡县制,直到清末。

明清省下设道,长官是道员,称分守道、分巡道,俗称道台。道下设府,长官称知府,掌一府之政。府下设州,长官称知州。州下设县,长官称知县。“知”是主持的意思,唐代称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宋初用京官知县事管理一县的行政,有戍兵驻县,更并管兵事。明清沿用不改。

其他官职:

司马:西周始置,主要掌管军政和军赋。司马常作为官员的贬降之职。如《琵琶行》“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

提辖:主管军队武装、训练、督捕盗贼、维护地方治安等。宋代州郡多设提辖兵马一官。

你可能感兴趣的:(古代官职相关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