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资产重组与涉税法律实务 暨破产案件僵局破解与金融债权保护高研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资产重组与涉税法律实务

暨破产案件僵局破解与金融债权保护高研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进入经济新常态后,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数量越来越多,其中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破产案件也屡屡出现。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有一定特殊性,清算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且相互交织房地产破产案件中权利识别难、资产整合难,而在银行债权保护方面,金融机构债权所牵涉的法律及实务问题尤为复杂、关键,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权利的维护,是破产案件中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方面无论是清算还是重整,房地产破产案件都面临资产处置和资产整合的难题,买受人或者重整投资人出于对于企业资产未来价值回报的考虑,十分关心企业未来运营,比如违规违建处理问题,政府政策对待问题等等。当下,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受理数将继续攀升,审慎处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意义重大。

“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大背景下,为帮助各房地产企业及破产管理人掌握房地产企业资产重组与破产重整中的处置方法,解决实际操作中的常见难题,把握需要注意的关键点及风险,总结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践经验,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以期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践操作有所裨益,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决定举办“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资产重组与涉税法律实务暨破产案件僵局破解与金融债权保护高研班”。研修班结束后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负责清算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金融资产受让人;各中小房地产企业法务部、破产清算组成员;从事破产法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

二、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9年3月28日

讲座时间:2019年3月29—31日(三天全天上课)

举办地点:长沙市(具体与会地点另文通知)

三、参加办法

1、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38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先报名,我们收到报名信息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喜彦

 话:18210838551(微信报名)

QQ:1042930362

四、特别声明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行为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培训项目均在官方网站公示。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行为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

2、报名表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二零一九年三月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

3月29日

(星期五)

9:00-12:00

14:00-17:00

(一)房地产企业破产管理人实务及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中的共性问题-—案例

1、房企破产原因及重整必要性考量2、重整程序前整理、资产接管及风控

3、房企债权申报审查、调查报告编制4、债委会的问题及处理

5、债权的认定与清偿;资产的界定与处置       6、债务人涉诉案件的处理              

7、府院联动解决债务人股权变更问题           8、履行权,撤销权、抵销权

9、重整模式:资产处置;股权处置;第三方代建 10、关联公司重整:出售式破产重整

11、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程序与协调12、重整计划的审查和批准问题

13、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分配方案设计          14、破产清算程序转换重整程序的问题

15、房地产企业预重整

(1)预重整优势和价值(2)预登记制度   (3)与重整庭外债务重组的比较

(4)预重整运行的先决条件(5)实例解析     (6)房企预重整有效运作的要素

(二)投资人(重整方)并购破产重整房企特殊事项尽职调查要点

1、项目复工情况尽职调查    2、共益债务尽职调查         3、取回权尽职调查

4、合同解除情况尽职调查    5、债权申报情况尽职调查     6、其他事项尽职调查

主讲专家:尹正友   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破产法学会副会长

3月30日

(星期六)

8:30-11:30

13:00-15:00

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涉税问题——典型案例研讨

1、房企在破产程序中涉及的主要税收、税收优惠 2、管理人破产涉税应履行的职责

3、税收债权的行使主体、范围界定和优先性     4、破产程序中的纳税义务和

5、税务机关在债权人会议中的角色作用6、税务机关对重整计划的表决权

7、破产受理前强制执行的税款和滞纳金配比     8、资产拍卖的税费转嫁

9、破产撤销权能否对抗欠税的强制执行         10、案例:破产程序中的税收优惠

11、破产企业税收违法犯罪的处罚与移送        12、破产涉税其他特别规定

13、案例:税务债权如何得到全额受偿

主讲专家:徐战成 浙江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15:10-18:10关于房地产破产案件僵局破解的实务探讨

1、僵局是破产案件的各参与方共同作用的结果   2、债权人僵局、出资人僵局情形

3、其他:其他参与方;刑民交叉;合同权益方   4、破产框架下解决债务的十七项措施

5、破解僵局的综合机制——十三大方面详解,例如:

·灵活运用债权审查           ·协调为先,制裁为辅   ·刑民交叉,协同推进

·府院联动,保驾护航         ·债委会的组成、职权   ·复工资金筹集及资金安全

·施工单位不配合竣工验收对策 ·保障重整计划可操作性 ·以房抵债问题的处理

·重视破产倒查式审计         ·更多内容详见现场讲解········

主讲专家:叶智焕   浙江省律协企业破产管理专委会副主任;温州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3月31日

(星期日)

9:00-12:00

13:30-16:30

(一)房地产破产实务研究

1、基础理论 (1)别除财产与破产财产、优先债权与破产债权 (2)管理人解除权

2、实务解析 (1)房企破产中的在建工程处分 ·处分程序     ·处分方式

(2)房企破产中的优先债权 ·两类购房人物权期待权  ·工程款债权   ·抵押债权

(二)房地产企业重整程序中的若干问题及重整实务

1、房企重整的特点

2、房企重整中的几个特殊问题

(1)工程续建问题     (2)“以房抵债”的债权审查   (3)购房假按揭问题

(4)以房抵债中购房人优先权问题                    (5)重整投资人招募方式

3、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实务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4、小额债权组设置问题

5、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              6、破产清算程序转换重整程序

(三)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程序金融债权的保护

1、重整程序金融债权的保护的基本原则   2、重整方案制定表决中债权人利益保障机制

3、强裁的标准                         4、追加担保与破产债权的协调

5、提前宣布贷款到期条款与破产撤销权

主讲专家:陆老师   某中院审委会委员、金融庭庭长

因不可预见因素,主办单位保留个别专家及议题调整的权利,请以报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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