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氏《培训审判》

这是一本从培训评估的角度去理解培训项目的书,这也正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不是高高挂起,只讲怎么评估,而是把评估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

培训评估是对培训结果的评价,但是培训评估的起点绝不是培训活动的终点,它应当始于培训审判的起点。

何为培训审判?作者打了一个很生动的比喻:就像在一个法庭中,法官的角色由公司的业务部门领导来担任,公诉方由公司财务部门来担任,被告方是培训部门,而陪审团可能包含更多人——学员、学员的导师、公司其他部门。其实从这幅画面中,我们就不难看出,培训审判的目的,在于说明培训活动的价值——产出值得投入。而培训审判的过程,就是利益相关方,不断澄清培训目标及达成情况的过程,其实就是培训评估的过程。

为了获得胜诉,作者很巧妙地,直接把法官拉入自己的阵营,他让法官认可之所以进行某些培训活动的目标(培训目标)、认可确定这些培训目标的原因(带来某些行为改变)、认可要带来这些行为改变的原因(实现某些业务结果),然后再向法官呈现自己搜集的证据

这也是培训过程中最容易忽略的环节——不和业务部门共识,直接开战培训!培训人和业务部门,大家各自停留在不同的层面去理解问题,因此难以取得共识。那么从一开始,就承诺一起合作,才是不错的开端!这也是作者介绍的PARTNER模型中的第一环。(模型具体内容见文末思维导图)

把可衡量的业务结果作为研讨的起点,对应“四级评估”;然后共同决定:要实现这样的业务结果,需要员工至少能进行哪些关键动作?这里的关键动作也需要SMART,对应“三级评估”;要进行这些动作,需要员工具备什么样的知识?技能?态度?进行到这一层共识,就对应了“二级评估”;最终,要提供怎样的学习环境?学习材料?讲师?才能保证学员的积极反应,这一层通常对应“一级评估”。

一级评估通常在培训活动结束后立刻进行,最好是当时就做,这样的反应最真实、最即时。
二级评估通常采用知识考试、技能演示这样的方式来进行,也会再培训活动结束后的1-2天内进行。
三级评估涉及行为改变,需要在业务实践过程中,通过访谈其本人、上级去获取,或者实地观察。
四级评估为最初确定的可衡量的业务结果,通常是业绩数字,比较好获取,难点在于,如何说明业务结果与培训活动之间的关系,通常使用访谈管理者的方式来获取。

下面列举书中提到的一个表格,说明了评估方法/手段:(p157)


评估方法

总体来说,柯氏这套评估体系的正确打开姿势是:以终为始。从四级开始思考、规划,从一级开始实施、搜集证据。

我自己也在实践一个周期较长、人数较多的人才培养项目,深深感受到,如果缺少“共识”环节,那么很容易各自为政,学员以完成“培训任务”为目标、业务部门抱怨占用了业务时间,培训部门“出力难”。我自己也越来越感受到,人才培养,重内容的同时,也要重运营,运营绝不仅仅是排排课表、做个海报、发发通知、做做助教,更多的是如何将企业比较成熟的培养内容,与企业战略、学员情况进行有机结合,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当然,很多时候,仅仅作为项目负责人比较难接触到企业战略的核心内容,此时就需要发挥培训主管的能量啦!当然还有曲线救国的路——比其他人更了解行业的趋势,比其他人更关注公司的动态,比其他人更多地思考变革将会带来的变化~ 培训人的路,慢慢其~ 修远兮~


培训审判

你可能感兴趣的:(柯氏《培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