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方角度探讨“女德”

“最怕的不是很多荒唐的理论浮现于社会中,而是很荒唐的理论被包装得浪漫自然,其实骨子里还是十分保守的旧思想。”

很多人都听过丁璇的演讲,网上铺天盖地的言论斥责她的思想封建守旧,当然也不乏支持的声音,但话题仅仅是停留在讨论是非褒贬的表层,很多人只是“懂”罢了。这期吴小姐想和大家一起来谈谈“女德”,若你有什么想探讨的,都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

鲁迅在《我之节烈观》里说道,守节思想可追溯到宋朝,那时崇尚儒学,一些皇帝在业儒的影响下将守节思想发展得愈发壮大——皇帝要臣子尽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节。

节烈二字,从前是男子的美德,表明对国家的忠贞不渝。李白在《临江王节士歌》里写道“风号沙宿潇湘浦,节士悲秋泪如雨。白日当天心,照之可以事明主。”然而现在的“表彰节烈”,却是单独指女性——“节”指妻子在丈夫死去之后一心一意为他守寡,“烈”则有两种表现,一种是随丈夫一起死去,另一种是当被强暴时,誓死不从,最后以自杀或抗拒被杀作为结局。当时在人们眼中,若丈夫死得愈早,家里愈穷,妻子便节得愈好死得愈惨愈苦,妻子便烈得愈好。妻子即使受到一点羞辱,也是会遭人非议。

历史上任何一个以家庭价值为基础的朝代,若秩序动荡不安,很多时候想到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从女性身上入手”——透过强调妇德约束女性,借此稳定家庭秩序。秦始皇曾经通过在民间立贞节牌坊,褒奖贞妇来鼓励引导民间风尚。东莞蒙正国学院中引用的“姑娘道”则称“女子是世界的源头,欲世界好,国家好,社会好,家庭好,必从姑娘身上好。”这种理念的荒唐之处在于,若治世救国的责任全在女性,那为何之前却说“男主外女主内”。假设社会动荡不安,各处都有强盗烧杀抢掠,这真的和女性不节烈有前后因果关系吗?真的要算上有联系,那也只能是时间先后顺序罢了——先有强盗,才可能存在女性不节烈。

鲁迅先生有一句名言——男人两大爱好,拉良家妇女下水,劝风尘女子从良。对应当时的社会风气,不无道理。女子若在当时吟诵几首闺中望月的诗,也会被视为怀春。渐渐地,男人游说,女子被洗脑,一个错误的观念却无人敢站出来回应,于是无论男女越听越觉得有道理,在社会的束缚下习惯了这个风气。

梁文道在《圆桌派》中将领导这些风气的人形容成“一个传统文化的捍卫者和布道者”。他们崇尚“忠诚”,却忽略了忠诚是有一定基础的,受条件所限制,在人际交往中需通过双方才能完成。

像儒家伦理中的“君臣关系”——“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若君主把臣下看做手足一样爱惜,则臣子把君主当做身体和心脏一样保护。所以,既然丁璇是儒家思想的传道者,倘若提倡忠诚二字,那么在现实中,妻子遭遇家暴,为何还要把施加家暴者当做丈夫?毕竟双方已经没有一个忠诚的基础了。

反观当下,社会里虽然已经没有当初那股风气纵横,但更令人可怕的,是这些观念早已根深蒂固地植入了我们的大脑里,女性自然而然地就被守住

之前网上有个很热门的讨论——“女性在路上被男性被骚扰,责任归谁的?”有些言论将矛头指向受害者女性,认为“穿着暴露就是错,活该”可真正值得我们注意的,应是“责任”二字。犯罪者固然会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惩戒,但是女性有道德上的责任吗——她只是缺乏了安全意识。我们可以批评她说“你生活中的常识严重不足”,但我们以责任相逼,难免会有站在道德高地上指责他人的嫌疑。

微博上有人讨论《请与这样的我恋爱吧》里情侣之间的一段对话。女方让男方在吵架时哄哄她,不要拿出一大段道理。而男方则被称为“道理狂魔”,一直不肯退让自己的立场。我看到很多网友评论“她只是想要被哄哄罢了。”“道理我们都懂,你们男方只需偏袒我们,站在我们这一方就好了。”你有没发现,当我们在讨论“女德”的同时,我们也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男德”——在我们的潜意识里,男生就被定义成“应该保护女生”的存在,换种说法,“男强女弱”的固定角色已经深深扎根于我们脑海中。若你的角色演的不好,则会被他人贴上“直男”“渣男”的标签。

马家辉说,“最怕的不是很多荒唐的理论浮现于社会中,而是很荒唐的理论被包装得浪漫自然,其实骨子里还是十分保守的旧思想。”在这个提倡言论自由的社会,我们被各种各样的想法裹挟着,我们常常分不清楚,只能跟着点头摇头,在这样看似其乐融融的情况下,我们的思想反而愈发的空洞退步——很多时候你以为正确的言论,其实它的表面都蒙着一层纱。

所以我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你能暂时停下慌乱的步伐,静下心来想想,而后缓慢地揭开那层纱,告诉众人——当你在讨论“男德女德”的时候,不如去思考“人类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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