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哈耶克:理性的自负是通向奴役之路-【刘擎】二十世纪西方思想文化潮流笔记

弗里德里奇·哈耶克

(1899-1992)

奥地利裔英国经济学家,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主要著作:《致命的自负》《通往奴役之路》《货币理论和经济周期理论》《物价与生产》《自由秩序原理》

主要成就:自由市场秩序的运作及其理论


1、哈耶克的观点:理性

哈耶克认为理性是人类对社会的认知能力。哈耶克认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这是以其知识分散论为依据的。哈耶克所持有限理性的观点是植根于苏格兰启蒙传统,“致命的自负”就是相信理性的自负。他反对一切企图建构社会制度的思想的原因,也是核心的武器。渐进理性主义与构建理性主义。知识分散论与全信息假设。

我们的技术文明越是进步,不同于对人及其观念的研究和对物的研究越是获得更为重要而有影响的地位,这两种类型的心智之间的分裂就变得越发严重:一种类型代表的是这样的人,他们最大的雄心是把自己周围的世界改造成一架庞大的机器,只要一按电钮,其中每一部分便会按照他们设计运行;另一种类型是以这样的人为代表,他们主要关心的是人类心智的全方位发展,他们从历史或文学、艺术或法律的研究中认识到,个人是一个过程的一部分,他在这个过程中做出的贡献不受支配,而是自发的,它协助创造了一些比他或其他任何单一的头脑所能筹划的东西更伟大的事物。

——《科学的反革命——理性滥用之研究》


可悲的是,单纯的科学或技术教育未能提供的,正是这种身为社会过程一份子的意识,这种个人的努力相互作用的意识。

——《科学的反革命——理性滥用之研究》


科学教会了我们谦卑,我们根本不可能全知全能,无所不通,这就像一切伟大宗教的教诲一样:人不是神,也绝不可能变成神,在神的面前,他必然俯首称臣。

——《科学的反革命——理性滥用之研究》


2、哈耶克的观点:自由

自由是哈耶克评价包括经济学在内的诸多社会科学领域问题和观点的标准。哈耶克的自由就是不受制他人专断意志的强制,这种自由观是一种消极自由观。自由是人类社会经验的,自生自发过程的结果,而非人类设计的产物。

自由≠自由放任,自由是法治之下的自由。

自由≠公民自由,政治自由社会主义自由不是自由。


3、哈耶克的观点:个人主义

哈耶克对个人主义的理解是他在政治学及其他领域研究的哲学基础。哈耶克个人主义哲学的要义是要以“个人作为人的角度来尊重个人”。所谓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社会是个人组成的。


在哈耶克看来,社会经济秩序的问题实际上是沟通交流的问题。(取长补短,互通有无)


· 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

哈耶克政治思想的核心是通过对人类知识的整体性反思,对政治中的理性主义进行批判,强调尊重集体行为中所谓的“自发秩序”,以及在此基础上反对政府干预与重申个人自由。


“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

那些使一个国家变成人间地狱的东西,恰恰是人们试图将其变成天堂。


4、哈耶克的观点:平等与社会公正问题

哈耶克认为人的天资生来就是不平等的,天资是不同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需要自由。如果个人天生就大不相同,那么,最优的社会就是人的多样性充分表现的社会。


其他人物

罗伯特·诺齐克

(Robert Nozick,1938-2002)

诺齐克是20世纪杰出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二战战后至今最重要的古典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


玛莎·娜斯鲍姆

(Maetha Nussbaum,生于1947年)

当代最重要的古典学家,伦理学家和公共政策研究者。


阿马蒂亚·森

(Amartya Sen,生于1933年)

曾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写过人类发展报告,当过联合国前秘书长加利的经济顾问。他因为在福利经济学上的贡献获得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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