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房价变化应该有辩证的态度。房价再高,要是有人买就会存在,所以房地产市场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政府依赖房地产财政则是危险的,因为太多资金绑向房地产,就会减少资金流动性,降低社会经济发展活力。
先看看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历史。1980年作为房地产发展的元年,为什么,因为这一年,邓小平提出“出售公房,调整租金,提倡建议个人建房买房”的设想,第一次把房子定义为商品,房地产的改革从此拉开序幕。
1980年9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北京市建委统建办公室”为班底,成立“北京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这是第一家房地产公司,这个公司就是咱们今天熟悉的首开集团,就像这个公司宣传的那样,一部首开史,半座北京城。
1981年,在深圳、广州进行商品房开发试点,1982年国务院在郑州、沙市、常州、四平四个城市进行售房试点,注意这里有个特别的制度,三三制,什么是三三制,政府、企业、个人各承担三分之一。
1984年广东、重庆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同年,国家计委、经委、统计局、标准局等批准颁布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代码》首次正式将房地产列为独立的行业。这一年也成立了很多今天知名的房地产公司,万科、宋都、保利、招商地产等等,这些企业都和1984年这个特殊的年份有关系。
1985年建行首次推出了《职工购房抵押贷款》业务,咱们提出了当初的购房制度,三三制,个人承担三分之一,但这对于职工来说对于当时的工资来说仍然是有困难的,所以南油集团与建行深圳蛇口支行南油办事处商量解决办法,建行决定借鉴香港同行的经验,为职工提供分期付款的供楼方式。这是国内首笔个人按揭贷款,工薪阶层在深圳安家得以实现。
1987年,我国第一场土拍在深圳进行。这个第一拍建成的小区就是位于深圳罗湖区布心路的东晓花园,这算是真正意义上第一个商品房小区,首次采用了按揭贷款的方式出售,151套住宅,不到1个小时就全卖光了。虽然房价只有每平方米1600元,但开发公司还是凭借这笔买卖,净赚了400万元。
1988年,宪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同时这一年,海南脱离广东独立建省,成为中国第31个省级行政区。大批人到海南淘金,这就有比较出名的万通公司,潘石屹、冯仑、易小迪等第一批地产淘金人。
1990年,上海出台公积金制度,92年5月第一笔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在上海落地。
1992年初,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提出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步伐。海南一时间成立了大量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击鼓传花的泡沫开始了。
1993年朱镕基总理去海南视察,发现海南房地产市场失控,下令停止银行贷款,开展宏观调控,海南地产大量倒闭破产,出现烂尾楼。
潘石屹等人撤出海南,冯仑在其自传中写道其去北京开会听到了相关消息,所以回海南后撤出海南市场,得以在泡沫破灭前保全。
1994年,93年下半年的房地产急速降温,抑制了94年的房地产投资增长,从94年后房地产进入低迷阶段,也从此,地产去库存等复苏政策开始出台
1995年,深圳开始落户救市,宝安、龙岗两区实行,销售开始增长,各地纷纷效仿。
1996年,上海在浦东实行购房获得蓝印户口的举措,刺激了房地产市场。
1997年,出台《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允许进行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
1998年7月3 日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明确要求自1998 年下半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从此福利分房制度到此画上句号。中国进入了全面住宅商品化的时代。
1999年,人民日报文章,房地产市场全面好转,当时全国住宅销售平均价格为1817元/平方米。
2000年,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对房地产咨询费、房地产价格评估费、房地产经纪费的收取额度做了明确规定。房地产市场复苏,有人买房,有人卖方,中介领域快速发展。
2001年,温州炒房团,157个温州人开进上海,3天买走了100多套房子;温州炒房团正式开始席卷全国各地房地产。
2002年,《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正式实行,当年7月1日后必须招拍挂作为必须程序,改变以往的协议出让方式,地价从此全面走高。
2003年,房价上涨过快,央行首次推出二套房提高首付,利率上浮等概念来抑制房价上涨过快,加之非典的影响,房价得到降温。
2004年,国家减少土地供应,严厉杜绝查处协议出让用地,必须执行招拍挂,土地价格进一步走高,房价上涨。
2005年,国八条,首次调控房地产市场。虽然许多项目主动降价出售存量,但房价总体继续上涨。
2006年,国六条,国十五条,中小户型占比提高,房价仍旧上涨。
2007年,房贷新政,提高贷款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市场仍旧地王频出。
2008年,国十三条,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鼓励房地产消费,房地产调控放松。美国金融危机,我国4万亿救市,资金流向房地产,房地产开始上涨。
2009年,国四条,继续支持房地产消费,加之4万亿的救市,当年全国房价出现暴涨。
2010年,国十一条,新国十一条,严格管理二套房贷款,首付不得低于40%,暂停三套房的贷款,限购政策开始执行。
2011年,新国八条,二套贷款首付比例60%。
2012年,暂停第三套房贷款,2012年全国很多城市房价出现下跌,原因是限购政策,加之新项目供应过多,供过于求,房价出现下跌,温州暴跌。
2013年,新国土条,继续执行限购,限贷政策。涨跌共存,一线城市房价暴涨高烧难退,三四线城市“鬼城”、“鬼楼”频现。
2014年,9·30房贷新政 ,限购限贷松绑,房价上升。
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行,房地产市场销售上升。
2016年,继续推进去库存政策,很多不限购城市降低首付比例,给与购房补贴,国家继续实行宽松货币政策,这一年成为房地产成交量、房价、地价创新高之年。
2017年,调控政策升级,限购限贷逐步升级,限售成调控主力手段。城市分化,三四线城市增速上升明显,一二线城市增速下降。
2018年,坚持“房住不炒”和“租购并举”的主基调,三四线城市仍然是销售增长主力,各地纷纷实行人才引进政策,18年的房地产市场呈现先升后降趋势。
2019年,政策反复强调“房住不炒”,信贷资金大幅收紧,房地产销售下降。
2020年,受疫情影响,以及三条红线政策,对房地产冲击较大,2020年政策基调“房住不炒,稳房价”。城市楼市分化明显,涨跌并存。
再谈谈当前房地产的供需。
从房地产发展历史不难看出,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逐步完善。其中房地产供给是指生产者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在每一价格水平上愿意而且能够租售的房地产商品量。供给的特点:一是城市土地供应的刚性和一级市场的垄断性。土地供应也就成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二是房地产供给的层次性。房地产供给一般分为三个层次,现实供给层次、储备供给层次和潜在供给层次,这三个供给层次是动态变化的。三是房地产供给的滞后性。房地产商品的生产周期长,一般要二、三年,甚至数年。较长的生产周期决定了房地产供给的滞后性,这种滞后性又导致了房地产供给的风险性。四是房地产供给的时期性。房地产供给的时期一般可分为特短期、短期和长期三种。
房地产需求比较规范的定义是指房地产消费者(包括生产经营性消费主体和个人消费者),在特定的时期内、一定的价格水平上,愿意购买而且能够购买的房地产商品量。需求的特点是:一是房地产需求的整体性。这是由地产和房产需求的不可分割性所决定的。二是房地产需求的区域性。由于房地产空间的固定性、具有不动产的特性,其位置不可移动,这就决定了房地产需求的地区性别强。三是房地产需求的层次性。这里所说的需求的层次性主要是针对住宅房地产而言的。
这样的供给需求特征也决定了房地产业的价格具有以下特征:
1、房地产价格具有明显的权利价格特征。由于房地产本身空间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不象其他商品一样通过买卖可以转移到任何地点使用,而是一种权利关系的转移,因而房地产价格实质上是权利价格。
2、作为房地产价格基础的价值具有特殊性。房地产不完全是劳动产品,房地产价格也不完全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房地产价格只能说基本上是房地产价值的货币表现。由于土地是稀缺资源,不能再生,因而土地价格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特别大,市场需求的无限性和土地供给的有限性,必然拉动地价上涨,由此影响到房地产价格也呈现出长期上升的趋势。
3、房地产价格具有特殊的形成机制。价格受到房地产需求量变动的影响特别大。
4、房地产价格具有显著的个别性。由于房地产空间的固定性、不可移动性,房地产实际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各不相同的,因而其价格也具有个别性。
5、房地产价格具有多种表现方式。包括售卖价、租赁价、抵押价、典当价等等。
6、房地产价格总水平具有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土地的稀缺性和供应量的有限性,需求拉动地价上升,同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展开,加工在土地上的劳动积累也使土地不断增值,地价上涨必然引起房地产不断升值。
因此,综上所述,宏观调控政策是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关键因素。习近平主席曾经指出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解决好房地产问题,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出发点要站准,落脚点要站好,不要搞偏了…;总的要求是,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分类调控,地方为主,金融、财税、土地、市场监管等多策并举,形成长远制度安排,让群众住有所居,避免房价屡调屡涨;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未来中国房地产市场不会消亡,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理念进行市场调控,采取多种方式满足市场房地产需求,随着调控政策的出台,会出现更多的房地产模式,如经济适用型,租赁廉租型、土地供应型、融资性等,满足不同收入阶层的房地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