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身亡,公婆拒分赔偿款给儿媳

丈夫意外身亡,公婆拒分赔偿款给儿媳,原因是儿媳擅自将胎儿流产。儿媳一纸诉状把公婆告上法庭,平均分配财产。

2016年,深圳卢某在工作时触电身亡。事后,经当地居委会调解,卢某获得雇主梁某及孙某共55万元的赔偿款,再加上政府和屋主又赔偿了8万、2万元,共计是65万。

但妻子叶某一直没有收到应有的赔偿款,遂向公婆索要,但公婆却拒绝向她支付赔偿款。多次协商无果后,叶某将公婆二人告上法庭。

叶某称,作为卢某的配偶,她有权利平分卢某的赔偿款,公婆应该立即把钱分给她。可公婆却否认了她这一说法,称前期的17.7万赔偿款全部用于儿子的丧葬费,并且儿媳未经他们同意擅自将腹中胎儿流产,无权获得儿子的赔偿款。

而最终的庭审结果:自行终止妊娠与本案无法律因果关系,叶某系死者的配偶,有权利分配赔偿款。

@赵得令认为,儿媳叶某有生育自由的权利,她有权利选择把孩子生下来或者是流产。毕竟,单亲妈妈带孩子着实不易,以后再婚孩子难免受委屈,如果把孩子给爷爷奶奶带就更可怜。

对于公婆来说,儿子已经去世,未出世的孙儿是老两口最后的念想。从情感上来说,儿媳应该给这个家里留个后,满足老人的心愿。但不能因为儿媳把孩子流产,就拒绝支付赔偿款。

叶某尸骨未寒,亲人就因为金钱而对簿公堂,想来在天堂的叶某也会心寒吧,希望儿媳和公婆能好好相处,毕竟曾经也是亲密的家人。

你们觉得叶某把腹中胎儿流产的行为对吗?她应该获得赔偿款吗?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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