窄人母

一个名叫胡适的安徽人说过,娘都是放利贷的。

可惜这样的话,那个被女儿杀掉的青岛女律师可能闻所未闻。

我的意思是,如果闻过,有所警醒,不至于这么悲剧。

跟很多悲剧一样,要么成了前妻,要么成了寡妻,原先的婚姻合伙人不复存在了。

如果把婚姻比作中国式合伙人,比作战略投资的话,合伙人的散去,会让剩下的独立投资人、独立股东,对婚姻收益变本加厉的追索。甚至某种程度上,下面这个小的要承担的,比之前走开的那个大的,要严酷的多。

小的不堪重负,反手除掉这个硬加诸己身的不愉快的合伙人。

之前,北大杀母的吴谢宇如此。

现在,青岛杀母的卜瑶也如此。

唯一不同的是,吴谢宇考上北大,初步完成了谢母的战略投资;卜瑶才上高二,不但没有完成第一步投资,而且仅因为平时一个测试不够前三四而是前十,怕受母亲的责备,遂在给母亲按摩的时候用绳子勒死了她。

正如吴母死在儿子刀下一样,不知卜母在窒息之前何感?

浑身战栗。

母女本应相依为命,缘何走向了相勒危命?

带娃离异的女人和寡居为娘的女人很容易活成女强人。自己强大可以,要求娃娃强大也可以,但是,哪种强大都需要合理的度。弓拉得太满,超过了弓本身的韧度,箭不但射不出,最后还折了弓......

说句不客气的,有几个娘,能投资出胡适、鲁迅那样的绩优股?时代成全,家族资源,个人资质,缺一不可。

总之,你一个从不让孩子与前夫及前夫家人接触的这种自己越走越窄的窄人族,能给孩子蹚出什么人生阔途来?别说人生阔途了,你们俩个都你死我活了。

说真的。孩子真不欠你。

若真说欠,也是十八岁成年后,还找你花钱。当然,这可能也是体制性和传统性的,毕竟中国百年前的革命青年,别说生活中啃老了,就是革命原始股金也是从家里啃来的......

卜瑶勒死了娘,等于把自己的高利贷主勒死了。你俩这算俩清了?但是对于婚姻原始合伙人来讲,这叫破产清算。一个上天堂,一个住监狱,一个一一孩子亲爹一脸懵逼:女人隔绝了孩子的父系亲缘,就剩下娘俩相亲了,结果由逼债到逼命......

孩子不管是计划生的,还是随机生的,如果知道迎接自己的是个高利贷主,自己十八岁之前的学习怎么努力都还不完的债,那孩子可能不情愿出生呢。

窄人母确实是一门技术。死也不认错也是窄人母的一门手艺。都是别人错,从不认为自己有错。

技术不到位,相爱真可能走向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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