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丢东西找警察叔叔没有用

晚上18:36分两个人骑着共享单车聊得眉飞色舞,其中一人下车时,把包落在了共享单车车筐上。

二人 一起度过了一顿愉快的晚餐,回家后小伙伴才发现背包丢了。

背包价值3k,现金1k,电脑1w多,一共1.5w。报案后,警察单纯给予了一个回执单,然后让我们看了停车的单一监控,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停车的地方很不幸是个监控死角,看了5个小时的监控,才看出来点希望。好像是一个上海老阿姨拿着同款包路过马路,我们沿路追踪监控从地铁到路面一直到老阿姨的小区。

向民警求助了走访,以及也向刑侦科的警察帮忙还原录像,耗时5天,打了3-4个110电话,一直把案件的进展像是推着驴往前走一样,特别费劲,最后警察用了一个没有时间的监控截图打发了我们。说阿姨在丢包的白天就背了这个包包。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把时间放出来呢?脑子里有无数个问号,却无法再追踪下去了。

在这个过程中真的很绝望,因为公安机关一直给我的感觉是很强的公信力和信任感,能非常有能力地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但是在这一刻我感觉到了无比的质疑和绝望,甚至觉得他们在变相纵容拾遗据为己有的现象。如果不是我们苦苦追寻,可能连监控都不乐意帮我们调取。在那一刻,我多么希望,能使用人肉搜索的方法,或者是公示的方式,找到这个阿姨,问问他是不是拿了这个包,但是不行,人肉搜索违反了公民的隐私权,真的很无助和无奈。

很多时候,讲道理只会让人吃哑巴亏,如果不是我们撒泼哭闹,也不会有那么好的进展。看着警察叔叔圆滑打官腔的嘴脸,第一次感觉他穿上那身制服真是糟蹋。说好的八荣八耻,怎么感觉到某些基层民警这里就变成了可有可无。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总而言之,太官方太公式化流程化制度化,导致我感觉不到警察叔叔本应有的为人民服务的满腔热血,可能警察也是一份工作,不能太过于强求他们非人的一面。

遗失,遗失,以后在公共场合真的要好好看护好自己的东西,因为不管你丢啥,警察也只会敷衍你走个流程,然后就不了了之。

贵重物品和没有主观意识和基本判断能力的活物(老人/小孩/小动物/智障/神经病等)请随身携带和看管好,请勿让自己重视的人事物离开自己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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