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一见钟情?

        只不过是人海中的初见,也许还只是随意一撇,就让我钟意,甚至动情。比起承认我是轻浮,我更愿意相信一见钟情。

        粉丝们很喜欢用“一见钟情”去形容与自家爱豆邂逅的那个夏天。慵懒的夏季,衣着随意,一边美美地享用着冷饮,一边习惯性地操起手机。不过是偶然点出一张让你怦然心动的俊俏容颜,那一刻,你的眼眸满是星星,载着炽热的好感,开始了解爱豆的日常。于是,你从一个满心欢喜的迷弟迷妹成长为能同爱豆一起战斗的勇士。一见钟情也就变成了长情告白。

        爱情也需要“一见钟情”的修饰。就是因为爱情太绚美纯情了,人们就会理所应当地认为需要无瑕的词汇去点缀浪漫。《朗读者》中董卿的开场白将遇见定义为一种奇妙的安排:“这位妹妹我曾经见过。这是宝玉和黛玉之间,初初见面时欢喜的遇见;幸会,今晚你好吗。这是《罗马假日》里,安妮公主糊里糊涂的遇见…”遇见,确实如董卿所言,是一切的开始,但撩拨心弦的钟情才是后来一系列故事的催化剂。于是,你由初次见面时的青涩变得知性典雅。一见钟情也由一个容易褪色的瞬间变成温情脉脉的陪伴。

        陪伴,确是比钟意更难能可贵。爱情,也许是源于一见钟情,但必定是基于细水长流。钟意的刹那,整个世界只剩你砰砰的心跳,新鲜又慌乱;陪伴的永恒,整个世界只剩柴米油盐和相濡以沫,无趣又缠绵。你一见钟情,会选择疯狂热切,而陪伴,会证明彼此的鹣鲽情深。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是古人一见钟情的情思绕绕;

        “我叫荷西,是你的半子,是她的丈夫。”这是三毛与荷西长情陪伴的有趣日常;

        相比之下,我想我更羡慕杨绛和钱钟书一见钟情的世纪佳缘。阳春三月,钱钟书身着青衫,浑身浸润着儒雅气质。 而他折射着无尽的才思的双眸恰好对上了杨绛温婉如水的目光,于是两人一见如故,侃侃而谈。钱钟书道:“我没有订婚。”杨绛也说:“我没有男朋友。”一见钟情就这样妙不可言地发生在了这对文坛伉俪身上。 除了这份缘分,他们后来的相濡以沫更是让平淡邂逅了爱情。上百封情书、共同致力于文学研究、给彼此最高的评价,更是让我想起了几百年前的赵明诚和李清照。

        在平淡生活中,想拥有一次遇见,然后一见钟情。但相较于此,我更渴求平凡的陪伴。网络上广为流传的金句“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安于陪伴,醉于深情。”一切美好的事物是需要时间去沉淀的。就犹如陈年老酒,越存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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