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商鞅变法的内容和意义(摘)

一年陪伴营编号9501

商鞅:此乃五百年之一卷雄文。其一,开旷古先例,痛说国耻。历数先祖四代之无能,千古之下,举凡国君者,几人能为?几人敢为?其二,求强秦奇计,而非求平平治国之术,足见此公志在天下霸业。身处穷弱,被人卑视,却竟能做鲲鹏远望,生出吞吐八荒之志。古往今来,除禹汤文武,几人能及?其三,胸襟开阔,敢与功臣共享天下。有此三者,堪称真心求贤也。


其实在当时的战国,各国均知道变法图强的道理,魏国李悝变法、楚国吴起变法、韩国申不害变法,都搞得轰轰烈烈,但往往是人亡政息。唯有秦国变法最为彻底,铲除了旧贵族的势力,虽然商鞅最终以身殉法,商鞅的法度却被继承了下来。以此可以反观楚国吴起变法,由于楚国摊子太大,反对势力太凶狠,支持变法的楚悼王一旦死去,变法即告流产,吴起也被旧贵族们乱箭射杀。

也因此整个楚国八百年,楚王都没有实现像商鞅变法后秦王那样对国家的绝对控制权,楚国的大宗族,像春秋时的斗氏、战国时的屈、景、昭三大家族,几乎垄断了楚国军政大权。权贵阶层的垄断,也造成了人才外流,如伍子胥、张仪等人。反观秦国,则吸引大量人才,从秦孝公开始往后的六代秦国国君统治期间内,秦国的领政大臣全部是由非秦国人担任,这一点极为可贵,想象一下我国总理是美国人,日本人~

商鞅变法被认为是秦国变强的重要原因之一,商鞅:公孙氏,又称公孙鞅。因变法有功被封于商,故又称商鞅。在孝公宠臣景监的举荐下,商鞅献上了一套“循名责实,信赏必罚”的变法计划。秦孝公大为赞赏,决心实行变法。变法主要内容有:

第一,实行连坐法。公元前356年,商鞅“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后来,又禁止家人“同室内息”,使父子、男女有别。此外,还“平斗俑、权衡、丈尺”,统一度量衡;推行县制;商鞅将全国的小都、乡、邑集合成四十一县,县置令、丞,破坏了旧贵族的封邑,加强了国家的集权。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方便了税收和交换。对赋税制和俸禄制度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此举要结合当时的秦朝背景来看,主要是消除了权贵阶层、地方势力的实力,实行了中央集权,刑罚严苛,使得百姓不敢违法犯罪,并大力封赏军功,立战功成了秦国平民的向上通道,并且由于商鞅执法敢于不避贵势,当时秦惠文王还是太子的时候,就因为违反宫规被商鞅处罚,秦法严明,刑上大夫,但考虑到太子是储君,商鞅对太子的两个师傅公子虔处以劓刑、公孙贾施以黥刑,商鞅的固执和冷酷把太子和其党羽全部推到了自己的对立面,和贵族阶层积怨太深,也为自己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这在当时的秦国震动颇大,也是秦国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对百姓的剥削,秦朝灭亡也有因为刑罚太过严苛的原因。)

第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商鞅之法规定:农民“致粟帛多者”可免除徭役或租税,不努力耕作或弃本逐末者全家被罚为仆人。而且,凡有二子以上不分家者“倍其赋”。后来,又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买卖,承认土地私有权,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为中央集权经济的发展铺平道路。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但是也有一定局限性,就是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商鞅为什么重农抑商的原因如《商君书》里所说:民众专心务农,那么民众就朴实好管理,有诚信就容易役使,民众诚实便可以用来守城作战。民众专心耕种,那么就很少有奸诈之事,而且看重自己的故土不愿迁移,民众专心于农耕作战,那么就能用奖赏和惩罚的办法来鼓励上进,民众专心于农耕作战,就可以用他们来对外作战。民众同君主亲近,并为了法度去牺牲自己,因为他们一天到晚去从事农业。民众如果不可以被使用,是因为他们看见靠空谈游说的人待俸君主也可以使自己得到尊贵的地位,商人也可以发财致富,手工业者也能以此养家糊口。民众看到这三种人的职业安适,又可以得财利,就一定会逃避农耕和作战。逃避农耕,那么民众就会轻视自己的居住地。轻视自己的居住地,那么就一定不会替君主守土作战。凡是治理国家的人都害怕民众散漫而不能集中。所以英明的君主都希望民众能将心思集中在农耕上。

有一定局限性,但是主要的原因还是为战争服务,抑制商人是因为害怕人们看到商人的富贵而不愿意再从事农业。不从事农业则人民就不能为君主作战了。比如齐国就因为经济发达,而不好战。

并且可以最大限度动员国内力量进行战争。如果要动员国力,无非是两样东西,一个是兵,一个是粮。农民不喜欢搬家,可通过建立户籍制度,方便统计征兵,提高军粮生产,防止逃兵役和税收。并且老百姓穷才会贪图政府的赏赐,才会喜欢战争,希望建立军功,方便统治。商人因为有钱,就最不会贪图政府的赏赐,也就最不会和政府合作,也就成为政府打击的目标。)

第三,避私斗,奖励战功。按军功大小取得贵族爵位,实行二十等爵制,除世卿世禄制,按贵族爵位高低分配田宅,无军功者不可得爵,私斗者受罚。“军功爵”是以上缴杀敌首级数作为晋爵受奖的依据。此举打破了“世卿世禄”的官制,士兵斩一敌军官马上可晋一级爵位,较之魏国只赏铜八两的规定高得多。有了军功即使是仆人也可以得到升官,没有军功即使是过去的贵族也只能享受平民待遇。

其变法的核心思想是:重刑、弱民、抑商和禁旅。迅速使得秦国从一个西方不起眼的弱国变成为“天子致胙”,“诸侯毕贺”的军事强国。

秦国在商鞅变法的短短十多年间,被治理得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秦人皆“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闻战则喜,“乡邑大治”。连周天子也送礼给孝公,封为“方伯”(一方诸侯领袖),各国纷纷前来祝贺,秦国成为当时最强大富足的国家。

秦国之所以能崛起,军事能力起到极大作用,一般普通民众都是厌战的,但是商鞅变法使得秦国平民从此有了用战功改变自身地位的希望,军人也成了最荣耀的职业。立军功者能升官晋爵,极大地刺激了秦人的生产积极性和为国作战的勇气,掠地和缴获愈多也使秦国论功行赏愈有了资本……如此循环,秦军愈战愈强,成为一支令东方诸国丧胆的虎狼之师。

到了秦惠文王即位时,虽然其对商鞅有私怨,却看到了商鞅之法对秦国强大的巨大推动作用,因此继承了商鞅的遗志,让变法图强成为秦国更为有力的争雄武器。另一方面,商鞅之死没有让秦惠文王闭关锁国,相反,他依然广纳天下贤士,成为秦国股肱之臣的公孙衍、张仪、甘茂都来自魏、楚等国。(这点有点像美国,吸纳各国人才移民,也是美国强大的原因之一,反观其他国家,可以做出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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