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 胜诉判决后,私下协商OR强制执行?

涂木鱼家的司法民工来科普啦~

涂木鱼不仅做科普,更做咨询,在接受咨询的过程中,会碰到一些典型案例。公众号将出一个新的菜单【案例解读】。希望这些案例可以给需要帮助的人一些启示。

案例解读- 01

胜诉判决下来后,私下协商OR强制执行?

案例改编

以下案例,是根据咨询案例修正改编:

小王作为一个刚刚踏入社会的学生,毕业后为了能够比较便宜地买房,托人在其中帮忙,最后,事没办成不说,对方也不退钱,小王便诉至法院,还好,法院支持了小王。

满心欢喜的小王拿着判决书来寻对方说理,被告于是就和小王打成了所谓的“协议”:被告把自己的工资卡给小王,小王可以将他每月的工资全部取走。

而小王没有去申请执行,同意达成协议的理由是:一是小王也在外地工作,二是被告说自己确实没有执行的能力,就算申请执行了只能划扣他工资。但是老油条就是老油条,小王在当月去查看他的工资卡时,发现被告搞小动作,工资被他提走了一部分,但被告拒绝承认。

苦恼的小网向小编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1、这种情况下申请执行是不是好一些呢?

2、被告是XX单位的职工,能执行他的公积金、社保吗?

3、被告说自己已经离婚了,而且车房都已抵押,如果真是这样,我申请执行后,查无财产万一终本了怎么办呢?

分析解读

针对小王的遭遇和碰到的问题,我们来逐一分析:

首先,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申请执行的期限是自判决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天起两年,也就是说,当我们拿到胜诉判决,和被告交涉时,一定要注意时间,为自己保留申请执行的时间,一旦超时,虽然也可以申请,但会很麻烦。被告的财产时刻在变动,时间太长的话,实际的执行效果也会变差。

其次,申请执行的效果会比单纯的私下协商更好,因为这两种方式并行不悖,完全可以一边申请执行,一边私下交涉,大不了最后执行和解。正如在本案中,双方达成的所谓协议,被告可以随意反悔,私自取走工资。

但是申请了执行,法院可以给被执行人的单位和相关银行下执行协助通知书,扣留他的工资,并且不让单位改变他的工资账户,这样一来,被执行人不存在耍赖的空间,另外法院可以全面查控他的账户、公积金、车辆、房产、股票、工商登记、婚姻状况等,并且可以对他上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这些信息肯定比被执行人说的真实,被执行人的话是不可信,否则当初也不会欠钱不还啊。

其次,社保不能执行,公积金在离职后是可以执行的。

再次。他所说的车房抵押信息也不能全信,法院可以在不动产、房管局、车管所调取真实且详尽的信息你申请执行是会预交执行费,但是这属于垫付,最后依然由被执行人支付。

最后,终本(终结本次执行)时有发生这是不争的事实,但终本不代表这个案子结案,一旦有财产,法院会恢复执行,而且,先前采取的强制措施不会解除,会一直到他还钱为止(关于终本制度的详情可以参见先前的文章)。小编的总体思路是:假如你生病了,医院不一定能治好,但医院可以查明各种情况,并运用现有的科学手段进行治疗,总的来说,比你自己误打误撞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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