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之香菱命运所思

        周六的早晨,我闲来无事,随手翻开《红楼梦》,刚好看到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主要内容是贾雨村授了应天府,刚上任就受理了一个人命官司,乃是两家争买一婢互不相让以致欧伤人命,书中所写的这个婢子,就是甄士隐的女儿英莲——贾府的香菱。香菱的身世实在坎坷,本有小姐之命,却无小姐之运。

      《红楼梦》里写道,姑苏西北仁清巷内有个葫芦庙。庙旁边住着甄士隐一家。甄士隐虽为望族,但并不追名逐利,每天怡然自得,膝下只有一个三岁的女儿,生得“粉妆玉琢,乖觉可喜”,名唤英莲。在元宵节的夜晚,下人霍启带出看花灯,不慎走失被拐。士隐一家此后又逢葫芦庙失火,家产被烧,不得不寄居丈人家,应了书中僧道的谶语:“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

      英莲被拐子卖了两家人,一位是四大家族之一——丰年好大“薛”,珍珠如土金如铁的薛家公子哥薛蟠,一位是书中所称的“小乡宦之子、父母俱亡,又无兄弟,守着些薄产度日”的薄命郎冯渊,贾雨村为巴结金陵贾、王二家,虽明知此案的来龙去脉,却“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英莲的命运也就此从千金小姐彻底成为了大户丫环,正如她在书中的判词所云:平生遭际实堪伤。一个“伤”字让人扼腕叹息。

      我不禁大胆设想,如果,有千分之一可能,贾雨村得知英莲是恩公的女儿,会不会感念当年甄士隐为使贫困潦倒的他上京应考,慷慨相助五十两纹银的恩德,从而查明真相,判拐子有罪,并告知英莲其身世,将她送还外祖家,使得一家人骨肉团聚呢?那英莲的命运会改变吗?

       英莲的外祖父名叫封肃,家境虽然殷实,但其人品却很不堪。当年甄士隐和妻子封氏家中失火后投奔他,他“半哄半赚”,竟将女儿女婿田产赚了大半,每见面时口中还不断说些难听闲话。后来,贾雨村被任命为县令,半夜来他家传唤,先是吓得惊慌,被传唤得知原委回家后又“欢天喜地”,当贾雨村向他讨要女儿的丫环娇杏作二房时,《红楼梦》中写道:“封肃喜的屁滚尿流,巴不得去奉承,便在女儿前一力撺掇成了,乘夜只用一乘小轿,便把娇杏送进去了.”试想如果英莲回到他身边,如果薛蟠向他讨要英莲,再许以重金,怎知他不会把外孙女重推到火坑里呢?

      那么,如果贾雨村把英莲认为女儿,由当年甄家的丫环也就是现在贾雨村的继室夫人继续照顾英莲,这样贾雨村既报答了甄士隐的知遇之恩,又使英莲免遭薛蟠之豪取夺强,岂不是两全其美、皆大欢喜?如果是这样,那它就不是曹雪芹先生“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让人念念不忘的经典《红楼梦》而是一本普普通通的大众网络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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