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中最令人发指的“埋儿奉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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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某公园,看到《二十四孝》浮雕,也有家长带着孩子在看,并讲解。

《二十四孝》全名《全相二十四孝诗选集》,是元代郭居敬编录,一说是其弟郭守正,第三种说法是郭居业撰。由历代二十四个孝子从不同角度、不同环境、不同遭遇行孝的故事集。由于后来的印本大都配以图画,故又称《二十四孝图》。为中国古代宣扬儒家思想及孝道的通俗读物。

细细读来,有些“孝道”是值得商榷的,其中尤以《埋儿奉母》最为让人不可理解。

埋儿奉母,又名“为母埋儿”、“郭巨埋儿”,为汉民族传统民间故事此故事在东晋干宝所著《搜神记》、宋代《太平广记》、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明代嘉靖时期的《彰德府志》等书中均有记载。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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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巨,东汉隆虑(今河南安阳林州)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鲁迅在《二十四孝图》与《后记》中的评论

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二十四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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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某公园看到的雕塑墙中看到有这样的浮雕。有的家长带着孩子在看,也有给讲解。

假设现在孩子有一问:假如没有挖到黄金呢?这个故事如何演变下去呢?

讲传统故事,一定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们更多的是站在了“孝道”和成人的角度去理解和看待问题的,唯独没有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看问题。孩子是当事人,但是,他失去了选择权。

弘扬传统文化,一定是批判的继承,对待时代局限性造成的的“糟粕”一定要坚决地的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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