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模范部门 促进社会和谐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22日至23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模范部门,坚持实践实干实效,忠诚履行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伟大事业中的政治责任。

十九大结束以来,全国各地各级机关单位对建设模范部门的任务都保持着足够的重视,模范部门的建设有利于机关工作人员与民众的工作效率的提升,有利于机关工作人员与民众之间良好关系的形成,更有利于促进和谐的社会氛围。但是,建设模范部门还面临着重重阻碍,对此,我认为应该从“优态度”、“精业务”、“重公道”这三方面来着手进行。

“优态度”是建设模范部门促进社会和谐的“根脉”。“优态度”就是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是非常重要的,良好的工作态度能拉近工作人员与民众之间的关系,增加双方的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政府的公信力,反之,在破坏双方关系的同时,又影响了工作,破坏了社会和谐,降低政府的公信力。所以说,“优态度”是建设模范部门促进社会和谐的“根脉”。

“精业务”是建设模范部门促进社会和谐的“根脉”。“精业务”就是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也同样至关重要,如果工作效率得不到提高,不仅影响自己的工作态度,也容易让办事民众感到厌烦,从而激化矛盾。如果有着良好的工作效率,不仅能良好的完成任务,更能充分体现自身的能力,也能让办事的民众感到放心,从而促进双方的友谊,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重公道”是建设模范部门促进社会和谐的“土壤”。“重公道”就是维护机关业务范围内的公平,避免违反“有熟人先办事”等情况出现。此类现象的出现不利于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不利于社会和谐文伟的形成。想要做到“重公道”,机关内必须要有明确的行事准则,以此来约束工作人员做到公平公正。机关内也应有举报制度,使民众对为民众办事有失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进行举报,以此来警戒工作人员做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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