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 2020 审计教材 - 1203 - 测试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第三节 测试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一、概述

如果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或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能够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就与认定相关的控制在相关期间或时点的运行有效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果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决定对货币资金采取实质性审计方案,在此情况下,无须实施本节所述的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的程序。

本教材第九章到第十一章所述的其他业务循环(如销售循环、采购循环等)中可能已包含某些针对货币资金的控制测试,例如检查付款是否已经适当批准等。

二、库存现金的控制测试

在已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上,注册会计师选取拟测试的控制并实施控制测试。

以下举例说明几种常见的库存现金内部控制以及注册会计师相应可能实施的内部控制测试程序。

(一)现金付款的审批和复核

例如,被审计单位针对现金付款审批作出以下内部控制要求:部门经理审批本部门的付款申请,审核付款业务是否真实发生、付款金额是否准确,以及后附票据是否齐备,并在复核无误后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在安排付款前,财务经理再次复核经审批的付款申请及后附相关凭据或证明,如核对一致,进行签字认可并安排付款。针对该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可以在选取适当样本的基础上实施以下控制测试程序:

(1)询问相关业务部门的部门经理和财务经理其在日常现金付款业务中执行的内部控制,以确定其是否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政策要求保持一致。

(2)观察财务经理复核付款申请的过程,是否核对了付款申请的用途、金额及后附相关凭据,以及在核对无误后是否进行了签字确认。

(3)重新核对经审批及复核的付款申请及其相关凭据,并检查是否经签字确认。

(二)现金盘点

注册会计师针对被审计单位的现金盘点实施的现金监盘可能涉及:

(1)检查现金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并检查现金盘点结果。

(2)观察执行现金盘点的人员对盘点计划的遵循情况,以及用于记录和控制现金盘点结果的程序的实施情况。

(3)获取有关被审计单位现金盘点程序可靠性的审计证据。现金监盘程序是用作控制测试还是实质性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对风险评估结果、审计方案和实施的特定程序的判断。注册会计师可以将现金监盘同时用作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如被审计单位库存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的,应同时进行盘点。

例如,被审计单位针对现金盘点作出了以下内部控制要求:会计主管指定应付账款会计每月末的最后一天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将盘点余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并对差异调节项进行说明。会计主管复核库存现金盘点表,如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存在差异且差异金额超过2万元,需查明原因并报财务经理批准后进行财务处理。针对该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可以在选取适当样本的基础上实施以下控制测试程序:

(1)在月末最后一天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现金盘点,检查是否由应付账款会计进行现金盘点。

(2)观察现金盘点程序是否按照盘点计划的指令和程序执行,是否编制了现金盘点表并根据内控要求经财务部相关人员签字复核。

(3)检查现金盘点表中记录的现金盘点余额是否与实际盘点金额保持一致、现金盘点表中记录的现金日记账余额是否与被审计单位现金日记账中余额保持一致。

(4)针对调节差异金额超过2万元的调节项,检查是否经财务经理批准后进行财务处理。

如果被审计单位的现金交易比例较高,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在了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现金交易内部控制的基础上,针对相关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银行存款的控制测试

在已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上,注册会计师选取拟测试的控制并实施控制测试。

以下举例说明几种常见的银行存款内部控制以及注册会计师相应可能实施的内部控制测试程序。

(一)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

例如,被审计单位针对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作出了以下内部控制要求:会计主管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业务需要就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提出申请,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针对该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可以实施以下控制测试程序:

(1)询问会计主管被审计单位本年开户、变更、撤销的整体情况。

(2)取得本年度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申请项目清单,检查清单的完整性,并在选取适当样本的基础上检查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项目是否已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二)银行付款的审批和复核

例如,被审计单位针对银行付款审批作出以下内部控制要求:部门经理审批本部门的付款申请,审核付款业务是否真实发生、付款金额是否准确,以及后附票据是否齐备,并在复核无误后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在安排付款前,财务经理再次复核经审批的付款申请及后附相关凭据或证明,如核对一致,进行签字认可并安排付款。针对该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可以在选取适当样本的基础上实施以下控制测试程序:

(1)询问相关业务部门的部门经理和财务经理在日常银行付款业务中执行的内部控制,以确定其是否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政策要求保持一致。

(2)观察财务经理复核付款申请的过程,是否核对了付款申请的用途、金额及后附相关凭据,以及在核对无误后是否进行了签字确认。

(3)重新核对经审批及复核的付款申请及其相关凭据,并检查是否经签字确认。

(三)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例如,被审计单位为保证财务报表中银行存款余额的存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了以下内部控制要求:每月末,会计主管指定应收账款会计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存在差异项,查明原因并进行差异调节说明。会计主管复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需要进行调整的调节项目及时进行处理,并签字确认。针对该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可以实施以下控制测试程序:

(1)询问应收账款会计和会计主管,以确定其执行的内部控制是否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政策要求保持一致,特别是针对未达账项的编制及审批流程。

(2)针对选取的样本,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查看调节表中记录的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是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保持一致、调节表中记录的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中的余额保持一致。

(3)针对调节项目,检查是否经会计主管的签字复核。

(4)针对大额未达账项进行期后收付款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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