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孩子数字推理能力

不同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的大班幼儿、不同级类幼儿园的大班幼儿以及城市和乡村的大班幼儿在数数、分类、比较、钱币、时间等方面的差异不是太大,但在数字推理方面存在着极其显著性的差异。

逻辑推理是指以一个或几个已知的事实为前提,推出未知事实的思考能力。它不同于猜测,想象和联想,是以前提条件为基础,不能随着个人的想法改变的。逻辑推理能力是大脑思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我们在面对出现的问题和事件时,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推理,所以促进和发展幼儿的逻辑推理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数字逻辑能力涉及许多构成要素:数字计算、逻辑思维、问题解决、归纳和演绎推理、对模型和关系的辨别等。数字能力的核心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数字逻辑推理能力的内容包括:

1、排序:顺向排序;逆向排序;递增、递减排序;空间位移旋转排序数形结合排序;式样。

2、分类:按一个、两个特征分类构成枝形图;按两个特征分类构成矩形图;按实用特征分类;按功用特征分类;按量的关系特征分类。

3、对应比较:重叠式对应比较;并放式对应比较;物物对应比较;物数对应比较;几何形体与实物对应比较;数与式对应比较;式的对应比较。

4、推理:特征的直接(可逆)推理;数或式的直接(可逆)推理;关系转换的直接推理;量比较的传递推理;等值转换的传递推理;简单的归类推理;简单的类比推理;简单的演绎推理。

幼儿处于逻辑思维萌发及初步发展的时期,也是数字概念初步形成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幼儿还不能完全理解抽象的数字概念,但是并不是说他们就不可能学习数学。对于幼儿来说,学习数字推理同样具有理智训练和实践应用两个方面的价值。除此之外,数字推理作为幼儿最早接触到的“学术性”学习活动,能够给他们一些早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品质的训练,使他们将来能更好地适应小学阶段的学习。

早期数学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幼儿数学思维的发展,而幼儿推理能力的初步发展则是发展幼儿数学思维能力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1989年林嘉绥、王滨的实验研究证明“5~6岁儿童具有初步理解数量中传递性的能力”,又有排序的研究证明“5~6岁是认识传递性的较好时期。传递从心理学上讲就是推理,推理是思维形式之一,指人在头脑中根据已有判断,经过分析和综合,引出新判断的过程。幼儿思维具备了传递性的同时也具备了推理能力。

在小学一年级数学教学内容中包括:1~20以内的基数、序数、邻数、单双数、数的组成;20以内数的进位加法,退位减法;100以内数的认识、加法、减法、乘法的初步认识;应用题教学等。大班教学内容包括分类、排序、量的比较;1~20数的认识;邻数、序数、单双数;10以内数的组成;加减运算,20以内数的不进位加法、不退位减法;口头应用题教学;时钟;等分;认识人民币等等。从教材内容来看,大班的数字逻辑是为了幼儿尽快地适应新知识的一个基础,小学的数字推理也是大班的一个延续。

把握幼儿园数学教材中的两种知识的渗透点、发展点,新旧知识的相关点、转换点,使幼儿在浅显的数学教育活动中建立初步的数学思想,感觉到在进入小学初期的数学学习是幼儿园数学知识的继续、延伸,在数学思维与能力上达到小学数学教学的要求。做好两个教育阶段的衔接工作,让幼儿尽快地适应新的学习生活,避免或减少因两个学习阶段存在的差异给幼儿身心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为其入小学的发展及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因为正确的推理判断是建立在以往的经验中所以培养逻辑推理能力的关键是要让幼儿通过多看、多听、多摸、多玩,来丰富他的知识和经验。同时,遇到问题时家长也不要及早地下结论,而是要多提几个“为什么”,以引导幼儿多动脑筋,深入地思考。

在数字逻辑推理能力的训练中,先教师引导,后儿童独立操作,先易后难;通过分类训练,帮助儿童构建一个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分与合的思维结构。掌握的同时,初步渗透连续序数的思想、分合可逆的思想、逻辑排除的思想,有意识地培养儿童进行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的初步思维能力。在教学中逐步做到实物与数字配对操作、图示与数字配对操作、数的分解组成操作。数字的计算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建立数的分解组成与相应的计算之间双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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