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推荐评选工作的思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表彰。这是对辛勤为人民服务的公职人员的赞誉和肯定,也是激励和鼓舞。

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要提高思想意识,坚定理想信仰。作为一名公务员,要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增进政治认同与思想认同,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根基,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提高思想意识,坚定理想信仰,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埋头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要坚持苦干实干,为人民谋幸福。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发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苦干实干,为人民谋福祉。加强综合学习,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培养专业能力、提高思想认识,努力成为精通业务、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新时代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是我们竭尽全力的目标。基层公职人员能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人员是党的利民政策贯彻执行的直接实施者,要熟悉政策、为群众通俗讲解、积极与老百姓沟通,积极推进政策落实,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要加强机关干部力量下沉,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心声,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干民之所盼。

“我们党来自于人民,党的根基和血脉在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我们党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党的命运始终与人民的命运紧密相连,作为我党立党兴党强党的“先锋军”,公职人员的工作宗旨与核心就是要为人民服务。在为人民服务中解放思想、开拓视野、增强本领,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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