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观后感

最近身边不止一个人推荐了《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逮着个悠闲的晚上,约了几个好友走进了电影院。

我不是药神在豆瓣中定位是个喜剧,我觉得喜剧成分还只是细枝末节,真正撑起整个片子的在我看来是几个点,也就是几个方面的思考。法与情,穷病靠什么治,什么是“假药”这几个问题的思考。下面我来意义剖析。

作为执法人员的曹斌无疑是个优秀的警员,他积极办案,有手段有谋略。为了抓捕假药贩子,他抓了一群病人,想要套出药品购买的来源。大家都保持沉默,一位老人摘下口罩,请求他不要再追查印度格列宁,让像她这样的病人能够靠便宜的“药”活下去,大家都不想死,都想活着。曹斌体谅大家伙,放了这些人。并且回到警局后向上头说明情况,希望能不在追究这个假药源头。谁知上头不仅不能理解他的行为,而且警告他,作为一名执法者,在面对情与法的选择题时,应该站在法律这边。这让我陷入了思考,当法与情真的冲突时,我应该要怎么做呢?电影的最后暗示了答案。我们都知道最终陈勇被判了五年,是走私假药里面刑罚最轻的。我想法官正式考虑到了程勇虽然犯法了,但是因为他的初心是救人,所以网开一面,给予了最轻的处罚。所以说一个社会,一个国家,要想维系和平和谐,必须法字当头,建立健全的法制,依法治国。同时在处理具体的问题的时候兼顾人之常情,展示法制下的温情,不仅仅对于执法者,对于普通百姓尚且适用。

整部片子让我影响最深刻的是张长林对程勇说的一句话,这世上就一种病,你永远也治不了,那就是穷病。追究整部电影,整个故事的源头,一切发生的起点都是因为贫穷。天价药导致许多穷人买不起,因此有了假药的畅销。这些要对于穷人来说,是救命的,所以程勇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救世主,或一种说法就是神。但是电影告诉我们,他不是神,因为最终他还是遭到了法律的制裁。所以通过这些,我看到了另一个视角,那就是穷时一种病,你治不了,我也治不了,任何一个独立的个人,或者团体,都没办法救治。说来说去我们都不是救世主,不是英雄。我们都只是普通人,我们没办法拯救贫穷。只能依赖国家,政府的制度才能解决的民生问题,所以大多数时候充当救世主需要付出的太多,而且不值得。虽然能起到一定的催化作用,但是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这时候才去正确的法律手段,才是最正确的选择。不要喷我,我真是有点觉得程勇的行为其实是个最笨的办法,他的做法他鲁莽了,最后他不仅失去了儿子,失去了事业,自己还蹲了监狱。他完全可以采取迂回周旋,运用自己的财力物力寻求法律的帮助。当然周期可能会很长。

最后一个问题是到底什么是假药?印度格列宁是假药吗。从成分来看当然不是。所以这里定义的假药是只指盗版的,没有知识产权的药。在中国知识产权愈来愈被重视了,但是盗版的现象却还是屡禁不止。这是为什么的?因为有太多的贫穷的病人。我们很多人都是其中的一员。市场经济的运作下,只要有需求,就一定会有人做买卖。我们的病是一种遗传病,那就是一直以来对知识产权,对私有的不保护,让我们根本忽略了这种东西的存在。同时大批的隐形贫困者的出现,加剧了市场的需求,导致了最终的局面。

你可能感兴趣的:(我不是药神观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