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昧之下,蒙受奇耻大辱反而变得更狂妄傲慢

历史上有蒙受的奇耻大辱反而变得更加傲慢的实例。

第一次英缅战争和第一次鸦片战争,对缅、中两国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都造成了空前的打击。然而战争之后,两国的统治者都表现出惊人相似的颟顸和迟钝。

因战争失败所蒙受的奇耻大辱反而使缅、中朝廷更加傲慢,对于外部世界照旧狂妄无知,又拒绝取法于人。

第一次英缅战争与第二次英缅战争相距26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和第二次鸦片战争之间间隔16年,这两个国家本来都有充分的时间总结教训,大力改革。然而两国的统治者都没有进行任何反省,而是固守旧制度,继续沉睡在旧梦里。

中国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除了加固了几个炮台外,没有进行任何内政改革,同样1826~1852年,缅甸上层统治集团没有采取任何改革措施。相反,仍然如以前那样沉溺于内部斗争。尽管国家日趋贫弱,这一时期的缅甸国王仍然热衷于做功德,广建寺院宝塔。孟坑王1841年南下仰光朝拜大金塔,一次就布施了3200缅斤(将近5000公斤)的黄金。

东方民族对条约的尊重往往并不坚定。咸丰君臣在与英法签订《天津条约》时,曾明确宣称签署条约不过是为了退兵而采取的权宜之际。负责谈判的大臣桂良也对皇帝说,签约只不过是“暂藉和好之说,迅速了结为得计也”,假借谈判,把洋人打发走了事。所以外国人走了之后,随时可以推翻:“此时英、佛两国和约万不可作为真实凭据,不过假此数纸,暂且退却海口兵船。将来倘欲背盟弃好,只需将奴才等治以办理不善之罪,即可作为废纸。”如今我们和洋人谈的这个条约,皇帝您别当真,这只不过是咱们哄他们退兵的招数。等他们走了,您就假装治我们的罪,说我们谈判时没听从您的指示擅自签约,这样条约不是一下子就变废纸了吗?

缅甸人也一样认为,已经签订的条约是随时可以翻脸不承认的。1837年年初,孟既国王被他的弟弟孟坑发动政变推翻。孟坑是一个坚定的“爱国主义者”,他上任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布《扬达波条约》无效。理由呢?很简单,新官不理旧账,这个条约不是他签的。

和中国一样,缅甸的外交史上,礼仪之争也漫长而激烈,可以说不注重实利,关注点超级奇葩,外交作为延伸手段不过是为政治经济服务的现代基本政治文明都没有建立起来。中国和外国的争执是三跪九叩,而缅甸人争执的主要焦点是鞋子问题。鞋子在东南亚国家通常被视为不洁之物,缅甸人要求英国人见缅甸国王时必须先脱鞋,然后跪拜。然而1830年来到缅甸的白尼却拒绝这样做。

白尼坚决反对脱鞋,并明确表示:这是缅甸官员“借羞辱和贬低英国人的人格来提高他们王的地位和满足他们自己的傲慢和虚荣心的一种手段”。如同马戛尔尼觐见乾隆前与中国方面为行礼争执了一个月一样,英缅双方为脱鞋这件事争执了将近两个月,最后达成妥协,缅甸方面允许白尼可以穿鞋走到宫殿的台阶前面再脱鞋。

在缅甸曼同王统治时期,缅甸和英国双方因为鞋子问题又起争执。“1873年英国威尔斯亲王到达印度。缅甸大使晋见时穿着靴子,坐在椅子上。随后,英国提出,今后英国大使晋见缅王时不再脱靴子;从此曼同王再不见英国使臣。”这件事导致英缅完全断绝了外交关系,不再有沟通的渠道,双方关系越来越恶化,不久终于发生了第三次英缅战争,并以缅甸的完全失败而告终。从此缅甸作为一个独立国家不复存在,成为英属印度的一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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