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终其一生,是要去爱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攻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扶蚊子血,白的还是“外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一张爱玲

之前只是知晓张爱玲是才女,却从未读过她的文字,近日抽出时间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特地来表达自己的心意。

或许男人生命本该拥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女子,无论从心理还是身理,而我却不觉如此,遇之,则一生只从一心。

振保,一个靠自己半工半读走出去的仕途男子,起先遇之玫瑰,靠自制维持那份可怜不已的心境。

后遇王土洪妻子娇蕊,天论从穿着打扮还是样貌身材,都显的妖媚不已撩人心菲。我喜欢娇蕊,喜欢她热情直接的爱意,喜欢她奋不顾身,满眼赤裸的爱情。振保,自是不配的,不配这般鲜活美妙的女女,为其仕途和孝心?想来终是自私的,怎配提爱。

说来可笑,不过是男人原始的征服模样,要臣服他的人更要至爱他一人的灵魂罢了,我觉知厌恶。这人啊,最不堪一生学成绅士,却仍是俗夫的心,一匹皮囊,萧瑟可悲。

最终与振保成婚的是理想型的烟鹂,空有一副冷清的美,却是振保亲朋好友看不上的,只知活在丈夫的日子里,苦了那份无聊意味的地位。

后来烟鹂与一家裁缝偷情,不巧被振保撞上,竟像一场笑料,都撕破了罢。

那摇摇欲坠的嫉妒心,那不堪言语的脆弱,在戏一般的日子里,淹没了一生。虚伪的探言显得破碎,不过是男女欢愉,大梦一场,心却是空虚寥落的。人啊,终其一生,是要去爱的。

我不喜欢白玫瑰,自是清冷不凡,也难逃世俗,男人夜夜笙歌,宁放身置放。这样的婚姻不言可悲,真正可悲的是俩个自卑鬼魅的灵魂。

我欣赏如娇蕊一般的红玫瑰,爱的光亮坦然,爱的不闻世事。俗人言她身子是脏的,但我说女子一生美,皮囊终归落魄,而那骨子里的明白事俗,落落大方是岁月抚摸不去的,更不说她那份真挚赤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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