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一品二品是什么官员?

唐朝的品级有别于明清时期,尤其是清朝。借用《康熙王朝》孝庄的一句话:“三品官,多如牛毛,在这个京城你扔块石头,都能砸中个红顶子”,而在清朝能带的起红色珊瑚珠的顶子只有一、二品官,可以说清朝的品级是最不值钱的,相比隋唐,清的一、二品官就是一个“烂大街”的东西。同时到了乾隆十六年,乾隆认为一品已经配不上皇族的身份,所以还特别设置了“超品”的品级,当时上至亲王,下至不入八分辅国公皆为“超品”。

清朝部分职官

而在唐朝要知道,即使贵如亲王也只是正一品,郡王更是只有从一品。如此,就可知唐朝在给予官员品级的严谨性,这样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在唐朝,三品官已是属于绝顶级大佬的说法了。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在唐代宗大历二年之前,中书令、侍中这两个中书省、门下省的最高长官也就是正三品,要知道唐朝“门下省”掌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审查,及签署章奏,有封驳(封还皇帝失宜诏令,驳正臣下奏章违误)之权;“中书省”掌机要,负责中央政令和政策的起草与发布,这两个部门都是唐朝中央最高的执政中枢部门,而作为这两个部门的最高长官中书令和侍中居然也才是正三品,可想而知唐朝正三品的含金量是有多高。

唐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而在唐代宗大历二年之后,中书令、侍中都被提为正二品,但门下侍郎、中书侍郎这些“宰相”之职亦也才是正四品(自代宗之后,常常以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同平章事为首席宰相)。同时在唐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凤阁鸾台三品等这些宰相之职,也可能连三品都没有到,因为自高宗永淳元年开始,如果是品级没有达到三品的,但皇帝又想让他入“政事堂”处理国家政务的,就会给他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凤阁鸾台三品”(武则天时期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官衔。如此此时他虽已是形同宰相,但他的品级可能最高也就只有正四品。

综上所述,可见终唐289年的时间里,位列宰相的官职大多都是在三品的行列中。想想连百官之首的“宰相”品级都是只有三品,那可想而知能做在唐朝坐上三品官的,他绝对是那时朝堂上的顶级大佬。

唐三省六部

而唐时,之所以会出现大多数的宰相之职悉数为三品,甚至是四品的品级,正如《新唐书.百官志》所说“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主要是因为唐朝的皇帝想要压制如中书令、侍中、尚书令这些天然的宰相的权力。

当时,因侍中、中书令等这些天然的宰相权势实在是太大,所以唐朝皇帝往往不会将这些官职轻授于人,但是朝政大事又不能没人处理,于是唐朝的皇帝就会授予一些自己比较信任,但地位不是那么高的官员如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这些临时的官衔,从而让他们可以名正言顺的替代侍中、尚书令去处理朝政大事。而临时官衔的好处就是可以随时剥夺,不像中书令、侍中这样的天然宰相之职不能轻易剥夺,如此也就能确保皇权始终如一的稳固。

唐朝“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其官司之别,曰省、曰台、曰寺、曰监、曰卫、曰府,各统其属,以分职定位。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核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新唐书.百官志》),唐时的官制基本是延续隋朝的三省六部制,中书、门下两省与尚书省六部、九寺五监、御史台一起构成起了一个完整的朝政决策一执行一监察系统,这个系统就是唐朝最为核心的机构。

唐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一台九寺五监

同时唐朝的品阶主要是以职事官、爵位、勋官、散官等来进行区分(如果要确定本品的话,则是以散官的品阶来定,《旧唐书.职官志》载:“凡九品已上职事,皆带散位,谓之本品”)。其中职事官、爵位无需介绍,勋官就是授给有功之臣的一种荣誉称号,有待遇但却无实权,类似于现在的特级战斗英雄、一等战斗英雄等称号;散官就是有官名而无职事的官称,表示官员等级的称号,所谓“旧谓之散位,不理职务,加官而已”(《旧唐书.职官志》),如上所说,散官的品级就是他的本品(唐朝据本品来定官员班位、俸给与章服)。

这里说了这么多,很多人都不免会有这样的一个疑问,唐时“宰相之职”大多都只是三品,那更高级别的二品、一品都有什么显赫的官职呢?

正一品

1.官: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将。

2.爵:亲王。

太师、太傅、太保谓之三师,《旧唐书.职官志》载:“三师,训导之官,天子所师法,大抵无所统职,然非道德崇重,则不居其位。无其人,则阙之”,三师是负责教导皇帝的师傅,没有特别的职责,需德高望重的老臣才可担任,如果皇帝认为没有这类人则可不任命,所以一般多为空置状态,多数会用于追赠故去的有功之臣。

太尉、司徒、司空谓之三公,《旧唐书.职官志》载:“三公,论道之官也。盖以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其官。大祭祀,则太尉亚献,司徒奉俎,司空扫除”,三公在唐朝就是“论道之官”,说白了就是虚衔,地位尊崇无比,但无实权。唐时,只有在大祭祀的时候三公才有点用处,其中太尉亚献,负责在祭祀中进行第二次献酒;司徒奉俎,负责祭祀时放祭品的器物;司空扫除,负责祭祀后的祭扫。

秦朝三公九卿

天策上将,武德四年,李世民平定洛阳后,唐高祖设天策上将,掌国之征讨,总判府事(《旧唐书.职官志》载:“武德四年,太宗平洛阳之后,又置天策上将府官员。天策上将一人,掌国之征讨,总判府事”)。唐时文武百官,文官以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为首,武官则以天策上将为首。李世民后,因天策上将的权势实在太大,遂将其废除。

总的说唐朝正一品的职务或为虚衔,也就是“有名无事”的官职,或被废除。唐时正一品的官职基本上是用于追赠那些故去的有功之臣,在位的官员很难得到这些官职,当然也有例外,比如长孙无忌他在世的时候,就是先被册封为司空,后又晋升司徒。但这些都只是极个别的,并非多数,即使是如同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他们亦多数都没有在在世的时候获得这些官职,如河间元王李孝恭,去世后追赠为司空;莱国成公杜如晦,去世后被追赠司空;申国公高士廉,去世后被追赠司徒。

唐朝官制表

而唐朝的爵位中只有亲王位列正一品,亲王衔只限于皇帝的儿子或兄弟可得,臣子永远是不可能得到的,唐太宗时期“定制皇兄弟皇子为王,皆封国之亲王”。

从一品

1.职官: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2.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

3.武散官:骠骑大将军。

4.爵:嗣王、郡王、国公。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谓之东宫三师,“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并从一品掌以道德辅导太子,而谨护翼之”,唐朝它们皆为东宫三师,乃是东宫的官属,他们负责教导、辅佐太子处理朝政事务。

不同于正一品,从一品的职务是有实权的,他们都有明确的职责,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皆是东宫官属,负责教导、协助太子。但是这些皆不是常设的官职,同三师一样,如果没有德高望重的大臣,或是皇帝信任的大臣,一般不会设,只会空置。

开府仪同三司,唐时为文散官的最高官阶。在唐朝本来只有三公等少数几位官员拥有“开府”的权力,就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去自置幕府与幕僚部属,但是在唐朝能得到三公官职的人很少,基本是不会在生前给的,可有些功臣又不能不赏,于是就有“开府仪同三司”这个文散官的官职,有了这个称号,功臣就可以得到与三公一样的待遇,同时拥有开府的权力。

唐代文官散阶简表

骠骑大将军,唐时为武散官的最高官阶。汉武帝元狩二年,武帝为了奖赏霍去病的功劳,始创骠骑将军一职,金印紫绶,位同三公。东汉后,历朝历代都沿袭,有时就会加“大”字,谓之“骠骑大将军”。显庆元年(656年),唐高宗设“骠骑大将军”为武散官第一阶,位同三公。

从一品的爵位有嗣王、郡王、国公。嗣王,是准备在日后承袭为亲王的亲王嫡子可得的爵位,类似于明朝的世子,地位低于亲王,而高于郡王。郡王,唐朝皇太子的儿子可直接封郡王,亲王除继承亲王爵位的儿子外,其余诸子若得帝恩者也可封郡王,同时大臣们若有大功于朝廷,再加上皇帝的特恩亦可为郡王,如参与“神龙政变”的敬晖、张柬之、崔玄暐等五人皆被封郡王,再如平定“安史之乱”的大功臣郭子仪亦被封郡王,郡王地位高于国公。国公,地位低于郡王,而高于开国郡公,唐朝大多有功之臣都会被赐予国公爵位,如胡国公秦叔宝、郧国公殷开山、谯国公柴绍、邳国公长孙顺德、蒋国公屈突通等。

唐代爵位等级

正二品

1.职官:尚书令、大行台尚书令、中书令、侍中(代宗大历二年擢升正二品)。

2.文散官:特进。

3.武散官:辅国大将军。

4.爵:开国郡公。

5.勋:上柱国。

尚书令,掌典领百官,他是尚书省的最高长官。唐朝的尚书省事无不总,是全国行政的总汇机构,下设六部二十四司,“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曰礼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它是全国最高的行政机构,负责执行由皇帝、中书省、门下省所制定的政策。李世民之后,因李世民曾担任过尚书令,“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新唐书.百官志》),如此无人再敢担任此职,而尚书省的实际长官也就变成了尚书左右仆射。

大行台尚书令,“武德初,以诸道军各事繁,分置行台尚司省。其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令一人,(正第二品。)掌管内军人,总判省事。”(《新唐书.百官志》),大行台尚书令总揽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事务,治所在洛阳,负责几乎整个黄河以东地区的军政事务。同天策上将一样,因权势太大,所以在武德八年(625),李世民当上太子后,就废除了大行台尚书令。

李世民剧照

中书令,“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新唐书.百官志》),他是中书省的最高长官。中书省掌机要,负责中央政令和政策的起草与发布。

侍中,“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颛判省事”(《新唐书.百官志》),他是门下省的最高长官。门下省掌中央政令、政策的审查,及签署,有封驳之权,可驳回皇帝有错的诏书。“自高宗已后,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虽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否”(《新唐书.百官志》),但是自高宗后,侍中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官衔,否则不能为宰相。

唐时,正二品的职务在大庆二年之前,皆是或废除,或空置。但是到了大庆二年后,中书令、侍中就被提为正二品,如此正二品官开始有了常设的职事官。但是没过多久,唐后期皆习惯以两省侍郎同平章事为宰相,而对中书令、侍中则以“两省长官位高权重故,不常除拜”的理由不常设,之后更是多用以藩镇武将加衔,不预政事。

唐朝官员

特进,为唐朝文散官第二阶,位开府仪同三司之下。特进源于西汉后期的一个官职名,非正式官名,为引见之称,当时汉成帝时丞相张禹以老病罢,但成帝不愿意他离开,想让他继续为朝廷效力,于是并赐予他“特进”职,见礼如丞相,地位同三公。之后历代皆延续之,唐亦是。

辅国大将军,为唐朝武散官第二阶,位骠骑大将军之下。辅国大将军是东汉时期所设立的高级将军位,初与虎牙右将军、轻车正将军、冠军副将军、度辽大将军、横海上将军同为三品杂号将军。唐时辅国大将军为武散官第二阶。

开国郡公,地位高于开国县公,低于国公,唐时或是赐封功臣,或是亲王除承嫡者外其余诸子在一般情况下受封的爵位。郡公,曹魏始置,在魏晋南朝时期,为异姓功臣(夺权的权臣除外)所能获封的最高爵位,且皆为实封,有封国、食邑,可置国官,可世袭。不过到唐朝,郡公变成了一个虚封的爵位,虽带“开国”二字,但无封国,且一般不世袭,只享食邑二千户。

唐代武官散阶简表

上柱国,为唐朝最高等级的勋官。它是唐朝用于对作战有功的人的特别表彰,就好比在军队里战士或将领立功多了,就可能获得“特等战斗英雄”、“一等战斗英雄”等称号。唐朝的勋位同现在一样,它不看对象的身份,哪怕是一个小兵都是有可能获得“上柱国”的勋位的,而只要获得这个勋位就可以享受正二品所能享受到的一切待遇。

从二品

1.职官:尚书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大都督、大都护。

2.文散官:光禄大夫。

3.武散官:镇军大将军。

4.爵:开国县公。

5.勋:柱国。

尚书左右仆射,原是尚书省尚书令的佐官,但自李世民之后,因李世民曾担任过尚书令,所以后世之人皆不敢再任尚书令。如此,“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新唐书.百官志》),尚书左右仆射成为了尚书省的实际最高长官,位列宰相。但自唐中宗之后,不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尚书左右仆射,就不再是宰相,而是虚职,有名无实罢了!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谓之东宫三少,掌奉皇太子,以观三师(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之德。“师”是传授其知识的,“傅”是监督其行动的,“保”是照管其身体的,他们负责协助三师教导、辅佐太子,同时也有监视三师的意思,看他们是否有教导太子的德行。

唐朝疆域图

京兆/河南/太原府牧,京兆府(长安)、河南府(洛阳)、太原府(太原)三地为唐朝地位最为显赫的地方。天授元年(690年),武则天下诏“其并州宜置北都,改州为太原府”,北都太原与京都长安,东都洛阳合称为“三都”。天宝元年(742年),唐玄宗改北都为北京,太原称为北京、与西安长安,东京洛阳并称“三京”。

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就是京兆、河南、太原三地名义上的最高行政长官,说只是名义上的,是因为唐时充当三地“牧”的都是亲王,且只是遥领,说白了就是挂名的,他不会参与到地方的行政事务中。因此实际上在京兆/河南/太原府三地它们的实际长官是“尹”,而非“牧”。

大都督,唐朝初立时,为了加强地方的统治,对地方行政区划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并逐渐确立了府制。唐朝府制分为府、都督府、都护府三种类型,都督府就是唐王朝在重要地区所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如黑水都督府和渤海都督府就是唐朝设在东北边疆的行政机构,他们负责管理整个东北的军政事务。都督府按等级分为大、中、下都督府,唐初,定管十州以上为大都督府,不满十州称都督府,玄宗以后进一步规定户满二万以上为中都督府,不满二万为下都督府,各设都督,都督以大都督地位最高,下都督地位最次。同京兆/河南/太原府牧一样,唐时多为亲王、郡王遥领,不领政事,实际上行使大都督权力的是大都督府的长史。

唐朝黑水都督府和渤海都督府

大都护,都护府是唐朝在边疆民族地里设置的特别行政机构,按等级分为大都护府和上都护府,各设都护。都护的职责就是“抚慰诸藩,辑宁外寇”,唐贞观到天宝年间,唐朝一共设置了安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单于都护府、北庭都护府等六个都护府。同大都督一样,大都护也由亲王遥领,实际掌权的是大都护府的副都护。

可以看出,唐朝的从二品的职务多为虚职,真正有权力的尚书左右仆射自中宗之后也成为了虚职,没啥权力。而东宫三少虽然有教导、辅佐当朝太子的权力,但因这三个官职都需德高望重的老臣,或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才可能担任,所以往往不常设,多空置。

光禄大夫,为唐朝文散官第三阶,位在特进之下。汉武帝太初元年,武帝将中大夫改名为光禄大夫,始得名,初为掌议论之官,为大夫中最为显要的一位,西汉后期,九卿等高官多由光禄大夫升迁上来。魏晋南北朝之后,多为加官与褒赠之官,为虚衔,唐时即为文散官第三阶。

镇军大将军,为唐朝武散官第三阶,位在辅国大将军之下。魏文帝始置,为陈群所得,西晋之后自王濬开始,不再常置。唐用于武散官第三阶。

开国县公,地位低于开国郡国,高于开国侯。曹魏咸熙元年(264年),首开五等爵,县公为第二级,封国75里,食邑1800户。晋时,县公多为异姓功臣所能受封的第二等爵位,同时皇族中人亦会被封,如王除嫡子外,诸子一般会被封县公,有封国,食邑为数千户。自北周后,县公再无封国,逐渐成为荣誉性质的称号。唐时,县公一般不可世袭,常为虚封,只享受食邑一千五百户,并可得永业田2500亩。

唐朝都护府

柱国,为唐朝第二等勋官。战国时楚国始置,原意为都城,《战国策·齐策三》载:“安邑者,魏之柱国也;晋阳者,赵之柱国也;鄢郢者,楚之柱国也”,后楚国将其用于为最高武官的官职,位在令尹、相国下。唐以后,将其用于勋官第二等的称号。

综上所述,可知唐朝一品、二品的职务多或为虚职,或不常设,常设的职事官在一品、二品是很难见得到的,即使如大历二年被提为正二品的中书令、侍中,他们虽在唐初为常设的职事官,但是到唐中期后,唐皇就以他们位高权重为由,不常置,唐晚期更是变成了藩镇武将的加衔,逐渐成虚职。如此,在一品、二品都是虚职,或是不常设的情况下,能到三品的官员就自然成为了朝堂上最为顶级的一批有实权的官员了。

而对于勋位、散官、爵位等,这些都只是荣誉称号,只象征地位,并没有明确的职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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