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杂谈

这几天学校出了一件可以上热搜的事件:2020年下半年我校年轻的李老师因请两个月的病假,年终发放津贴时,被给她代上课的张老师(兼学校出纳)要求支付代课金5400多(张出于好心,给抹去了400多的零头)年终绩效再被扣除了2000多。另年轻的杨老师开学初因住院请两周病假,被给其代班主任管理的老师扣除了600多的班主任补贴。这几天有几个老师觉得这样的处理不合理不合情不合法,质疑到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协调如是解决,退回李老师出的全部代课金,退回杨老师500多班主任补贴。我们都笑李老师成为了我校的热搜人物。

不晓得出纳的权限是什么,可以直接扣除代课金?请病假多久就要扣工资?扣除的标准又是哪里来的?难道这些都是由出纳说了算?还是双方的私下协商?更可笑的是张老师还要求李老师在教师会上给她赔礼道歉,替她挽回名声。真是人不知自丑,马不知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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