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是因为这句话读了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
读完查尔斯·斯特里克的一生,唏嘘不已。
初读时带着愤怒和不解,抛妻弃子,让和美的家庭分崩离析,决然出走。连个像样的解释都没有,简直是渣男本渣好吗!
只身到巴黎,过着清苦的生活,四十多岁的年纪,追寻他不被外人知的梦想——去画画。
“有时候我想象茫茫的大海上有一座孤岛, 我可以住在岛上一个隐秘的山谷里,周围是一些奇怪的树, 我静静地生活在里面。在那里,我一定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就是里克的心声,简直是无稽之谈是吧?但他真的,穷其一生都在追寻。最后,他在一个不知名小岛上心满意足地结束了人生。
他为自己创造了一个世界,却也毫不留情地毁灭了。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不在意外界的眼光。他离世前选择将最壮观的画销毁,为世人平添诸多遗憾。
他在死后在一夕之间声名鹊起,被誉为“天才画家”。
成为“天才”之后,世人不可免俗的试图与他扯上关系,哪怕一星半点,便足以沾光。譬如曾恨他入骨的前妻,坐在他们曾经的家受采访,家里按照他画画的风格布置,俨然以一个妻子的身份表达缅怀和崇敬。
说实话,读到这里,我挺为他感到悲哀的。他的一生备受争议,死后还成为给别人增加曝光率的噱头。但又为他庆幸,若他囿于家中,他就没能找到自己的理想国,而世界上便失去了传世佳作。
全文有一个“我”的角色,以旁观者的形象看尽里克的一生。随着“我”一点点剥开真相,多加度追寻他的想法和人生。我们对他的了解也更加深入。
不可否认他是天才,缔造了另类的“美”。但仍旧很难让我喜欢上他,只能说他在艺术造诣上让人敬佩不已。他的性格用“古怪”来形容,都显勉强。
一个很赏识他的朋友,在他生病无人照料的情况下,将他接到自己家。而他却和人家的妻子有了瓜葛并带走了她,冷漠看待她的自杀。而他留给好心人的,是一副画:他妻子的裸体画。
他习惯恶言恶语,他蔑视爱情,他把女人当做泄欲的工具。从道德意义上讲,他绝非一个值得称道的人。
世间本无传奇,世人增添了太多色彩,使之变得不平凡。如毛姆在书中说的那样:“人类天生具有制造神话的特性,对于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人们对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奇闻逸事往往好奇心极强,编造出一个个传奇故事,然后对此深信不疑,达到近乎狂热的地步。这其实是浪漫主义对平庸生活的一种抗议。传奇事件成为英雄通往不朽的最可靠的护照”
即便罗列出千万个理由,也掩盖不了犯下的错误,天才也难辞其咎。也或许在艺术层面,是瑕不掩瑜。但是不要过分拔高天才的地位,毕竟天才也是普通人。活在世间约定俗成的条条框框里。
祈莫昕在《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中提到一组数据:政治家中占17%的人有明显的精神病症状,如希特勒、林肯;科学家中占18%,如安培、哥白尼、法拉第;思想家中占26%,如罗素、卢梭、叔本华;画家中占37%,如梵高、毕加索;小说家和诗人中占的比例最大竟达46%,如劳伦斯、普鲁斯特、福克纳。
我其实不是很赞成将天才和疯子相提并论,两个敏感词汇凑在一起,确实引人注目。这组数据是否准确周密,也有待考究。或许天才注定异于常人,担上“天才”的称号,所需承受的痛苦也与之成正比。
不如做个普普通通人,就做一个温暖的追梦者好了。不用有那么离奇的人生经历,不要有过于极端的性格,只争取永远怀揣梦想,初心不负勇敢前行。
我可能词不达意,但这本书真的值得细细品究。毛姆对人性的剖析,深刻而富有启发性。梦想与现实,艺术和琐碎生活,内心与外界,这些尖锐的矛盾,写尽人生的难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希望你在阅读过程中找到想要的答案。
很喜欢毛姆的这段话:
“这样的生活模式虽然平凡但也不啻为恩惠,会让人想起一条缓缓流过的小河, 蜿蜒流过绿草如茵的牧场,在郁郁葱葱的树荫庇护下,汇入注洋大海。但大海是那样的平静、淡然、波澜不惊,你会突然感觉隐隐不安。也许这只是我的胡思乱想,但即使在当时这样的想法也非常强烈,我总觉得芸芸众生如此度过一生总有什么不妥。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也知道这是种有条不紊的幸福生活,但我却有一腔不甘平庸的热血,渴望踏上一条更为放荡不羁的险途。而这种从容的快乐让我感到莫名惶恐。我内心渴望过上更为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做出改变,我指的是那种无法自拔预知的改变和刺激,我便准备踏上怪石靖嶙峋山峦和凶险莫测的海滩。”
去发现,去改变,不负勇往。做一个踩着六便士去寻找月光的普通人。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