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关于“同性恋”的思考

从《龙头凤尾》这部书里,我感受到了某种关于同性恋的未曾有过的理解。也许台面上我说自己能接受这种情感的存在,因为据说是来自基因的差别,并非“变态”,但是那次在理发店和我的发型师调侃一个朋友圈里与另一男性举止十分亲密的照片之后,我忽然发现自己骨子里并没有真的接受这种亲密关系。而在我曾经看过的很多影视作品中,创作者想传递的那种感情分明是不亚于“正常”恋情的真挚、深刻的情感,这怎么就不是爱情了?比如胡军和刘烨的《蓝雨》,比如《断背山》,比如白先勇的《纽约客》,比如《霸王别姬》,再比如这次的《龙头凤尾》。在看这些作品的时候,我被触动、被感动,甚至落泪,但是那次在公交站台看到两个女生接吻,我还是震惊了。

人类不能接受这种少数人的存在,不只在于谈恋爱,而在于方方面面。在《人类简史》中,赫拉利也提到了有关“同性恋”的观点。他认为,人类打着“违背自然”这个旗号去反对同性恋,而事实上,这只是文化偏见,并不是自然的本意。什么是不自然的?没有任何一种文化会提出“禁止男性进行光合作用”“禁止女性跑得比光速快”这种倡议,因为这些被禁止的内容才是违背自然,而真正违背自然的内容是不需要某种文化去刻意禁止的。这个观点背后大概是“存在即合理”在支撑着。

我们究竟要如何才能判断,什么是真正在生物学上有所不同,而什么又只是人类说得煞有介事、自找借口?一项黄金法则就是“天生带来允许,文化造成封闭”。天生自然的生物学,可能性几乎无穷无尽。然而,文化却要求必须实现某些可能性,而又封闭了其他可能性。例如女性天生能生小孩,但在某些文化里,女性却是非生不可。生物学上,男人就是能从彼此身上得到性愉悦,但某些文化却极力阻止他们实现这种可能。——《人类简史》

这一段文字,我反复看,脑袋中在搜索哪些现象符合这种被文化封闭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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