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8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三批青浦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做好2022年青浦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青浦区全力抗疫支持复工复产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暖”22条)等文件精神,推动品牌建设资金“零跑腿、零见面”在线审批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获得节能(低碳)产品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SA8000、CNAS实验室认可、参与制修订标准、标准化示范试点等项目的组织。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的组织必须符合《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

(一)节能产品、低碳产品认证等项目

对首次获得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等项目,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SA8000等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实验室认可的机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参与制修订技术标准项目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际技术标准发布后,按上级部门核准的资助金额给予1:0.5匹配。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起草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第二至第三起草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参与制修订地方技术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至第三起草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主导制定团体(联盟)标准的社会团体,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企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并通过验收后,按上级部门核准的资助金额给予1:0.5匹配;对承担区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并通过验收后,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已享受其他部门资金补贴的,不重复奖励。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邮寄)”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请登陆“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操作。申报材料可直接在“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下载,于8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各街镇、园区进行线上、线下的审批,线上申请案通过后需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街镇(区管企业)审核、盖章确认。

(二)街镇(区管企业)审批通过后,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区市场局质量发展科(注明品牌资金项目申报)。区市场局将对纸质材料和线上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材料完整性后报区产业政策推进办公室。

(三)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以活页夹形式成册。

(四)网上项目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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