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应该为粉丝买单

227事件是什么?网络上为何又开始交战了?

227事件简介:

2月24日,一位ao03的同人文作者更新同人文《下坠》,并在微博贴出了链接。随后,有画手为其配图,但配图的脸是肖战。因为此文中肖战是有性别认知障碍的发廊妹,故引起肖战粉的不满,一众粉丝因而举报了该同人网站。

这可又惹了一帮人。遂网络上的骂战再一次出现。

从我身为路人的角度,确实不知内情。之前只是简单听说过,便引以为论证勿参与网络骂战,做个旁观者的论题。

无奈本人稍微了解了一些具体的情况之后,管不住嘴。还是得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姑且先不管会不会成为众矢之的了。

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归根究底就是一个利益。

肖战粉丝侵犯了同人文读者的利益,同人文作者侵犯了肖战粉丝的相关利益。于是两方争吵起来。

想起曾看见过的一个比喻:两个人相遇,还未动手,两人牵着的狗先打起来了。

虽说这里用狗比喻人是不全恰当的,至于为什么,稍后会提。

但这个比喻本身的事件,所蕴含的思考却是我们应该要理解到的。

究竟为什么,我们会为了某个他人而对着别人生气?或者更狠一点:嘤嘤狂吠?

朋友之间的为友插刀,常见。朋友受了欺负、被对象甩了或者遭到了不公,我们是应当会生气的。因为有那份情谊在,一种你来我往的情谊反馈。让我们知道珍惜彼此的情感纽带。

那么身为粉丝对待偶像呢?偶像受了“欺负”——更确切地说是粉丝认为的欺负。对大方的偶像而言,可能根本就是一笑了之的事。偶像毕竟也要适当尊重现在的流行文化,或者说要敬畏一下群体的力量。

粉丝却不想忌讳这些,“用魔法打败魔法”:联合起来,用群体的力量对抗群体,将脾气发泄在对方身上。

这不是朋友间的关系,这只是一种单向度的忠诚。

因为对于此类事,偶像是不会——不敢,不能,说不定也不想给粉丝反馈的——娱乐圈的各种压力,博弈,必然不是圈外人想得到的简单。

再者,又不是偶像的错,为什么要偶像道歉?

谁愿意背这种,人在家中坐而从天上来的锅?

这也是由于粉丝过于偏激的单向度,忽略了这么做之后会对偶像造成的影响。偶像在“善后”时的两面为难,进退维谷造成的。

相比较之下,这方的比喻是有几分恰当的。

一心忠诚只护主。

但是对同人圈的比喻来说,就不大妥当了。

因为网站被举报了,他们切切实实的利益受损——无法看同人小说。

而粉丝没了偶像——等一下,偶像是他们自己整没的。那就不做这种无谓的假设了。

更诡异而奇妙,令人暗生怒气的是,自己什么都没做,就触犯了别人的禁忌。

他们不是人绳下的犬,他们是那个人的合作伙伴。或者他们就是本人。所以他们的奋起反抗有着天然的合理性。

没人愿意自己的利益莫名的受损。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偶像的处境也颇为尴尬。

偏偏讽刺的是,粉丝的单还得偶像来买。

众矢之的,就如我写下这篇文章将要变成的靶子,偶像从当上偶像那一刻就注定了也会成为靶子。

公众人物有着公众人物应得的荣耀,光辉。

(更确切地说是人们习以为常的“应得”,近些年,老戏骨,为国家做出重大科技进步的人才的露面,让民众明白了什么叫做“应得”。

也是我所认可的,有德有才之人应该得到的,如今却是被现今许多流量明星把持的,荣誉与崇敬。

但时代只发展到了这里,只能先说着这是他们“应得”的大众的关注度。)

随之而来的,必然是要背负的东西,一种责任,也可以说是无奈。

一种领队人的担当。

就像球队输了,风口浪尖的不是领队是谁?班级成绩差了,被批斗的还不是班主任?

粉丝惹了事,善后的也只有偶像本人。

因为人民共识,他在事业巅峰时是和粉丝群体绑定在一起,遇了事情不可能轻易解绑。

也因为他的光环最大。他站在人民所能共同看到的地方。他是公认的粉丝的领队人。

所以即使不是他的错,锅,也一定要找到这个人,让他背起来。

这是粉丝的错,单却还是得偶像来买。

另说,偶像若是在开始,就做好了引导,也不会发展成这样。

他们顾着自己帅去了,没看到底下迷妹或者迷弟狂热而痴情的目光。

偶像是该有这样的警惕的。

狂热从来不会长久,水细才能长流。

偶像倘若利用好了自己的位置,利用好了自己的影响力,于粉丝面前树立一个优秀的形象,而不是公司包装的“人设”,也便不会有这等麻烦事发生了。

社会有这样,人红且有德的“明星”,有这样的粉优质偶像的流行文化发展下去,也未为不可。

那样的流行,才是纵观时代发展,能总结出的真正意义上的流行。

公众号:无中生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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