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瓦尔•赫拉利谈快乐

      如果快乐是在于感受快感,想要更快乐,就得操纵我们的生化系统。生物学家认为,我们的心理和情感世界其实是由经过数百万年演化的生化机制所形塑。所有的心理状态(包括主观幸福感)并不是由外在因素(例如工资、社会关系或政治权利)来决定,而是由神经、神经元、突触和各种生化物质(例如血清素、多巴胺和催产素)构成的复杂系统而定。如果我们接受了生物学对于快乐的理论,历史这个学科的重要性就大减;毕竟,大多数的历史事件并不会对我们的生化机制有什么影响。虽然历史可以改变那些影响血清素分泌的外界刺激,但却无法改变最后的浓度,所以也就是无法让人变得更快乐。

      如果快乐是在于觉得生命有意义,想要更快乐,就得要骗自己骗得更彻底。所谓的快乐,很可能只是让个人对意义的错觉和现行的集体错觉达成同步而已。快乐不只是“愉快的时刻多于痛苦的时刻”这么简单。相反,快乐要看的是某人生命的整体;生命整体有意义、有价值,就能得到快乐。快乐还有重要的认知和道德成分。

      以上两种论点都有一个共同假设:快乐是一种主观感受(不管是感官的快感还是生命有意义),而想要判断快不快乐,靠的就是直接问他们的感受。但这正是现代自由主义当道而成的结果。自由主义将“个人主观感受”奉若圭臬,认为这些感受正是权威最根本的源头。

      然而,历史上大多数的宗教和意识形态认为,关于善、关于美、关于何事应为,都有客观的标准。在这些宗教和意识形态看来,一般人自己的感觉和偏好可能并不可信。从老子到苏格拉底,哲学家不断告诫人们:“认识你自己!”但言下之意也就是一般人并不知道自己真实的自我,也因此很可能忽略了真正的快乐。

      基督教神学家应该也会同意这种说法。不管是圣保罗或是圣奥古斯丁都心知肚明,如果让人自己选择的话,大多数人都宁愿把时间用来做爱,而不是向上帝祈祷。这种选择绝对是顺从你的渴望,但这意思是想要快乐就该去做爱吗?圣保罗和圣奥古斯丁可绝对不会这么说。对他们而言,这只证明了人类本来就有罪,而且容易受到撒旦的诱惑。从基督教的角度来看,大多数人都多多少少沉溺在类似海洛因成瘾的情境里。

      除了基督教以外,还有其他人也认为主观感受不该是最大重点。至少在讲到主观感受的价值时,甚至达尔文和英国演化生物学家道金斯都有部分观点会与圣保罗和圣奥古斯丁相同。根据道金斯《自私的基因》理论,正如同其他动物,人类在自然选择的影响下,就算对个人不利,他们也会选择要让基因继续流传下去。大多数男性一生劳苦、终日烦忧、竞争激烈、需要不断战斗,就是没办法享受一下平静的幸福;但这是因为DNA操纵着他们,要他们为它自私的目的做牛做马。DNA就像撒旦,用一些稍纵即逝的快乐作为引诱,令人为之臣服。

        最看重快乐这个问题的,就是佛教。两千五百多年来,佛教有系统地研究了快乐的本质和成因;正因如此,最近有越来越多科学团体开始研究佛教哲学和冥想。佛教认为,快乐既不是主观感受到愉悦,也不是主观觉得生命有意义,反而是在于放下追求主观感受这件事。事实是,人类的主观感受没有任何实质或意义。主观感受就只是一种电光石火的波动,每个瞬间都在改变,就像海浪一样。不论你感受到的是快感或不快,觉得生命是否有着意义,这都只是一瞬间的波动而已。如果我们太看重这些内部的波动,就会变得太过执迷,心灵也就焦躁不安、感到不满。每次碰上不快,就感觉受苦。

        人想要离苦得乐,就必须了解自己所有的主观感受都只是一瞬间的波动,而且别再追求某种感受。如此一来,虽然感受疼痛,但不再感到悲惨;虽然愉悦,但不再干扰心灵的平静。于是,心灵变得一片澄明、自在。

        佛教与现代生物学和新世纪运动的相同点,在于都认定快乐不在于外在条件。但佛教更重要也更深刻的见解在于,真正的快乐也不在于我们的主观感受。我们如果越强调主观感受,反而就越感到苦。佛教给我们的建议是,除了别再追求外在成就之外,同时也别再追求那些感觉良好的心里感受了。

        苦真正的来源不在于感受本身,而是对感受的不断追求。如果真是如此,我们过去对于快乐这件事的历史认知,就有可能都是错的。或许,究竟期望是否得到满足、感受是否快活都不是重点,真正重要的问题在于人类是否了解自己。

  (本文节选自《人类简史》,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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