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观点
•基于未来教育观的课程理念;
•基于核心素养观的课程目标:
•基于理解性教学观的课程内容:
•基于跨学科学习观的课程组织:
•基于表现性评价观的课程评价。
素养导向:综合育人,实践育人
一、什么是“末来教育观〞?
•所谓 “未来教育观”,即主张教育面向未来急剧变化和高度不确定的情境,培养学生造应变化并拥抱“不确定性” 的态度、善于解决真实情境中复杂问题的高级能力、勇于承担个人选择后果并履行他人和社会义务的责任感。
二、课程理念
•1.课程人性化:
•2课程“共同体化”;
•3.课程创造化:
•4.课程信息化
三、什么是“核心素养观〞?
•所谓“核心素养观”,即让课程目标始终聚焦于培养学生在真实情境中解决复杂问题的高级能力和人性能力,也就是培养学生可普遍迁移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四、我国课程目标的变化
•1.课程目标走向整体性:“三维目标” 融为-体;
•2.课程目标具有高级性:关注“三种”高阶思维能力:
•3.课程目标具有讲阶性:“概念性理解”的螺旋式发展。
五、走向“新三维目标”
•第一“大观念”:一门课程中少而重要、强而有力、可普遍迁移的“概念性理解”。
•第二“新能力”:将一门课程的大观念及相应知识技能用于真实情境、完成真实任务、从事真实实践的做事的能力与品格。
•第三“新知识”:与大观念建立内在联系并得到应用的关键学科事实或知识技能。
六、什么是“理解性教学观〞?
•所谓“理解性教学观”,即认为知识的本质是理解或问题解决,教学即选择“少而重要”的学科“大观念”,创设真实情境,让学生以小组合作的方式运用学科“大观念”解决真实问题,经历真实实践,产生个人理解。
七、怎样走向“理解性教学”?
•首先,将课程内容进行整合和具体化,提出供学生深度学习的有意义的单元主题。
•其次,教师要围绕单元主题提取核心概念,形成可普遍迁移的“大观念”。
•再次,围绕单元主题内容和“大观念”提出。
八、课堂组织:学习共同体
九、跨学科学习观:学科是从社会生活中逐步分化出来的,学科与社会生活和自然世界存在内在联系,学科与儿童的心里经验存在内在联系,二者属于同一个实在,不同学科之间的边界是可渗透的,可以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发展需要进行不同程度的融合;跨学科学习既是发展学生的批判意识和自由人格的要求,又是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的条件。
三种跨学科学习:
1.多学科学习(multidisciplinary learning)
2.跨学科学习
3.超学科学习
十、新课程怎样走向”跨学科学习”?
首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年龄心理发展特征,选择恰当的课程统整策略.其次,所有学科或学习领域均应体现”综合育人”原则,让课程内容与当地社会生活和学生的心理经验吻合。
再次,各门学科10%课时的“跨学科主题学习活动”要围绕“跨学科概念”科学设计与实施,真正走向深度学习,产生可迁移的“跨学科理解”,让学生体验“创中学”的乐趣。
十一、表现性评价观
1.认为虽然人的核心素养与外部行为表现存在本质差别,但二者也存在内在联系:核心素养是行为表现的依据与引领,行为表现是核心素养的“出口”与发展途径;核心素养只能通过植根于情境的“表现性任务”而评价,标准化测验则鞭长莫及;学生完成“表现性任务”的过程既是评价过程,又是教学与学习过程,学生通过在日常学习过程中持续表现核心素养而发展核心素养。
2.如果我们要评价生成中的表现,对测评深度理解所必要的任务类型,必须总是“高级性的”。
3.加德纳认为,最重要的最基础的工作是确定并发布“理解力表现”。
4.只有将头脑中的观念表现、外化为公共实体,才能促进观念发展。
5.理解力表现:元认知、因果联系、意义再现、情绪迁移、多元视角、换位思考。
6.教师怎样进行表现性评价?
首先要研究课程标准中各学段课程核心素养的表现及相应的学业质量标准,形成表现性评价的整体视野和宏观图景。其次,教师要根据单元主题的“大观念”及核心素养目标,联系课程标准中的相应的学业质量标准,开发植根真实情境的“表现性任务”,并根据对“大观念”的理解水平和核心素养发展状况研制“表现性任务”的评价量规,以评价学生完成一个单元之后的“大观念”理解和核心素养的发展状况。最后,将“表现性”。
总之,
让学生创造着长大,
让教师创造着工作,
让学校成为创造的乐园,
这就是21世纪中国的教育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