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北京社保待遇又上涨啦!首都人民真的幸福!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
养老金涨幅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说明:人人都有)
2.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与缴费年限挂钩
2019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说明:缴得长,涨得多
(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将退休人员2018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5459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3959元(含)~5459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959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5元。通过采取低者高调、高者低调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见图表1】。
说明:低收入倾斜、兼顾公平
举个例子
李大爷,64岁、缴费年限37年,基本养老金为3960元/月。按图表1的第二档标准,应上调55元,与原养老金相加为4015元。但2018年12月养老金低于3959元的第三档人员上涨65元后,部分人员会达到4024元(3959+65),高过李大爷的4015元,所以再对李大爷提高9元,使他达到第三档的最高额4024元。在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中,李大爷实际每月增长64元。
今年调整,李大爷每月共增加225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4185元/月。
3.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2019年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18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础上,继续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见图表2】
说明:高龄倾斜
再举个例子
王阿姨,68岁、缴费年限33年,基本养老金为4100元/月。
今年调整,王阿姨每月共增加249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4349元/月。
还有个例子
张大爷,81岁、缴费年限40年,基本养老金为5100元/月。
今年调整,张大爷每月共增加300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5400元/月。
4.两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405至440元/月。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额、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4157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18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说明:针对特殊人群调整
点击下图查看《2019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示意图》
按照国家规定,本市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底前退休的人员,也将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并于6月底前发放到位。
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调整
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调整。
调整机制
按照国家要求,本市2019年继续落实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这两项养老金标准,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人均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平均数)。这一待遇调整全市惠及88.88万城乡居民,预计6月底前发放到位。
基础养老金调整标准
海淀区每年按照《海淀区落实<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实施办法》政策要求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进行调整,“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与本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调整”,即与2019年城乡低保标准同步上涨100元。
2019年1月1日起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月1027.5元,调整到每月1127.5元,比全市标准(800元)高出了327.5元。
2018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调整后,海淀区享受基础养老金人员的平均领取水平位居全市第一。目前全区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共计11450人。此次调整从2019年1月起补发,并于2019年6月发放到位。
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调整标准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95元,由每月620元涨到每月715元。
2018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此次调整从2019年1月起补发,并于2019年6月发放到位。
三、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
调整机制
本市自2001年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伤残津贴、生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调整。今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全市将惠及1.5万人。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并于6月发放到位。
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增加380元,二级伤残增加360元,三级伤残增加340元,四级伤残增加320元。
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00元。
由于本市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口径的变化,护理费的调整方案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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