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的小长假,许多已经出嫁的闺女要归宁,看望已经年迈的父母。但是,却要在十四之前离开。一言以蔽之,按照各地残存的陈规陋习,八月十五这一天是不能住在娘家的。
这是一种精神层面的禁止性习俗!千百年来浸润成俗,据说是因为这样一个经不起推敲也没有普遍事实做支撑的逻辑:如果住在娘家了,吃掉了家中的粮食,带走了家中的阳气,会对兄弟或父母不利,或破财,或生病,或死亡......总之,尽是一些遭殃的事儿。
岂止是八月十五,其他如除夕、正月初一、龙抬头、清明、中元等节令的当天,出嫁的闺女都不能住在娘家。又岂止是节令,生孩子、坐月子也是不能住娘家的。
进一步追问——
如果娘家没有兄弟行不行?有些地方也不行。
如果丧偶或离婚的行不行?有些地方也不行。
如果符合条件夫妻二人回娘家住一起行不行?有些地方也不行。
有道是:女儿不断娘家门。但是,在娘家合家团聚的重要日子,出嫁的闺女却是有家难回,甚至已经离婚的闺女和即将出嫁的闺女都不能看娘家的灯。既然不行,怎么办?要么就是在有忌讳的特定时间不回娘家,要么在实在避不开的情况下住在宾馆或其他亲戚家。
还听过这样一则趣闻:
一对年轻夫妇生了孩子,女方父母千里迢迢过来照顾。
年关之前,做丈母娘的就开始念叨着要返回故土。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除夕和初一出嫁的闺女不能回娘家,意味着闺女与父母这两天不能见面。
但是,闺女舍不得父母孤零零苦守青灯过年,一再劝说慰留。
过后,丈母娘说这两天去住宾馆,以图回避。女婿闺女一听,觉得是一个万全之策。女婿还说,你们年纪大,还是我们年轻的去住宾馆。
临近春节,宾馆价格上涨,一个晚上要四五百元,觉得肉痛。然后,又想出一个办法,就是老两口住一个房间,小年轻的和孩子一个房间,彼此之间这两天不见面。
要烧饭、吃饭、上厕所、洗脸洗澡等怎么办?大家在同一个屋檐下用电话交流,老的出去小的就进房间,小的出去老的就进房间。
当中也有衔接不好的片刻,赶紧回避,令人哭笑不得。
何以如此?在传统社会,或者在当代社会抱残守缺的习惯认知中,嫁出去的闺女如同泼出去的水,而覆水难收,既然由从父姓变成了从夫姓,就等同于已经是“外姓人”了,与原生家庭就没有了关联。纵然回娘家,也是以客人身份出现。还有人以顺口溜的方式总结出了这样的回娘家“宝典”:
嫁出姑娘泼出水,回到娘家成外人
别和嫂子总顶嘴,免回娘家不待见
嘴上光说孝爹妈,真有孝心接到家
别说多少大气话,究竟不是在自家
尽管已经进入21世纪,女性在社会上和家庭中的法律地位、经济地位等均有了大幅度跃升,突出表现在受教育年限、就业的平等性、遗产继承、家庭决策权等许多方面。但是,这种陋习在山西、陕西、山东、河北、河南等许多北方地区以及广大农村地区依然顽固存在,而且这种陋习似乎与请客吃饭时女人不能上桌子等所谓的规矩如出一辙。
说到底,这种规矩是残存已久的男尊女卑思想在作祟。在中国传统社会,姓氏如同谱牒、祠堂等一样,构成为家族文化的重要侧面,而家族文化之于儒家文化、儒家文化之于中华传统文化,又都是重要一环。基于传统而来的家族文化固然有慎终追远、促进家族亲睦的一面,但也包含了定尊卑、别亲疏等不好的一面。其中,以性别分内外,就是千百年来遗留下来的。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对这个陋习比较“讲究”的恰恰是已为人妇或由出嫁的姑娘转型的女性,包括奶奶、母亲(婆婆)、娘家嫂子或弟妹、姑妈、舅妈、婶子或伯娘等。她们之所以如此“讲究”,并为难同是女性、同是人家媳妇的出嫁或即将待嫁的姑娘?一方面是自己的确存在这方面的认知,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堵住大多数也是女性的三姑六婆的闲言碎语。
列宁曾经说过,千百年来形成的习惯是一种可怕的势力。风俗习惯中有公序良俗,也有不好的一面,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也正因为此,需要与时俱进,移风易俗。但是,很多方面,即使大多数人能够认识到,却也无可奈何。比如,彩礼问题,自周以降就有了,法律能够使之化于无形吗?断然不能。同样,关于出嫁的闺女在某些时间节点不能回娘家,也是与西汉后处于独尊地位的儒家文化中包含的纲常伦理思想息息相关的一种习俗,法律也不能阻绝它的存在。这就是在千百万人千百年来的惯习下的习惯。
时代在演进,社会在进化,许多陈规也遭遇了涤荡,比如在上世纪末之前,许多地方不少家族在编修谱牒的时候往往只统计男丁,不算闺女,娶过来的媳妇一般没有名字,而是冠以夫姓后的某某氏,现在不同了,因为独生子女很普遍,现在不少地方开始计算“女丁”。所以,出嫁闺女逢年过节不能住娘家的现象,也会逐渐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