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好的乐趣是读书,以及假装在读书!

那晚在去酒局的车上,和朋友聊起读书。此刻的中年之际,还是感觉读书才是最好的乐趣。只是遗憾如今注意力不集中,所以读不下去书了。

有人要问,既然是好乐趣,为何不能坚持下来。可是,胖子爱好喝酒,如今呢,也是一杯两杯的水准,乐趣与能力,其实相辅相成,越是不能,可能越有乐趣吧,一种想当然的乐趣。

书买回来不少,买回来了,放在书架上,地上,乃至没有拆封的箱子里,便成了不必读书。宛如金屋藏娇,重点在不在

房子小,书堆到碍手碍脚的地步,有时候半夜起床能被地上的书给绊倒,捡起来一看,不是董桥,就是高阳,抑或是林语堂,都能捡到厕所上读个几页。也可能是一本晦涩的先锋戏剧,也可能是无聊透顶的宋人典籍。读不下去,如厕也变得干巴巴起来。又或者是出版社的赠书,想起来没有写的书评,咬咬牙,也要翻一翻,找出卖点。当然,还有自己的书,胖子这么自恋,每每读到己作不能自拔。有时候洋洋自得,有时候无地自容。

反正书是偶然才会读,但读书的心,却是一直有的。犹如一个人吃自助餐的时候,最会想到减肥这个事情。我玩乐到百无聊奈的时候,也会想起读书。

读书如生命中一道诡异却如影随形的暗流,发于心,却止于行,因为止于心了,所以心中常有,音容宛在。


如今读最多的还是电子书,为此买了很多设备出来。各种平板手机,都以能读书为最大的诉求,早先要屏幕够大,分辨率够高,后来想手握够轻,IPad嫌重,买小米,又觉得够蠢,第一次接触华为平板的时候,很是惊艳。买回来没有用两天,只当收音机用,晚上失眠的时候整夜播放各种无聊的谈话节目让我昏昏欲睡。华为的平板是金属的材质,又足够轻薄,刚刚手握手感极好,但时间越久,才发现,正是因为轻薄,所以总担心失手握不住。东西本不是很重,但手中似乎握着一份担心,稍稍一久,便浑身不舒服,是的,浑身比手都不舒服。

手机确实比平板拿起来方便,但PDF格式的书籍字体嫌小,azw3的格式嫌单调,TXT直接就是简陋。关键不在书籍的形式,而在于内心,一页书还没有读下来,便刷其他的东西了。心中虽然自有江湖与沟壑,但放眼还是人间的俗气最迷人。

想来看电子书最多的方式,结果还是用电脑,极大的屏幕,鼠标一直拉下来看。万一想回看时候,鼠标一拉即可。这点什么手持电子产品都赶不上。所谓随意性,其实刻意的创新得来,而恰恰是越传统越好。

书越是读不下去,就越会注重形式,就好像过去对于经典内心是存在一份虔诚,无论如何都要一一买回来,拉下一册都不行的。买书验证了我是一个严重的强迫主义者。书买的齐齐整整,都放在书架最上面的地方,积最多的灰,见证时间的悠久,以及胖子的始乱终弃。


酒局前谈论这个,很有意思,犹如平淡的婚姻生活中,油腻众生们总是不经意的谈起过去暗恋的女神。无限遐想,各种美好。乃至想当然的可遇不可求。人间多无奈,付与酒谈中。

其实,女神就住在隔壁,她离婚,她欲焰正炽,就等着你去勾搭。

你明明是躲过,却谈自己是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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