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发光的日子《常礼举要》访人篇之四

坐谈時见有他客來,即辞出。

上一条说到我们是晚到的客人,我们到达主人家时,见到已有別的客人在那里了。应遵守“入内见有他客,不可久坐,有事,须请主人另至他所述谈”原则。

可是另外一方面,假如我们是先到的客人,有后来客人时,我们跟主人的事情刚好已经谈完了,


见到到有別的客人來访,我们就要替人家着想,其他客人来访肯定也是有事情要找主人,所以才来拜访主人的。他的事不一定愿意让我们知道。

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在谈完事后,如见到主人有其他访客到来,我們就要适时地赶快辞别主人,向主人告辞。

有很多人对这两条都不太注意,后面來的客人见到前面的客人正跟主人谈话,也不懂得回避,就一起坐下来,不知道会妨碍到别人的谈话,而且,有些事人家不愿意我们知道。


主人当然也有自己的事,我们不懂回避,人家又不好意思,只好匆匆结束谈话,在那里聊些不着边际的事。

一聊半天,主人不好意思下逐客令,偏偏我們又不世识相,那主人对这客人,下次就不敢邀请接待了。所以我们到人家家里作客、谈事情,不要让主人感觉到麻烦,为客人的不识相而头疼。这样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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