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软件设计原则

前言

课程目标

1、通过对节课内容的学习,了解设计原则的重要性。
2、掌握七大设计原则的具体内容。

内容定位:

学习设计原则,学习设计模式的基础。在实际开发过程中,并不是一定要求所有代码都遵循设计原则,我们要考虑人力、时间、成本、质量,不是刻意追求完美,要在适当的场景遵循设计原则,体现的是一种平衡取舍,帮助我们设计出更加优雅的代码结构。

一、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OCP)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OCP)是指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所谓的开闭,也正是对扩展和修改两个行为的一个原则。强调的是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可以提高软件系统的可复用性及可维护性。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中最基础的设计原则。它指导我们如何建立稳定灵活的系统,例如:我们版本更新,我尽可能不修改源代码,但是可以增加新功能。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

优点:提高软件系统的可复用性及可维护性

二、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DIP)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DIP)是指设计代码结构时,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通过依赖倒置,可以减少类与类之间的耦合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并能够降低修改程序所造成的风险。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应该依赖其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缓抽象
针对接口编程,不应该针对实现编程

优点:可以减少类间的耦合性,提高系统稳定性,提高代码可读性和可维护性,可降低修改程序所造成的风险。

2.1 对于依赖倒置原则的理解

框架在架构设计上遵循一个重要的设计原则叫“依赖倒转原则”,依赖倒转原则是高层模块不能依赖低层模块,它们应该共同依赖一个抽象,这个抽象由高层模块定义,由低层模块实现。所谓高层模块和低层模块的划分,简单说来就是在调用链上,处于前面的是高层,后面的是低层。

使用依赖导致原则的原因

  1. 问题由来:类A直接依赖类B,假如要将类A改为依赖类C,则必须通过修改类A的代码来达成。这种场景下,类A一般是高层模块,负责复杂的业务逻辑;类B和类C是低层模块,负责基本的原子操作;假如修改类A,会给程序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2. 解决方案:将类A修改为依赖接口I,类B和类C各自实现接口I,类A通过接口I间接与类B或者类C发生联系,则会大大降低修改类A的几率。(其实换成接口,可能下面的很多代码都不需要变了,如果还是A,B的对象实例,那么下面的代码可能会发生修改。)
  3. 依赖倒置原则针对的是接口编程。
  4. 对于容易发生的变化的地方,提供接口,接口具有高度抽象性,让其进行接收,这样就可以极大的减少修改高层模块中的代码。

个人认为这是多态的体现。 

三、单一职责(Simple Responsibility Pinciple,SRP)

单一职责(Simple Responsibility Pinciple,SRP)是指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假设我们有一个 Class 负责两个职责,一旦发生需求变更,修改其中一个职责的逻辑代码,有可能会导致另一个职责的功能发生故障。这样一来,这个 Class 存在两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就要给两个职责分别用两个 Class 来实现,进行解耦。后期需求变更维护互不影响。这样的设计,可以降低类的复杂度,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降低变更引起的风险。总体来说就是一个 Class/Interface/Method 只负责一项职责。

  • 定义: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
    一个类/ 接口/方法只负责一项职责
  • 优点:降低类的复杂度、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降低变更的风险

四、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是指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这个原则指导我们在设计接口时应当注意一下几点:

  1. 一个类对一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之上。
  2. 建立单一接口,不要建立庞大臃肿的接口。
  3. 尽量细化接口,接口中的方法尽量少(不是越少越好,一定要适度)。

接口隔离原则符合我们常说的高内聚低耦合的设计思想,从而使得类具有很好的可读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我们在设计接口的时候,要多花时间去思考,要考虑业务模型,包括以后有可能发生变更的地方还要做一些预判。所以,对于抽象,对业务模型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

优点:符合高内聚低耦合的设计思想,从而使得类具有很好的可读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五、迪米特法则

迪米特原则(Law of Demeter LoD)是指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又叫最少知道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LKP),尽量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迪米特原则主要强调只和朋友交流,不和陌生人说话。出现在成员变量、方法的输入、输出参数中的类都可以称之为成员朋友类,而出现在方法体内部的类不属于朋友类。

  • 定义:一个对象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又叫最少知道原则
  • 尽量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
  • 优点:降低类之间的耦合
  • 强调只和朋友交流
  • 朋友:出现在成员变量、方法的输入、输出参数中的类称为成员朋友类,而出现在方法体内部的类不属于朋友类

六、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是指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 T1 的对象 o1,都有类型为 T2 的对象 o2,使得以 T1 定义的所有程序 P 在所有的对象 o1 都替换成 o2 时,程序 P 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 T2 是类型 T1 的子类型。定义看上去还是比较抽象,我们重新理解一下,可以理解为一个软件实体如果适用一个父类的话,那一定是适用于其子类,所有引用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子类对象能够替换父类对象,而程序逻辑不变。根据这个理解,我们总结一下:
引申含义: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1.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2. 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3. 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输入/入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4.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方法时(重写/重载或实现抽象方法),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输
    出/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或相等
     

使用里氏替换原则有以下优点

  1. 约束继承泛滥,开闭原则的一种体现。
  2. 加强程序的健壮性,同时变更时也可以做到非常好的兼容性,提高程序的维护性、扩展性。降低
    需求变更时引入的风险。

一句话解释里氏替换原则:
子类接受的参数(类型)范围比父类大,返回的类型范围比父类小。可以理解为子类比父类强,父亲能干的事情儿子一定可以,反过来不一定成立。 

七、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CARP)

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CARP)是指尽量使用对象组合(has-a)/聚合(contanis-a),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软件复用的目的。可以使系统更加灵活,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度,一个类的变化对其他类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少。继承我们叫做白箱复用,相当于把所有的实现细节暴露给子类。组合/聚合也称之为黑箱复用,对类以外的对象是无法获取到实现细节的。
 

总结

学习设计原则,学习设计模式的基础。在实际开发过程中,并不是一定要求所有代码都遵循设计原则,我们要考虑人力、时间、成本、质量,不是刻意追求完美,要在适当的场景遵循设计原则,体现的是一种平衡取舍,帮助我们设计出更加优雅的代码结构。

拓展链接(此文作者是根据课程撰写的文章,会有一些案例):软件设计的七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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