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的变量与常量

一:标识符何关键词

1:标识符(注意:Java语言中的字母是严格区分大小写的)

标识符是用来标识类名、变量名、方法名、数组名、文件名的有效字符序列。

标识符的要求:

1):Java语言规定标识符由任意顺序的字母、下划线(_)、数字、美元符号

2):不能以数字开头

3):关键字不可以作为标识符

2:关键字

关键字又称保留字,是Java语言中已经被赋予特定意义的一些单词,不可以把这些单词作为标识符来用

二:声明变量(可变化的)

变量的使用是程序设计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声明变量就是告诉编译器这个变量的数据类型,这样编译器才知道需要配置多少空间给它,以及它能存放什么样的数据。在程序运行过程中,空间内的值是变化的,这个内存空间内的值就是变量值。

变量名的要求:

1:变量名必须是一个有效的标识符

2:变量名不可以使用Java中的关键字

3:变量名不能重复

4:应选择有意义的单词作为变量名

三:声明常量(不可变化的)

在程序运行过程中一直不会改变的量成为常量(constant),通常也被称为"final变量"。常量在整个程序中只能被赋值一次。常量命通常用大写字母,但这不是必须的。

final 整数类型 常量名称 [= 值]

当变量被final关键字修饰时,该变量就变成了常量,必须在定义时就设定它的初值,否则将会产生编译错误。

四:变量的有效范围

由于变量被定义出来后只是暂存在内存中,等到程序执行到某一个点,该变量会被释放掉,也就是说变量有它的生命周期。因此,变量的有效范围是指程序代码能够访问该变量的区域,若超出该区域,则在编译时会出现错误。在程序中,一般会根据变量的"有效范围"将变量分为"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1、成员变量

类体中所声明的变量被称为成员变量,朝阳北路在整个类中都有效。类的成员变量又可以分为两种,即静态变量和实例变量。

2、局部变量

在类的方法体中声明的变量(方法内部定义,"{"与"}"之间的代码中声明的变量)成为局部变量。局部变量只在当前代码块中有效,也就是只能在"{"与"}"之内使用。

在类的方法中声明的变量,包括方法的参数,都属于局部变量。局部变量只在前定义的方法内有效,不能用于类的其他方法中。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取决于方法,当方法被调用时Java虚拟机会为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分配内存空间,当该方法的调用结束后,则会释放中局部变量占用的内存空间,局部变量也将会被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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