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道德经》第29章读后感

【原文】将欲取①天下而为②之,吾见其不得已③。天下神器④,不可为也,不可执也⑤。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⑥,故无败,故无失。夫⑦物⑧或行或随⑨;或觑或吹⑩;或强或羸⑾;或载或隳⑿。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⒀。

这一章节,让我想到“全心愿意为人民服务”的大志向。这让我想到《水浒传》里各路豪杰英雄的不同的“志向”。

志向的大小,志向的高低,志向的初心和发心,决定了国家、民族和个人命运的不同。

老子从历史的辩证的唯物的哲学的宏观的,告诉我们“将欲取天下而为之”的志向及其后果,将“失之”和“败之”。同时,老子再次提出“无为”的政治主张。

新时代,“无为”就是少私欲、少极端,少奢侈,而其对立的一面,就是多换位思考,多付出,多奉献,多为他人。

治国之道,符合人的本性,也适用于我们个人的修身和齐家。

比如,孩子不是我们的,孩子只是经由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他们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和意志。

伴侣也不是我的,ta的出现,是帮助我更好的成长和完善自我。

公司也不是我的,公司的出现和存在,是帮助你我更好地去服务和帮助他人。

如果孩子是我的,伴侣是我的,公司是我的,我们势必就会去控制和霸占,甚至违背对方的意志,种下矛盾和隐患。

立大志,无我忘我,将我不知不觉种到ta人心中,得人心,得家和,得昌盛,得天下。

立志“我为人人”,方得“人人为我”――为小家,为大家,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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