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需“向全市人民道歉”?加码处罚有违法治文明

对此,有网友质疑对公职人员加码处罚的规定属于法外施法,也有回应称这种做法“效果很好”,当地的交通秩序好了不少。然而,对公权力而言,所要遵循的法治精神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一切执法行为都要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执法授权范围来执行,不能因为公职人员的身份就对其加码处罚,更不能因为“效果好”而在法律授权范围外随意“加戏”。需要指出的是,即便是以党纪政纪作为处分依据,对违法的党员和公职人员采取诫勉谈话和各种纪律处分时,也规定了相应处分的影响范围,其中并没有公开检讨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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