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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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实际比我大三个月,但看起来比我长三岁有余。一是因为他天然形成的地中海发型,二是因为他肥硕粗壮的身材,三是因为他慢条斯理,与世无争的HR阴性格,让人很难把他当同龄人。于是,惯于插科打诨,装疯卖萌的偶直呼其叔叔了。

他的真实身份是我老公,但我一年总有小半年看不见他。他美其名曰忙工作,在我看来是找个清凉处逃避家庭责任。从结果来看,他没换来多少银两,却将我大刀阔斧逼成了一女汉子。

我们俩没多少共同爱好,他喜欢打游戏乐此不疲。从手机到电玩巴士,他每样打得风生水起,一双短粗胖的小手在几个键来回游移从无违和感。然我嫌弃至极,且不说打打杀杀的重复过关升级没有半毛钱意思,光是噼哩叭啦的打斗声都足以让我耳膜震裂,最重要的是从机到碟没有一项便宜,耗费的都是偶们辛苦赚来白花花的银两。

我喜欢旅游和看书。旅游不爱跟团,喜欢自己做攻略穷游;看书多看文学艺术,多愁善感到不要不要。于是不和谐的画面时常在我家发生。

他弄一个新出的游戏机,跟我那软磨硬泡,希望我弃书从玩。我被说动然后尝试,却悲哀的发现那一个巴掌大的游戏手柄,比键盘都难以掌控。打不到一会儿就死掉了。加上脑袋和耳膜被吵的嗡嗡疼,不多一会儿就游走。

而我约他旅游,他绝对能让你游得生不如死。绝对啥也不管还抱怨连连。一副啥也不想只求能睡的样子,足以让我有将他甩下车再狠踩两脚的冲动。

看书就更别提了,我看的眼泪涟涟时,他会万分惊恐,一把夺走。游说我远离这种鬼书,以免神经兮兮精神崩溃……然后就无语了,一秒明白什么叫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我看书一目十行,很快;他看书十目一行,很慢。一篇文章都要看将近一小时,让我最终放弃了这个共同爱好的培养。

于是,经常在我家能看到这样的画面——他戴耳机一丝不苟地玩游戏;我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唯我独尊,我们不和谐地共生,却也各得其乐。

在外面你也能看到这样的画面——我一脸兴奋满世界拍照,他一脸疲倦跟在后面晕晕欲睡,敢怒不敢言。

渐渐发现,我俩大概是天下唯一一对逆了天的求同存异。结婚若许年,基本谁也没改变谁——连个共同的兴趣爱好都没培养出来。我们也彼此放弃了对对方的期待,他找其他人玩游戏,而我找其他人旅游。

有的时候会想,如果彼此当时找个志同道合的多好,我可以和他坐在一起愉快地聊聊人生,聊聊文学,一起出去看看世界。他也可以找个游戏女王,两个人天天坐在家里打的不亦乐乎,生一堆娃还能组team……

然而也只是想想,现实中的我们已经弄出人命,小家伙上蹿下跳没有正形,弄的我们每天忙完工作忙家里,连伤春悲秋的能力都丧失殆尽。

起初有很多人都觉得,我俩实在差别太大,觉得我们不合适。而我自己也有同感,但后来相处时间长了,反倒发现,一个非要用婚姻绑架并将对方改的面目全非是十分自私的,这只是一种出于对自己利益保护的趋利避害。

就好像所有好男人的标准都是会赚钱,能顾家,所有好女人的标准都是温柔贤惠,甘于奉献。我们总将对方的贡献和牺牲当头功,却忘记了爱一个人的初衷。

并不是考试达标,您不需要帅气无边拿的出手甚至为了我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矩成灰泪始干;我也不需要为您美丽动人二十四孝,老妈子当尽贤内助到底。我们都成全对方的那点小欢喜,保持自己的一点小个性,不累、不厌、不倦;我们都理解对方的不容易,得过且过,能让则让……

所以,很感谢,我们彼此能在对方面前做回自己,不需刻意讨好,修饰,巴结。即便他头发掉光,即便我胖若猪头,我们也不觉得心生厌倦。

即便小他不多,也可以肆无忌惮撒娇耍横;即便大我不多,也可以让我做回小孩,无知者无畏……这样的相处模式,我想大致只有叔叔给的出——那么千言万语只一句,感谢叔叔,感谢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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