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随笔 三十七

读诗词,使胸有锦绣,让心容万川;让自己不空,使人生不寒。

三十七

一陂春水绕花身,花影妖娆各占春。

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

王安石从年熙宁三年到九年(1070-1076年),推行变法,两次拜相,两次罢相,最后退居江宁。此诗是在江宁(今南京)时作,题称《北陂杏花》,陂即池塘之意。虽说“春风又绿江南岸”一诗更为人知,但余更喜这首诗,因为王荆公以杏花自比,托物言志,展示自己的政治立场和人格。眼在“杏”,蕴在“雪”和“尘”,一二句用赋,叙陈春天北陂杏花之美丽,三四句用比和兴,纵然被春风吹落如雪,也一定胜过南陌路边辗成污泥。“纵被”与“绝胜”的对碰,似玉石相击清冷干脆,“北陂”与“南陌”,空间的对立,一隐一现,不争不吵,只看着一被“吹成雪”,一被“碾作尘”,自见分晓。罢相后已是闲云野鹤的王安石,依然发出人生之执言,无悔之宣言。

政敌司马光曾说:“人言安石奸邪,则毁之太过;但不晓事,又执拗耳。”执拗代表着坚持,不忘初心,即使零落,也如雪般,绝不与世同污。

黄庭坚赞曰:余尝熟观其(王安石)风度,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一世之伟人也。

后世小子观之,世上“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者有几何?王荆公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之气势,立意变法,直除朝廷积弊,强兵富国,谋国不谋家。虽变法功败垂成,亦以一肩之力承担责任。

元丰七年(1084年)7月28日,王荆公因变法失败而赋闲在江宁已八年,而苏东坡则因“乌台诗案”贬黄州四年后起任至汝州,路经江宁,与荆公“野服乘驴谒于舟次”,唱和聚谈甚欢。苏东坡和诗《次荆公韵四绝》其三:

骑驴渺渺入荒陂,想见先生未病时。

劝我试求三亩宅,从公已觉十年迟。

“从公已觉十年迟”表达了一种相见恨晚的遗憾。

其实,荆公之后的历史,都混有一种相交恨晚的负疚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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