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红拂夜奔》(五)

文本摘抄:什么与什么

筱箫雨笙 安徒生的树与明月 昨天

第1章 自序

这本书里将要谈到的是有趣。其实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我能记住自己读过的每一本有趣的书,而无趣的书则连书名都不会记得。但是不仅是我,大家都快要忘记有趣是什么了。

我以为有趣像一个历史阶段,正在被超越。照我的理解,马尔库塞在他卓越的著作《单向度的人》里,也表达过相同的看法。当然,中国人的遭遇和他们是不同的故事。在我们这里,智慧被超越,变成了“暧昧不清”;性爱被超越,变成了“思无邪”;有趣被超越之后,就会变成庄严滞重。我们的灵魂将被净化,被提升,而不是如马尔库塞所说的那样,淹没在物欲里。我正等待着有一天,自己能够打开一本书不再期待它有趣,只期待自己能受到教育。与此同时,我也想起了《浮士德》里主人公感到生命离去时所说的话:你真美呀,请等一等!我哀惋正在失去的东西。

关于这本书:

王二,一九九三年四十一岁,在北京一所大学里做研究工作。研究方向是中国古代数学史。他是作者的又一位同名兄弟。年轻时他插过队,后来在大学里学过数学。从未结过婚,现在和一个姓孙的女人住在一套公寓房子里。在冥思苦想以求证明费尔马定理的同时,写出了这本有关李靖和红拂的书。这本书和他这个人一样不可信,但是包含了最大的真实性。熟悉历史的读者会发现,本书叙事风格受到法国史学大师费尔南·布罗代尔的杰出著作《十五至十八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影响,更像一本历史书而不太像一本小说。这正是作者的本意。假如本书有怪诞的地方,则非作者有意为之,而是历史的本来面貌。

他的笑脸就像一个个肥皂泡,掉到水里不见了。他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他自以为是知识分子,要面子,不能对别人恶语相向。

那种地方聚集着一些自以为是知识分子的人,而且他们中间每个人都自以为是世界上最后一个知识分子。那些人都抽大麻,用希腊语交谈,搞同性恋;除此之外,每个人都像李靖一样招人恨。他们就像我一样,活着总为一些事不好意思,结果是别人看着我们倒觉得不好意思了。

李卫公年轻时在洛阳城里。总想考数学博士,然后就可以领一份官俸,不必到街上当流氓。这是知识分子的正经出路。但是他总是考不取。这倒不是因为他数学不够精通,而是因为考博士不光是考数学,还要考《周易》,这门学问太过深奥,而且根本就不属于数学的范畴(我看属于巫术的范畴),所以不管他锥股悬梁,还是抽大麻,总是弄不懂。

李靖这样讲话时,已经不像个知识分子了。知识分子有话从来不明说,嫌这样不够委婉。

这是因为画了小人书就可以拿到钱,毕竟是看得见摸得着,比之虚无缥渺的数学定理好得多。

相通的部分就是我们都在鬼鬼祟祟地编造各种术语,滥用语言,这些念头和那些半夜三更溜进女宿舍偷人家晾着的乳罩裤衩的变态分子的心境一样的叵测。不通的部分是我证不出费尔马定理,李卫公是天才,而我不是。半通不通的就是他不够天才或者我不够鲁钝的地方。但是这些区别只有我才能够体会,在外人看起来我们俩都是一样的神秘兮兮。我能够想像李卫公晚上在家里画春宫的样子:他手里拿了一根竹签子做的笔,用唾液润湿墨锭,弄得满嘴漆黑,两眼发直地看着冒黑烟的油灯,与此同时,煞费苦心地把费尔马定理的证明编成隐语,写进春宫的解说词。他就这样给人世留下了一份费猜的东西。

现在这个“权”字简直就不能用,而自己造些怪词,本身就是一种暗示。我现在写着这个古代大科学家李靖的故事,也在煞费苦心的把各种隐喻、暗示、影射加进去。现在的人或者能够读懂,后世的人也会觉得我留下了一些费猜的东西。鬼才知道他们能不能读懂,但是不给后世留下一份费解的东西,简直就是白活了。

人们说知识分子有两重性,我同意。在我看来这种性质是这样的:一方面我们能证明费尔马定理,这就是说,我们毕竟有些本领;另一方面,谁也看不透我们有无本领。在卫公身上,前一个方面是主要的,在我身上后一个方面是主要的。好在这种差异外人看不大出来。在他们看来,我们都是一样的古怪。

满眼的机会抓不着,就有一种不得其门而入的感觉。

所以别人碰了她以后,她还会追上去解释说:是真的——我没装假乳房。在洛阳大街上讲这些话,就像个疯子一样。

因为除了打麻鞋和用剑,他再不会别的了;而打麻鞋根本讨不到女人的欢心。教剑的时候,虬髯公又禁不住要一本正经。这是因为剑术是他的事业,他不可能不一本正经。他把每一只被斩落的苍蝇都拣起来,盛进一个小纸盒,把头和身子拼好,埋葬后,还要在地上插上一个写有“苍蝇之冢”的竹签。

红拂永远成不了剑客,这是因为她不能从剑术的精进里得到乐趣。

假如硬要粘的话,就会粘出一件虚无之物,看着是有的,坐下去就没了。这说明红拂毫无实用性,连她嘴里的口香糖在内。

要知道李卫公虽然多才多艺,却不会做泥水匠,虽然掘土合泥的活计人从出世就会,但是他早把那些先天的良知良能忘掉了。现在他能干的事,除了装流氓唬人,画春宫,做出各种荒唐发明,就剩下一脑子的数学和几何学。

既然如此,李卫公年轻时,头头们也不准大家证费尔马定理,他证出来后,不把它写进春宫,又往哪里写?

李卫公证出了费尔玛定理之后不久就从洛阳城里逃了出去,这是一件极不寻常的事。这是因为从来就只有人想方设法往洛阳城里混,没有住在城里的人往城外跑。

因为本章里提到红拂申请自杀指标的事,作者想起了一件相似的事:本年度北京城里交通事故死亡指标是一百九十二人,本区只有十七人。

我们说道:卫公死了,这就意味着从此可以不把他当作一个人,而把他当作一件事。一件事发生了以后,就再没有变化的余地。现在我们谈到卫公骑在马上东歪西倒,再不是谈那个人,而是谈那件事。换言之,李卫公这座时钟就停在了这个地方,但是我们还可以把时钟倒拨回来。傍晚时分,他就这样摇摇晃晃地走过家门口那条大街。那条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只有满满当当的绿荫。

卫公活着的时候,说过他很讨厌长安城,这是因为这座城市方方正正,缺少生气。所有的房子都坐北朝南,房顶由陶土预制板铺成,所以完全是些方盒子。正午时分,所有房屋的阳面全都闪耀着阳光,所有房子的阴面全都有些闪亮的白方块,好像一些晾着的白床单——这是对面墙壁的反光。假如有人走过,还会把人影投到反光里。所有的人都在阴影里走路,因为不必要地走在阳光里是被禁止的,但是像卫公这样的人走在哪里都可以。不论大街小巷都是那么干净,除了槐树看不到一点绿色,因为长安城里没有一棵草。最使卫公不舒服的是这种景象是他造成的,因为长安城是他建造的。李卫公不仅建造了长安城,而且建立了长安城里的一切制度。这都是因为当年皇帝这样要求:“李爱卿,你去为朕造一座都城”。自己去造一座城,然后自己住在里面,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糟的了。自己屙一些屎,尿一些尿,然后自己在里面沐浴,只有猪才会这样干;而且假如我有一点了解猪的话,还可以说,它们对此并不喜欢。

作为一个中国人,不但必须有证明自己聪明的智慧,还得有证明自己傻的智慧,否则后患无穷。

大家以为我们是自己选择了这样的生活方式——终日想入非非,五迷三道——所以我们是一群讨厌鬼。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我们这样,完全是天性使然。以我为例,假如我不想费尔马定理,就会去想别的东西,没准要去写小说,没准要去写诗,写出来的小说和诗准又是招人讨厌的东西,这种事连我们自己都无法控制。这也许是因为脑袋里长了瘤子。假如世界上充满了我们这样的人,就会充满一种叵测的气氛。这件事没有办法,只好就让它这样了。

因为大家都知道谁是世上最聪明的人,就把一切动脑子的事都推给李卫公去干...为了区区的厕所,就要他操两次心,因此李卫公活得非常的累。为了逃避这些乱糟糟的事,他就开始装睡,做出一个得了老年痴呆症的假像。在家里和班上,他就是走路时也不睁眼。只是到了不熟悉的地方才睁开一只右眼,以防撞到树上。在这种情形下,他看上去好像一个准备开火的狙击手。假如有人看见了,他就可以解释说自己不但有老年痴呆症,而且患了早期的偏瘫,连左眼都睁不开了。

这件事的离奇处就在于,李卫公年轻时玩了命地证明自己是聪明人,老了又要装傻,前后矛盾。但这也是做一个中国人最有趣的地方。

李卫公装傻不成功,虽然没有害到自己,却害到了自己的老婆。这说明作为一个中国人,在装傻方面一刻也不可以放松,一直要装到自己已经死掉了,还不能掉以轻心。最好是在死后还能继续装傻。卫公的情形就是个极好的例子。

根据我的理解,李卫公年轻的时候想要证明自己是聪明的,那种心境一定就如率领着一支军队面对一座富庶的城池,急于攻进去。而到他已经证明了自己很聪明,又想装傻时,就如孤身一人受到千军万马的围困,哪怕钻狗洞,装猪装狗也要逃出去。

李卫公年轻时逃出了洛阳城,到老年时又建立了长安城。除了外表不一样之外,这两座城市很相像——比方说,都在严厉的控制之下,想入非非都属非法...这说明只要不是一个物种,就不能理解别人的智慧,所看到的只是一些古怪的行为。

只可惜头头们看上了你可不是光给你钱而已。李卫公对此缺少思想准备,所以后来捅了大漏子也就不足为奇。

李卫公背后跟上了两个公差之后,就不再愤世嫉俗、而是感到很憋闷,很不自在。他开始挖空心思地摆脱那两个盯梢的家伙,在这方面他还有一些办法。

李卫公就是这样用尽心机,其目的只是想一个人清清静静地去喝一会酒。

李卫公死了以后,红拂也不想活了,她想自杀死掉,但是大唐朝制度严明。一切都要纳入计划,所以她每天都要往各种衙门跑,给自己办理殉夫的手续...而且这一点也和她没有什么关系:不到那个日子,她想死都死不了,到了那个日子,她想活也活不成了。这就是说,虽然红拂暂时还是活着的,但是我们已经可以把她当作一件事了。

李卫公年轻时在洛阳城里酗酒闹事,连累了半城的人,我却归咎于他心情不好,是头头们的问题。这种思想方法连我自己都觉得古怪,但我并不觉得它有什么不对。

当时洛阳城里正展开如何处治骚乱的罪魁李靖的全民大讨论,大家都必须提个方案来证明自己的善良——有人主张把李靖千刀万剐,有人主张把李靖五马分尸,有人主张把李靖烧成灰,和上泥做成砖头,砌到粪坑里;有人主张把他和五六口肥猪一道扔进搅肉机,做成包子馅,蒸出的包子全城一人分一个。

卫公兑完了汇票从邮局里出来时,脖子上还有冷冰冰、沉甸甸的感觉。无论谁被人像狗一样拴了一次都会有一种屈辱的感觉,但是走到阳光里心情就好了。李靖当时还年轻,不会长久地为这些事而不痛快,只有到了中年才会觉得自己一辈子都像狗一样被人拴着,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不如早死——就此犯了精神崩溃。

顺便说一句,她和李靖做爱时那么卖力,不是因为得了二十五两银子,而是因为受到头儿重视,觉得生命有了价值。

根据这些体验,我以为李卫公听自己害死了半城(夸大的说法,正确的说法是六分之一)的男人,感觉就是恶梦成真。因为他是个流氓,社会地位低下,常常感到自己在受歧视,做梦时肯定也屠过城。但这只是做梦,并不是真的在干。假如我的恶梦成了真,我也以为不是我的责任。更何况在梦里我只杀掉了比较老、比较多嘴和比较难看的女同事,把年轻漂亮的全留下了。

李靖说,那是因为外面有人老往它们身上尿尿,这就使得它们很想倒下去压死那些人。墙倒时那些家伙正在尿…

这些奇形怪状者加上九十岁还能穿针引线的老婆婆,一百二十岁还能使女人坐胎的老公公,都被称为“人瑞”,会被盛到一个大笼子里,放到洛阳街头去展览。他们坐在笼子里,背诵着头头们教的傻话。这被视为一种莫大的光荣,但按我的观点应该叫做折腾人。

这说明缺德也有天才,卫公就是这样的天才。

红拂还下定了决心,不为和李靖私奔的事而后悔,所以在任何时候都要往好处想。

而这个毛病的起因,仅仅是其中有个叫李靖的家伙在想入非非。后世的人很充分地吸取了这个教训--以后列朝列代,想入非非都是严格禁止的。

那一年夏天,有一天刮着很好的风。全洛阳的人都到城中间来看那架风车砍人头。

任何毛病都会给头头们制造麻烦,故而当头儿的就讨厌任何有毛病的人。我还有点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也是有毛病的人,从来不怪头头们讨厌我。

血喷出来时,李二娘非常害怕,叫了一声。就是这声惨叫分了大家的神,被李靖逃走了。说来也很奇怪,对于在场的人来说,这声惨叫最该分掉李靖的神,因为只有他能听出是谁的声音并且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他却没有。后来别人发现,听说或看到别人死掉时,李靖总是格外镇定,不管死掉的是谁。这就是将帅的胸襟,因为不管是在战场上或者别的地方,死掉一个人就是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集中精力来对付。像这种有将帅胸襟的人一般的公差当然是逮不着的,所以他就逃得无影无踪。

这也算不了什么大事,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有那么一两次头头们想提拔我们,后来一看烂泥扶不上墙,就把咱们放下了。最后一次头头们想到她,是想要她的脑袋。后来找不到,也拿个别人的凑数,也就算了...有时候她胆子很大,有时候胆子很小。胆子大的时候人家把她左手的指骨都捏碎了也不知道怕,胆子小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动脉割断了。其实活在这个时代,最好把自己的胆子忘掉。

反射着阳光,惨白一片,在她看来是死气沉沉的。她时刻准备从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逃出去,就如植物的种子随风飘走,换个地方开始生长。

不管是什么人,都会感到时光在身上流动,受到这种启迪之后,自己也想像风中的芦花、水里的浮萍一样流动。但是我把这种流动深藏在心底,不让它表现出来。在表面上,我像虬髯公一样木讷、可以信任。

圣人云,人有异于禽兽,这就是提醒我们,对生活不要提出过多的要求。我在年轻时见过不少自杀了的人,就从来没见过一匹马走着走着路一头跳进山涧里,这就是原因之所在罢。这些话的意思是说,我和我的马在草地上休息,假如一觉醒来发现我匍匐在地变成了一匹马,而它变成了司务长,我绝不会感到悲伤,而感到悲伤的恐怕会是它。

不知为什么,头头们总以为让大家处于这种状态下比较好。当然,我也能替头头们想出些道理来:假如人饿得要死,渴得要死,“色”得要死,就会觉得馊窝头好吃,马尿好喝,老母猪看上去比较顺眼。因为大家都这样想,我们水平较低的现状就能一片光明。

除了可惜我自己,我还可惜这个世界,假如有十亿我的孩子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哪怕他们像蚯蚓一样掘土为食,也会把到处都扒得不成样子。因此我一想到要生孩子,就浑身起疹子。对我来说,只有满足了两个条件的事我才干:首先是无害,其次是有趣。所以我只能去证明数学定理。而卫公建立的长安城在两个方面都恰得其反,既有害又无趣。

当年在卫公的长安城里就有这样的规定:有敢证数学定理和写小说的,一律杖三十。其实杖三十的不光是数学和小说,还包括一切无用的想法。所以每个十字路口都有人在监督,见到有两眼发直的人走过来就把他拦住问道:你想什么来着?如果你是死了妈,或者是对眼天生两眼发直,就要街坊开出的证明。没证明一律要打。

我对世界都充满了恶意,但我未受惩罚。我占了很大的便宜。小孙说,你正在满足我的需要,占便宜的是我。

所以我又把费尔马定理的证法尽量简化,期望别人一看就能承认。人只要做过了行人,就会发生一些改变,不论古今。

这使我暗暗心惊:原来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的东西,当了人瑞就如此的不行,要是当了头头,岂不是要缩回去?

这一切已经经过了一个烟雾腾腾的冬季和一个忽冷忽热的夏季。

在我看来,大干世界芸芸众生,无不在做白日梦。乞丐在做黄金梦,光棍在做美女梦,连狗都会梦到吃肉而不吃屎。一个数学家梦想证出个大定理,也是合情合理。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点可能好梦成真,但也可能不成真就到了梦醒时分。我们需要这些梦,是因为现实世界太无趣。我现在已经没有了梦想,但还活在人世上;因此风尘三侠逃出了洛阳城,故事还远没有结束。

离开洛阳城对于风尘三侠来说,意味着以前的生活结束了,这一点对谁都没什么两样。但是他们每个人以前的生活都有不同的内容。李靖离开了洛阳,就再也看不见那些泥泞的街道,看不见大街上高高矮矮的行人,再也不能到铺满了酒糟的酒坊街去找那位小巧玲珑的李二娘。他再也没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士房子,再也闻不见房子里的尿骚味。这些都结束了。旧的游戏结束了,正好开始新游戏。但是李卫公对洛阳城始终恋恋不舍,这是因为在洛阳城这一局里,他还没有赢。不管是在什么游戏里,先赢了一局,再开下一局才有意思。而只有赌输了的人才会依恋旧的赌法。假如他在这里考上了博士,主管了工程,贪污了工程费(考博士就是为了主管工程,主管工程就是为了贪污工程费),再讨一个小家碧玉为妻,逃走的时候可能心里会更得意一些。李卫公不得不离开洛阳城,这时候他心里充满了被淘汰出局的感觉。所以他是怀着懊恼的心情开始新的游戏。他早就忘掉了自己是从什么样的一局里逃了出去--在这里他差点被碾碎了做成包子。假如他记着这一点,后来就不会那么卖力的建造长安城了。

他在盯红拂的梢时,就是这么三心二意,又想往前走,又想回洛阳去。但是他在泥水里继续前进,盯住了同样在泥水里的红拂和李靖。不管怎样,他不想再回到杨府的花园里,嚼着麻鞋坐在地上,鬼鬼祟祟的偷看女人了。当时他想的是要把红拂抢到手里,但是不知为了什么,他后来又把这事忘掉了。虬髯公离开洛阳的理由可能是嫉妒,也可能是绝望的爱情,不管是为了什么罢,这种强烈的感情出现在近乎木讷的虬髯公身上,可真是够怪的了。

去了以后不久,就死了一些人。不管怎么说,一种条件能让实验动物中一部分死去,对于活着的动物来说就是足够恶劣的了。但是我们这些人离开家前去插队时全无悲戚之情。我们以为自己离开了北方,到了热带地方,以后就该遇上一些有趣的事情了。这说明我们都太年轻。红拂离开洛阳时,比我去插队时也大不了多少。对于她这个年龄的人来说,离开一座居住已久的城市,还不像中止了旧的一局开始新的一局。因为对她来说,旧的一局也没有开始。

我和卫公不是一样的人。他比我精力充沛得多--虽然我们俩都是数学家。

最后李卫公才提出了用泥土建造一座长安城,像古往今来中国的一切城池一样,用人力来驱动。为了防止人力想人非非,采用了一切必要的措施。皇帝这回满意了,没有说“朕的都城当不同于猪圈”,而是说“李爱卿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但他不知道怎么用”。这就是说,经过了他的提醒,李卫公总算知道了怎么使用自己的脑袋,也就是说,李卫公尽管聪明盖世,却不知自己是个什么人。    我说过,卫公和我一样,是个数学家。真正的数学家不相信自己就是程式,认为自己是个学习推导程式的人。

我觉得我的毛病就是不会装神弄鬼,所以现在是这么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

但是我喜欢动物,不管是哪一种。甚至见了眼镜蛇和老鼠,都不愿把它们打死。只有人力长安对我不合适:像我这样失魂落魄,想入非非,一定常被捉到衙门里去,这样我既不是船长大副,又不是牧人,而成了个挨打的屁股。但是像到哪个长安去这样的事必须由头头们拿主意,我们说了都不算。

这一惊实在非同小可,自己一想,白天和皇上胡扯了一阵,犯了错误。原来长安是皇上的都城,不是他的新洛阳。所以他回了家赶紧写辞职报告,皇上不准。再过了几天,卫公就病了。不管怎么说,这是个重大的损失,因为要找卫公那么聪明的人,一时还找不到。

他是这样的喜欢演戏,像个演员一样活在世界上。这一点我永远都学不会。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像个演员活着利益更大,也没有比这危险更大的事了。

这种说法的实质是虬髯公经过深刻反省,懂得了当头头的美德,终于赢得了扶桑人拥戴。另一种说法是他当国王,别人不服他,故而他装做不喜欢漂亮女人,喜欢吃生鱼等等,简言之,他是在装神弄鬼,吓唬别人,但是装到了后来,连自己本来的样子都忘掉了。不管哪种说法对,结果都是―样的--虬髯公后来既不喜欢漂亮女人,也不想吃面片汤了。想通了这一点,他的眼睛就缩回了眼眶,哮喘病也霍然痊愈。

这个例子是说明我们活在世上必须要循规蹈矩,以免刺激了别人。而像虬髯公那样的人则必须小心翼翼,以免受了刺激...从古至今,头头这个词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对别人的权力。真正的头头不得哮喘病,眼睛也不会凸出来这说明了什么叫头头素质--它就是某个人全力的营造一个新世界,不管这个世界实质上是多么糟糕。而我就没有一点头头素质。

前一个世界里有所谓优美,但它是想入非非的产物;后一个世界里只有头头和不是头头。虬髯公从洛阳城里出来盯红拂的梢,那时他是想进入前一个世界的。后来觉得自己不属于那里,又退回来了。

只知道虬髯公用这种方式造出了不少小王子,还知道人要是不装假就要变成一条鱼。

不妥协就是拒绝命运的安排,直到它回心转意,拿出我能接受的东西来。十七岁时我赶着马在山坡上走路,穿着塑料拖鞋,一双白的足球袜,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穿,光着屁股;我的衣服在马背上用皮带捆成一卷。

身为成年人,却没有负成年人的责任,就只好往老少两端逃遁。

因为这最大的麻烦和次大的麻烦,所以生活中快乐少,苦恼多。但我不抱怨,因为抱怨也没有用。

我十七岁时在插队,晚上走到野外去,看到夜空像一片紫水潭,星星是些不动的大亮点,夜风是些浅蓝色的流线,云端传来喧嚣的声音。那一瞬间我很幸福,这说明我可以做个诗人,照我看来凡是能在这个无休无止的烦恼、仇恨、互相监视的尘世之上感到片刻欢欣的人。都可以算是个诗人。然后你替我想想该怎么办吧--在队里开大会之前要求朗诵我的诗?我怎么解释天是紫的,风是蓝的,云端传来喧嚣?难道我真的活腻了吗。这一切告诉我说,不能拿我所在的这个世界当真、不能拿别人当真,也不能让别人拿我当真。

她还可以怨恨这一切,把怨恨当做消遗。但是这一切都是卫公的安排。她爱卫公,并且不想改变,虽然爱他这件事干得有点欠考虑...我也不能不去上班,走到灰色的人群里去,一路走一路想入非非。活着成为一只猪和死掉,也不知哪个更可怕。

红拂本来是讨厌上吊的,但是自从头头们分配她上吊以后,她也开始喜欢起上吊来了。这是她今生里从未有过的事。过去头头们分配她在洛阳城里当歌妓,她就不喜欢,和卫公一道跑掉了。后来头头们又分配她在长安城里当二等贵妇,她又不喜欢,想要鼓唆卫公再次逃掉。现在分配她上吊而死,她会喜欢,真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这说明想要一蹬腿就进入虚无世界乃是一种梦想

提出抗议:难到咱们要殉节的人,就没有一点人权?红花汤里起码可以放点糖嘛。而刘公公说:不可以,这是古代的验方,方子里没有糖。至于人权,那是没有的。这是因为红拂是奉旨归天,只有光荣,没有人权。所以吃饭睡觉全要听专家安排。

您是饿晕了吧!寡妇殉节,谁不是死给别人看!

红拂以为死亡是最伟大的情人,故此心里慌乱起来。不但脸上发红,手也抖了起来。魏老婆子安慰她说:您老人家不要慌,到了这个时候,人人都这样。这时候红拂觉得魏老婆子真讨厌。生命完结的快乐。她一点体验不到。

现在是半夜,太太不妨再打打瞌睡。不要老想自己是个活人,这里不舒服,那里难受,这样没有好处。要把自己想成个挂在梁上的死人,就会好得多。

死是对人的唯一威胁。不想死的人怕很快的死,想死的人怕慢慢的死,所以世界上才会有那么多人。

红拂认为,第一次从别人眼界里逃掉,是翻墙逃走,第二次她就无墙可翻,只好死去了。这一点别人无法理解,但是她也不想让人理解。她唯一的愿望就是让别人杀了她,而不是由自己杀自己。这是因为,她不是自己把自己生了出来的。

他把京城所有的刽子手都找了来,给红拂设计了一种死法,就是一直在死,但是老也死不完全。

这样的死亡和一个无性、无智、无趣的人生相比,也不知哪个更可怕。

我觉得这样说明就够了只要不装假,我们每个人都不天真。

在我看来,这个故事一点都不怪诞。我不过是写了我的生活--当然这个生活有真实和想象两个部分,但是别人的生活也是这样的罢。生活能有什么寓意?在它里面能有一些指望就好了。对于我来说,这个指望原来是证出费尔马,对于红拂来说,这个指望原来就是逃出洛阳城。这两件事情我们后来都做到了。再后来的情形我也说到了。我们需要的不是要逃出洛阳城或者证出费尔马,而是指望。如果需要寓意,这就是一个,明确说出来就是:根本没有指望。我们的生活是无法改变的。

红拂这一辈子干过两件重要的事:一件是在不到二十岁时从洛阳城里逃了出去,另一件是在刚过五十岁时企图自杀。这两件事里有一件成功了,另一件不成功。不管成功不成功,两件事都引起了别人的诧异。因为这两件事她都不该干出来。红拂很少想入非非,她想到了什么就干什么。

你不能从人群里认出我来的,尽管你知道我头发灰白,一年四季总穿灰色的衣服。

我就是这样一天天老下去了。从这个样子你决看不出我每天每夜每小时每一分钟都在想入非非,怀念着十七岁时见到的紫色天空,岸边长满绿色芦苇的河流,还有我的马兄弟。我本来不是这样,是装成这样的。你不可能从一个削瘦、憔悴的数学教师身上看到这些。

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件事能让我相信我是对的,就是人生来有趣。过去有趣,渴望有趣,内心有趣却假装无趣。也没有一件事能证明我是错的,让我相信人生来无趣,过去无趣现在也无趣,不喜欢有趣的事而且表里如一。所以到目前为止,我只能强忍着绝望活在世界上。

——以上出自王小波长篇小说《红拂夜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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