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丰的经济学课111

违约和赔偿

经济学把一份合约一份承诺看作是一项资产,把违约看做是对资产的侵害。既然是对资产有侵害就有不同的解决办法,一种解决办法是财产原则,就是付够了物主所愿意接受的钱,才能伤害这个资源。另一个方法是责任原则,那就是如果伤害资产又没办法挽回,那么赔偿金由第三方而不是物主决定。

1.1、具体履行:答应什么就给什么。英美合同法里按财产原则来保护合约,称为具体履行。1848年有这样一个案子,做罐头的公司“金宝汤公司”跟温氏农场早签订了合约,要买温氏农场的胡萝卜,合约里明确收购价每吨20多美元。但那一年的胡萝卜很紧俏,价格涨到了90美元每吨,结果温氏农场就把胡萝卜偷偷卖给了别人。金宝汤公司起诉农场,要求法庭颁布禁止令,因为他们工厂里的机器要给胡萝卜削皮,且只能削温氏农场生产的那种胡萝卜,所以他们才早早签订了合约。当然法庭的判决很清楚,合约里规定了什么,温氏农场必须按合约给。

1.2、1882年另外一具体履行的案子,也是美国合同法教科书里常用的,有人承包一家餐厅,餐厅主人说如果持续承包五年,合同期满时会把餐厅里做肉酱的秘方卖给他。结果五年合约期到了,餐厅主人后悔不肯卖秘方了。法庭判决也很清楚。答应什么就得给别人什么,如果觉得秘方价格价值太高,可以反着向承包者重新买回来。

1.3、有时答应的东西时过境迁就给不了。1983年一对年轻人结婚,付钱请一个音乐公司的乐队来给婚礼伴奏,还预付了定金,但婚礼举行时乐队没有来。新人只能自己想办法,现场找来录音机扩音器,凑合着播点音乐就把婚礼办完了。法庭上,音乐公司承认了违约,焦点是赔多少,是整个婚礼的全部费用2600元还是押金的65美元?法官认为合理的赔偿在65美元的押金和2600美元整场婚姻费用中的某个数字,最后罚了被告815美元。

2.1、不具体履行合同的效率含义。有一件案子发生在1929年大萧条之前,原告把土地租给了被告,条件是被告用完这块土地之后,在归还的时候要把这块土地给平整了,平整土地是这块土地租金的一部分。但在归还土地时,土地已经不值钱了,而平整这块土地得花很多钱。当时的情况是如果雇人来平整这块土地的话得6万美元,而土地本身市场价只值1.2万美元。所以被告故意违约,因为真的具体履行了,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损失。但原告坚持合同上写的要平整土地,无论花多少钱都要平整这块土地。按合同被告平整这块土地,那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损失,如果允许被告违约,显得对原告不公平。因为他在合约里要求的东西没有达到,有违契约精神。最后法官判被告败诉,但并没有要求被告真正去平整那块土地,只是要被告给原告6万美元。结果被告拿钱后并没有平整土地,即没有造成具体资源的损失。所以不具体履行合同有时候才是有效的。

2.2、还有一件1985年波斯纳法官判决的,被告有一大批的铁矿砂,要求原告帮他打包,被告跟原告说这可是大笔生意,要接这个单就得更新他的设备,他们得买一套新的打包的设备。结果原告就听了被告的话,引进了一部新的设备,然后开始给被告做铁矿石打包的业务。当生意进行了一半的时候,被告说市场发生了变化,没有那么多业务。现在摆在法官面前的问题是,是否要求被告人完成他的承诺,把那桩大生意做完。很显然,这桩生意已经不值得再做下去了,因为会出现亏损的,但合同上写的是原告指望要赚这笔钱,不能违背契约的精神。波斯纳法官做了一个判决,说由于情况发生了变化,生产不应该再进行下去了,所以被告不需要真的让原告继续去装什么铁矿砂,他只要把原告所指望的那些没有赚到的利润补够就行了。结果是原告得到了他指望的利润,生产用不着真的继续下去,可以避免的损失避免了,这就是有效违约的概念。

3.1、具体履行合同可能产生的社会成本。1995年有一家人请建筑公司给他家后院修一个游泳池,合同规定游泳池最深处应该七尺六,也就三米左右,他们目的是用来跳水。结果游泳池修好后,最深处不过六尺九寸,本来要跳水的那位置只有6尺,跳不了水,建筑公司违约了,怎么办?当然可以说合同得具体履行,把游泳池撤了重修,但这会造成重大的浪费。法官成立一个小组,去调查那些有比较深游泳池的房子值多少钱,只有比较浅的游泳池的房子值多少钱?这其中的差价就是建筑公司违约造成的差价,他赔偿这个差价就行。

3.2、类似的案件是1921年,一幢大楼建筑时指定使用某个牌子的水管。房子建成了结果发现水管牌子不一样。如果按照具体履行的原则来办,得全部拆了重新装水管。法官研究了两个不同牌子的水管,究竟对大楼的价值造成了多少影响?最后发现两个牌子的水管功能和质量差不多,就不需赔偿了。这种判决反映了法官综合的考虑,因为如果反过来,履行合同的一方稍有差池就得推倒重来的话,那社会成本是巨大的。

201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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