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农民街,小提琴以及麻花

年纪越长大,人们似乎就越爱回忆。尤其是现实生活中再也无法拥有的。我回忆中就有那么一个女孩,虽然我们才同学两年,但我至今仍想念她。我不知道到底怀念的是她,还是消失的童年时光。也许两者都有吧。

我读到四年级时,仍是一个没有户口的“黑人”,所以只能在一所农村的破旧的小学借读。那所小学破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下暴雨时,我常常要一边听老师讲课,一边挪我的桌椅。要不然我的书本全要淋湿了。有时是这片瓦漏雨,有时是那片瓦漏雨,它们就像天上的星星总是调皮的眨巴着它们的小眼睛,眨一眨,雨就从它们眯缝着的小眼睛里流下来了。我曾心血来潮的想坐在椅子上打把伞上课,可我又坐在前排的位子,打了伞后面的同学就完全看不见黑板了,只好作罢。教室的地面是泥巴做的,只要下雨,教室里就变成一条条小小的沟壑。学校里一共有六个班,每个班大约三四十人,也就是说整个学校才两百余人。比起山洼洼里的学校,也许我的母校还不算条件最艰苦规模最小的。那时我也不知道世上有多好的学校,认为所有的学校都和我的母校差不多。我的同学们都是附近农村里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大都靠养鱼为生。因为那里有很多鱼塘。当然我的条件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家里没有农田也没有鱼塘,但我爸爸只是一个小厂里的修理工,而妈妈则在家里照顾我们。我的同学们总是穿着父母改小的旧衣服,黑灰的粗布面料,过时的款式,看起来就像个小老太太小老头似的。我一直以为大概天底下的小孩都和我们一样吧。

等我快要升入五年级时,爸爸一咬牙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帮我和妈妈弟弟一人买了一个城镇户口,于是我就成了有户口的人,能名正言顺的去城里的学校读书了。不过那时买的城镇户口仍然和本来就是城里人的户口不一样,买的户口叫农转非,意思就是从农村转到城里来的。地位上仍有点儿比城里人矮半截的意思。就像美国人里的白人和黑人的区别吧。那时我还小,并不懂得这些区别。只是我们那个县城里有一长排房子是专门为农转非的人建造的,有好几里长。尽管他们不再是真正的农民,可人们还是管那条街叫农民街。房子很矮小,住在里面总是施展不开拳脚,像一个长大了的孩子还穿着小时候的衣服,有点捉襟见肘。这条街因为是农村迁到城里的人住的,所以真正的城里人看他们的眼色似乎有点儿不一样。路过他们住的那排矮小的房子时,就仿佛他们是外来的生物一般。他们总是无法真正融入到城里的底色里。我不知道是他们自己放不下,还是别人放不下?当时的我不明白的是,住在农民街的人的眼神为什么也是复杂的呢?面对不同的人,他们有时是骄傲的,有时又是自卑的。这些难题,等到我成年后才真正懂得。

话题岔远了,我还得回到我读书时的话题。我那时虽然有了农转非的户口,但想读城里的学校依然是行不通的,还得走后门。我爸爸刚好有一个朋友的朋友的嫂子是城关第二小学的校长。我爸爸又求爹爹拜奶奶的把我弄了进去。

等到我上了城里的小学后,我才发现原来世界上有这样的学校,地面不再是赤裸裸的泥巴,下雨天上课也不用担心教室里会淋到雨。还有同学们都穿得漂漂亮亮干干净净的,男孩像小王子,女孩像小公主。没有一个像我从前的同学,浑身上下都是泥巴。其中有个女孩长得特好看,我总是喜欢偷偷的看她,她的脸蛋圆圆的,眼睛像黑水晶一样闪闪发亮,睫毛又长又翘,像一把小蒲扇似的摇晃,她的皮肤白得发光,仿佛能看见里面的血管似的。动画片里的花仙子长得就是这个样子吧。她不但长得漂亮,而且会拉小提琴。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个诗一般的名字——夏青青。

每次看到她拉小提琴时的模样,长长的睫毛慢慢垂下来,看着某个我看不见的神秘远方,专注的,深情的,忘我的,音符在她肩头飘荡起来,就仿佛她拉着我在天空之城飞翔遨游,把我带入了童话里的世界。后来我也忍不住想去学音乐,我对妈妈说我想学拉二胡。小提琴大概妈妈是绝不会给我买的,因为那可以买好多斤土豆。但我发现爷爷家里的墙上挂着一把空闲的二胡,我可以借来用用。而且二胡和小提琴比较像,都是用一把长尺似的杆子拉拉扯扯的。只要拉得好,能和小提琴一样好听。我越想越激动,仿佛已经学成归来了似的。可是妈妈一把把我拉回了现实,她说把成绩搞好了就成,别整天琢磨那些没用的。于是我不得不渐渐打消学乐器的念头。而我也只能愈发羡慕夏青青了。夏青青的妈妈是老师,还是教音乐的老师,我想要是有个那样的妈妈该多好呀。唉,虽然我们在一块儿读书,但我们到底是不同的哩。

那时,尽管我穿着很老土,跟周围的同学有些格格不入,她们有时会盯着我的衣服看,有时也会问我你怎么老穿那件衣裳呀?但是夏青青不会看我也不会问我。我自以为成绩优秀,能得到老师的偏爱,所以我从不为别人的眼神而感到困惑。我喜欢和夏青青一块儿玩,而她也并不排斥一个从农村小学转来的插班生。我告诉她我家住在哪儿,邀请她来我家玩。有次放中学时,她悄悄的跑到我身边说,她可以和我一起回家,因为她要去她舅舅家,她舅舅就住在我家附近。我开心极了。我做梦都想能有一个这么美丽优秀的妹妹。而她是独生女,她也想有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姐姐。

路过一家商店时,她看见有卖小麻花的,她想买两根,一人一根。当老板说要四毛钱时,她有点儿落寞,因为她手上只有两毛钱,只能买一根麻花。而我身无分文,我跟她说我不喜欢吃麻花。她犹豫了一会儿后,还是决定买下了那根麻花。只是她把麻花拿到手里后,让我觉得莫名其妙的是,她用左手握着那根麻花,再用右手的食指点在那根细细长长的麻花上,一节一节仔仔细细的开始数起来,1,2,3,4一直数到16。这个麻花可真够长,我的眼睛也随着她的手指从头看到尾,说实话,口水快要流出来了。然后她又开始数第二遍,不过这次数到第8时,她就用那纤细的手指从中一掐,嘣的一声,那根细长的麻花丝毫不差的,不偏不倚的断成了两截。她把半截麻花递给我时,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为她的认真,也为她的天真。

还有一次中午我睡午觉醒来时,妈妈说夏青青刚刚来过了,见你正在睡觉,她不想打搅你,看我在屋外面擦皮鞋,她还帮我擦了几双鞋呢。听妈妈说完,我有些懊恼自己不该睡午觉,错过了一次和她玩耍的机会,同时又想象着她蹲在地上,在火热的太阳底下和我妈妈一起擦皮鞋的情景。她低着头拿着那把木制的长鞋刷像拉小提琴一样悠悠的在鞋面来回移动,刷,刷,刷,多么优美的声音呀!

转眼到了毕业的时候,我真希望读中学时,和她分在一所学校一个班。果然,当我看到中学的班级花名册时,我心里一阵激动,我终于和她分在一起了。可是老天爷又给我开了一个玩笑,把我和另外一个老师的孩子对调了,于是我到了另外一个班级。从此,同一所学校的我们再也没有见过一次。时隔二十多年,听人说起她在长沙工作,而我也时常回长沙的老家,只是天地再小,我们也无法重逢了。就算重逢了,我们也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为分麻花而极其认真的女孩了吧。有时想也许人生真如那句诗——相见不如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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